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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幼升小”政策致夫妻扎堆离婚 官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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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幼升小”政策致夫妻扎堆离婚 官方回应

2018年7月5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回应“为孩子幼升小离婚”一事,称“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从未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必须随父母双方才能正常入学”,实际招生工作中优先安排户口随父母双方儿童就近入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媒体报道石家庄市部分户口异地父母为了孩子幼升小入学扎堆办理离婚一事,引发关注。7月5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幼升小户口随父母执行情况的说明,说明称“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从未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必须随父母双方才能正常入学”,实际招生工作中优先安排户口随父母双方儿童就近入学。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7月3日,石家庄市教育局招生咨询一工作人员称,招生划片学生和父母三人户口必须在一起,不仅如此,不动产权和常住地址也要一致,否则就需要调剂入学。为了让孩子能在片区内学校顺利入学,一些一方户口不在片区的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石家庄市长安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称,近期离婚人数明显增多,离婚者以30多岁为主。

根据今年3月29日“石家庄发布”微信公号发布的教育局工作人员对幼升小政策解读一文,幼升小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此次引发争议的焦点在于:上述政策提到的“随父母”到底是“随父和母”(双方)还是“随父或母”(其中一方)?

7月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幼升小户口随父母政策执行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称,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石家庄市多年来一直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对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相一致的,优先满足划片就近入学。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到片内学校或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石家庄市教育局在该说明中表示:“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从未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必须随父母双方才能正常入学。”

上述说明指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主体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在具体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会根据不同区域生源人数和教育资源情况,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

说明称,经调查了解,主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均能做到,在优先安排户口随父母双方的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就近入学的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最大限度安排户口随父母一方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片内学校就读。只有在极个别教育资源非常紧张的片区,户口随父母一方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在片内学校就读,而协调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总体而言,无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双方还是其中一方,都能正常入学。

石家庄市教育局在说明中指出,“为了让孩子就近入学而离婚”的现象,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2018年,全市小学一年级入学人数预计较去年将增加约1.5万名,城区教育资源愈发紧张。少数热点学校片区生源较多,而学位有限,在优先满足户口随父母双方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没有充足的学位可以满足户口随父母一方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二是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情况多出现在一方为城市户口,另一方为农村户口的家庭。个别农村户口的家长不愿将户口迁入城市,选择通过假离婚的极端方式,实现入学诉求。

石家庄市教育局表示,今后首先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政策执行层面尽可能为学生家长做好服务,坚决杜绝各区、各学校自设“门槛”刁难学生家长的现象。其次,加大城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力度,加快完善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移交机制,积极扩充教育资源,满足日益增长的就学需求。特别是针对热点学校通过改扩建校舍,尽快扩大办学规模。再次,进一步深入推进“学区管理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优质学校带动帮扶薄弱学校实现较快发展,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群众上好学的愿望。

在上述说明中,石家庄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家长,孩子上学是大事,但不要过度紧张,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所有具有石家庄市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够正常入学,不会落下任何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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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幼升小”政策致夫妻扎堆离婚 官方回应

2018年7月5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回应“为孩子幼升小离婚”一事,称“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从未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必须随父母双方才能正常入学”,实际招生工作中优先安排户口随父母双方儿童就近入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媒体报道石家庄市部分户口异地父母为了孩子幼升小入学扎堆办理离婚一事,引发关注。7月5日,石家庄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幼升小户口随父母执行情况的说明,说明称“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从未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必须随父母双方才能正常入学”,实际招生工作中优先安排户口随父母双方儿童就近入学。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7月3日,石家庄市教育局招生咨询一工作人员称,招生划片学生和父母三人户口必须在一起,不仅如此,不动产权和常住地址也要一致,否则就需要调剂入学。为了让孩子能在片区内学校顺利入学,一些一方户口不在片区的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石家庄市长安区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称,近期离婚人数明显增多,离婚者以30多岁为主。

根据今年3月29日“石家庄发布”微信公号发布的教育局工作人员对幼升小政策解读一文,幼升小要求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监护人,下同),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规划用途须为住宅)相一致。不符合该要求的,由县(市)、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入学。

此次引发争议的焦点在于:上述政策提到的“随父母”到底是“随父和母”(双方)还是“随父或母”(其中一方)?

7月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了“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幼升小户口随父母政策执行情况的说明”。该说明称,按照《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以及教育部、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石家庄市多年来一直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对于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且户口和住址符合户籍管理有关要求,即户口、住址和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相一致的,优先满足划片就近入学。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实际情况和各学校学位情况调剂安排到片内学校或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

石家庄市教育局在该说明中表示:“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从未规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必须随父母双方才能正常入学。”

上述说明指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主体是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县(市、区)在具体组织实施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会根据不同区域生源人数和教育资源情况,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

说明称,经调查了解,主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均能做到,在优先安排户口随父母双方的适龄儿童、少年划片就近入学的后,仍有空余学位的,最大限度安排户口随父母一方的适龄儿童、少年在片内学校就读。只有在极个别教育资源非常紧张的片区,户口随父母一方的适龄儿童、少年,不能在片内学校就读,而协调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总体而言,无论适龄儿童、少年户口随父母双方还是其中一方,都能正常入学。

石家庄市教育局在说明中指出,“为了让孩子就近入学而离婚”的现象,分析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2018年,全市小学一年级入学人数预计较去年将增加约1.5万名,城区教育资源愈发紧张。少数热点学校片区生源较多,而学位有限,在优先满足户口随父母双方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后,没有充足的学位可以满足户口随父母一方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二是父母户口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情况多出现在一方为城市户口,另一方为农村户口的家庭。个别农村户口的家长不愿将户口迁入城市,选择通过假离婚的极端方式,实现入学诉求。

石家庄市教育局表示,今后首先将进一步加大对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在政策执行层面尽可能为学生家长做好服务,坚决杜绝各区、各学校自设“门槛”刁难学生家长的现象。其次,加大城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力度,加快完善新建居民小区配套教育设施移交机制,积极扩充教育资源,满足日益增长的就学需求。特别是针对热点学校通过改扩建校舍,尽快扩大办学规模。再次,进一步深入推进“学区管理制”改革和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通过优质学校带动帮扶薄弱学校实现较快发展,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满足群众上好学的愿望。

在上述说明中,石家庄市教育局特别提醒家长,孩子上学是大事,但不要过度紧张,有任何问题都可以向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咨询。“在此我们郑重承诺,所有具有石家庄市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都能够正常入学,不会落下任何一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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