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日,市政府网站发布的《南京市积分落户实施办法》、《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两大新规正式执行,与此同时《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规定废止。但政策上还是留了一定的过渡期,想要通过“购房落户”的外地居民到2018年8月1日前仍有机会。
早先于7月6日玄武区公安局张贴了一份紧急提醒——“购房入户”申请最后倒计时。
提醒中表明,2017年1月31日(含)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符合原“购房入户”规定的产权人,在新政实施的过渡期18个月内,仍执行原办法,可以继续按“购房入户”规定申请办理。
所以如果是在2017年2月1日以前在南京购买60㎡以上房子的外地人,能在今年7月31日之前拿到不动产权证还是可以直接落户南京的。近期拿到房子又意向入户南京的业主们注意了,得抓紧时间办理落户手续。
(图片来源:南京市公安局官网)
去年,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办证服务中心负责人、户籍“博士”李克俭就介绍过,《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实施前,已办理新建商品住房(包含预售商品住房和现售商品住房)交易备案或已办理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备案,新建商品住房在新办法实施后18个月内(截至2018年7月31日),存量房(二手房)在新办法实施后6个月内(截至2017年7月31日),符合原“购房入户”条件的,申请户口迁入南京,仍执行原办法,继续按“购房入户”申请办理户口迁入。
也就是说在2017年2月1日前年2月1日前在南京购房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那么在2018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而在2017年2月1日前购买二手房的,只要交易已经备案或者办理了不动产证(房产证)的,2017年7月31日前,仍可以“购房入户”政策落户南京。
即使错过购房入户也不用太担心,废止“购房入户”后,在南京还可选择“积分落户”、“人才落户”两大落户方式。
人才落户
今年3月1日人才落户出现重大变化,规定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可以直接入户;此外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和取得三级以上(含三级)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也都可以直接入户南京。35岁以下专科需要交纳两年社保才可以落户。
积分落户
在南京,申请积分落户,必须同时满足五个条件:
①持有本市有效的《江苏省居住证》;②在本市城镇有合法稳定住所;③正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且近2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④累计积分达到100分; ⑤无严重刑事犯罪记录。
积分申请需要提交下列材料:积分落户申请表、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有效《江苏省居住证》及复印件、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及复印件、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租赁合同或者其他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文件、劳动(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其他可以作为积分凭证的材料。
在南京如何获得购房资格
1. 外地人通过人才落户、积分落户、投靠落户、安置落户、军属落户、运动员落户、华侨落户政策落户南京。
2.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首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3年内在南京累计缴纳2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证明,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得通过补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购买住房。
3. 高级人才无需社保即可开购房证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高级职称(含副高级和正高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可提供与在宁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则不需要2年社保证明即可开具购房证明。
4. A、B、C三大类人才以及政府重点引进企业中的核心团队成员,新型研发机构中的核心团队成员、高校和科研院所中相当于A、B、C类高层次人才的人员购房,在本市无住房,购买首套房的,将不再受户籍限制。
5. 南京企业购房。通过企业名义来买房,根据目前政策的法规,企业有权以自身名义申购商品住房,无需向有关政府部门进行购房资格审查,需由购房企业提供《购房申请书》及开发企业提供《情况说明》,即可参与公证摇号。
部分资料来源:南京日报、南京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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