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玄武区公安局张贴了一份紧急提醒——“购房入户”申请最后倒计时。
内容如下:
在2017年1月31日之前,已办理新建商品房交易备案,符合“购房入户”的产权人,在2018年8月1日之前,仍可按原办法“购房入户”规定申请办理,原规定将于2018年8月1日彻底废止。
这不经提醒了小编,南京除了“人才落户”和“积分落户”,还有“购房落户”!还有一部分人是可以享受“购房落户”政策的!请往下看。
2017年2月1日,南京开始实行“积分落户”的户籍新政。新政实行后,外籍人员申请积分落户则须要同时满足五个条件,1.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2.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3.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4.累计积分达到100分;5.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但是,积分落户政策,也给已经买了房还没有落户的市民留了一个口子,就是:
按规定,在新政实行之前(2017年2月1日)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并符合《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相关条件的,可以在新政实施后18个月内(2018年7月31日之前),凭不动产权证申请户口迁入。
也就是说,在2017年2月1日以前在南京购买60㎡以上房子的外地人,如果能在今年7月31日之前拿到不动产权证还是可以直接落户南京的!
如果按照正常商品房办证的进度,我算了一下,在2017年2月1日之前已经购买了期房的业主,如果在上个月月底之前交付的,还有机会享受“购房落户”政策!(具体时间以拿到不动产证时间为准,业主需要在7月底前办好不动产证并办理落户。)
划重点了!小编细细查找了一圈,6月30号之前交付的楼盘有以下这些:
重要提醒!
拿到新房的业主开心的同时千万别忘了办理产证和申请落户!
关于购房落户,大家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非南京户口,在南京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面积达到60平米,可以办理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户口迁入,每递增20平米,增加1个直系亲属。
办理流程:
1.准迁证办理:
办理地点:南京各区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准备好的材料,在房屋所在地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原籍下户:
办理地点:户口原籍公安局
办理事项:持准迁证、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在原籍办理下户手续,拿到《户口迁移证》
3.现购房所在地上户:
办理地点:南京各区公安局办证中心
办理事项:持户口迁移证、身份证、一寸照片,至办证中心办理上户手续。
另外,过了本月底,想要落户南京还有以下几种途径:
1.积分落户
2.人才落户
3.根据南京市户口准入制度规定的11种情形直接落户
4.投靠落户
来源:365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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