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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浙江湖州作家抢劫杀人案一审:刘某彪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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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浙江湖州作家抢劫杀人案一审:刘某彪获死刑

7月30日下午,湖州中院对“1995.11.29”织里晟舍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图片来源:网络

7月30日下午,湖州中院对“1995.11.29”织里晟舍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下午3时,该案在湖州中院三号法庭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四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虽然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刘某彪后又对部分犯罪事实翻供,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及家属遭受经济损失,除承担刑事责任外,依法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人汪某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某彪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湖州中院判令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案情始末

1995年11月28日,犯罪嫌疑人汪某明、刘某彪为劫取他人财物,经预谋窜至湖州市织里镇晟舍闵记饭店旅馆,物色抢劫对象。30日凌晨,二人在该旅店203房间采用榔头砸头的方式杀害旅馆住宿人员于某,劫得人民币20余元。后二人以退房的名义将旅馆老板闵某骗至203房间内,采用榔头砸头、绳子绑手、毛巾捂嘴的方式杀害闵某,劫得金戒指一枚。而后,犯罪嫌疑人汪某明窜至202房间内,用榔头砸头的方式杀害老板娘钱某及其孙子,汪某明、刘某彪又在此房间内劫取人民币100余元。后从旅馆后门逃离现场。

2017年8月11日,湖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了织里晟舍22年前发生的特大抢劫杀人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汪某明、刘某彪被抓获归案。

相关报道:

知名作家竟是22年前杀人逃犯 曾想把犯罪经历写成作品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22年前我省南陵县的两村民为了弄钱,来到浙江湖州织里镇一家小旅店内住宿,夜间杀害旅店老板祖孙三口和一名旅客,今年8月,浙江警方破获此案,将两人抓获,此时其中的汪维明已成为一名商人在上海居住,而另外一人刘永彪已是南陵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著有长篇小说、散文集等作品两百万字,并是芜湖市第一个获得过“安徽文学奖”的农民作家。日前刘永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了更多细节,他还准备将自己的犯罪经历写成作品,书名叫《原罪赎》,只可惜已无机会。

四条人命换来一块手表、一个戒指和十几块钱

1995年11月底,刘永彪和同村村民汪维明来到浙江湖州织里镇。这里服装业发达,许多人成为先富起来的一批。刘永彪说,当年他女儿有眼疾,需要5000元的手术费。 11月29日,刘永彪和汪维明以旅客身份,入住了织里镇晟舍村的闵记旅馆。

案发当晚,一位姓于的山东商人与刘永彪同屋居住,由于身穿西装,很快被两人“瞄”上,但事后汪刘两人只从对方身上抢得十几块钱,其实有数千元现金被于姓商人藏在裤裆里,两人没有发现。刘、汪两人随后又将目标转向旅馆老板,将年过六旬的老板夫妻和12岁的小孙子杀害,结果只抢到一块手表,一个戒指。案发第二天上午,旅馆老板的12岁孙子没有去学校,村里小学的老师让一个孩子去旅馆叫人,才发现异常。警方透露,4人均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作案后,刘永彪和汪维明去了一趟上海,然后回到安徽的家中。

落网时说“我等你们到现在”

案发后,浙江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可无法找到有效线索——案发时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影像资料,旅客入住没有登记身份。值得庆幸的是,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多年来都保存完好,其中包括一支烟蒂——刘永彪在上面留下的唾液,成为22年后破案的关键。

2017年,通过对现场烟蒂残留唾液的鉴定以及大量的摸排,警方将嫌疑目标锁定为芜湖市南陵县的刘氏族人。今年8月8日,警方装成科研人员,以调查刘氏家族迁徙及当地卫生状况的名义,到刘永彪家中找其抽取血样。“他非常平静,很配合。”民警陈红跃说。“其实我当时就知道了,”刘永彪说,抽血时他预感“东窗事发”,有过当场自首的念头,但12岁儿子就在身边,让他下不了决心,还是没有勇气,还是有一点侥幸的心理。

两天后检验结果出来,刘永彪的DNA与案发现场烟蒂上的残留唾液吻合。民警连夜赶至刘家,将其抓获,他没有反抗,而是说:“我等你们到现在。”

在被抓之前,刘永彪就给妻子写了一封信,被抓后通过民警转交。他在信中提到22年前的“鲁莽行动”,“他说曾经要自杀,连老鼠药都准备好了,现在终于可以摆脱一直以来的精神折磨。”

落网时已是知名获奖作家

8月20日晚,在被警方抓走的第10天,刘永彪出现在央视《面对面》节目的电视屏幕里。他剃了短发,穿着看守所的黄马褂,说话时神情平静。

被警方带走之前,刘永彪办了一个暑假“作文班”,指导中小学生写作。他是当地一所中学聘用的校刊主编,有令人羡慕的头衔: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据公开报道,1985年,刘永彪在合肥市文联主办的《未来作家》期刊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 1995年案发时,他已有一些文学作品见诸报端。几年后,他开始尝试小说创作,并自费到鲁迅文学院学习。 2009年,刘永彪的中短篇小说集《一部电影》被安徽省政府授予“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三等奖,他成为芜湖市第一个获得“安徽文学奖”的农民作家。

此后,刘永彪先后出版散文集《心灵的舞蹈》、长篇小说《难言之隐》、历史演义小说《行者武松》等作品。

2013年7月,刘永彪加入了中国作家协会,成为当年被批准加入中国作协的13名安徽籍作家之一。

想把自己经历写成书警示他人

刘永彪的不少文学作品,体现了对复杂人性的探寻。比如28万字的《难言之隐》,一家阅读网站曾对其推荐:“一部以钻井方式深层揭示人性的小说”。“我作品里写的人性,写的最多的都是本真的东西。”刘永彪说,“我写下层人物,每一个人都是好人,都是向善向好,没有坏人。我的作品里面没有一个坏人。”

不写“坏人”的刘永彪,现在称自己是“罪人”。“我内心的苦难是很多的。”他说,“我们写作是教大家怎么学好,但我的经历里,有这样一个难以启齿的东西在里面。”刘永彪坦承,他从不敢将自己的经历写进文学作品,“思想我肯定反映进去了,但我不敢把人物故事写进去。”《面对面》的采访中,刘永彪说,他想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以警示后人。“书名就叫《原罪赎》。”他沉默一下,接着说:“现在没机会了。要是有机会,我肯定要把这书写出来。

来源:浙江在线

原标题:1995年浙江湖州作家抢劫杀人案一审:刘某彪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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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浙江湖州作家抢劫杀人案一审:刘某彪获死刑

7月30日下午,湖州中院对“1995.11.29”织里晟舍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图片来源:网络

7月30日下午,湖州中院对“1995.11.29”织里晟舍特大抢劫杀人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一审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下午3时,该案在湖州中院三号法庭公开宣判。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致四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依法应予惩处。虽然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但两被告人的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且刘某彪后又对部分犯罪事实翻供,依法不足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的犯罪行为使被害人及家属遭受经济损失,除承担刑事责任外,依法还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判决:被告人汪某明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刘某彪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同时,湖州中院判令被告人汪某明、刘某彪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

案情始末

1995年11月28日,犯罪嫌疑人汪某明、刘某彪为劫取他人财物,经预谋窜至湖州市织里镇晟舍闵记饭店旅馆,物色抢劫对象。30日凌晨,二人在该旅店203房间采用榔头砸头的方式杀害旅馆住宿人员于某,劫得人民币20余元。后二人以退房的名义将旅馆老板闵某骗至203房间内,采用榔头砸头、绳子绑手、毛巾捂嘴的方式杀害闵某,劫得金戒指一枚。而后,犯罪嫌疑人汪某明窜至202房间内,用榔头砸头的方式杀害老板娘钱某及其孙子,汪某明、刘某彪又在此房间内劫取人民币100余元。后从旅馆后门逃离现场。

2017年8月11日,湖州市公安机关破获了织里晟舍22年前发生的特大抢劫杀人案,两名犯罪嫌疑人汪某明、刘某彪被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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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作家竟是22年前杀人逃犯 曾想把犯罪经历写成作品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22年前我省南陵县的两村民为了弄钱,来到浙江湖州织里镇一家小旅店内住宿,夜间杀害旅店老板祖孙三口和一名旅客,今年8月,浙江警方破获此案,将两人抓获,此时其中的汪维明已成为一名商人在上海居住,而另外一人刘永彪已是南陵一位小有名气的作家,著有长篇小说、散文集等作品两百万字,并是芜湖市第一个获得过“安徽文学奖”的农民作家。日前刘永彪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了更多细节,他还准备将自己的犯罪经历写成作品,书名叫《原罪赎》,只可惜已无机会。

四条人命换来一块手表、一个戒指和十几块钱

1995年11月底,刘永彪和同村村民汪维明来到浙江湖州织里镇。这里服装业发达,许多人成为先富起来的一批。刘永彪说,当年他女儿有眼疾,需要5000元的手术费。 11月29日,刘永彪和汪维明以旅客身份,入住了织里镇晟舍村的闵记旅馆。

案发当晚,一位姓于的山东商人与刘永彪同屋居住,由于身穿西装,很快被两人“瞄”上,但事后汪刘两人只从对方身上抢得十几块钱,其实有数千元现金被于姓商人藏在裤裆里,两人没有发现。刘、汪两人随后又将目标转向旅馆老板,将年过六旬的老板夫妻和12岁的小孙子杀害,结果只抢到一块手表,一个戒指。案发第二天上午,旅馆老板的12岁孙子没有去学校,村里小学的老师让一个孩子去旅馆叫人,才发现异常。警方透露,4人均被钝器击打头部致死。作案后,刘永彪和汪维明去了一趟上海,然后回到安徽的家中。

落网时说“我等你们到现在”

案发后,浙江警方迅速介入调查,可无法找到有效线索——案发时没有目击者,没有监控影像资料,旅客入住没有登记身份。值得庆幸的是,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的痕迹物证,多年来都保存完好,其中包括一支烟蒂——刘永彪在上面留下的唾液,成为22年后破案的关键。

2017年,通过对现场烟蒂残留唾液的鉴定以及大量的摸排,警方将嫌疑目标锁定为芜湖市南陵县的刘氏族人。今年8月8日,警方装成科研人员,以调查刘氏家族迁徙及当地卫生状况的名义,到刘永彪家中找其抽取血样。“他非常平静,很配合。”民警陈红跃说。“其实我当时就知道了,”刘永彪说,抽血时他预感“东窗事发”,有过当场自首的念头,但12岁儿子就在身边,让他下不了决心,还是没有勇气,还是有一点侥幸的心理。

两天后检验结果出来,刘永彪的DNA与案发现场烟蒂上的残留唾液吻合。民警连夜赶至刘家,将其抓获,他没有反抗,而是说:“我等你们到现在。”

在被抓之前,刘永彪就给妻子写了一封信,被抓后通过民警转交。他在信中提到22年前的“鲁莽行动”,“他说曾经要自杀,连老鼠药都准备好了,现在终于可以摆脱一直以来的精神折磨。”

落网时已是知名获奖作家

8月20日晚,在被警方抓走的第10天,刘永彪出现在央视《面对面》节目的电视屏幕里。他剃了短发,穿着看守所的黄马褂,说话时神情平静。

被警方带走之前,刘永彪办了一个暑假“作文班”,指导中小学生写作。他是当地一所中学聘用的校刊主编,有令人羡慕的头衔:中国作家协会会员。

据公开报道,1985年,刘永彪在合肥市文联主办的《未来作家》期刊发表了自己的处女作。 1995年案发时,他已有一些文学作品见诸报端。几年后,他开始尝试小说创作,并自费到鲁迅文学院学习。 2009年,刘永彪的中短篇小说集《一部电影》被安徽省政府授予“社会科学文学艺术出版奖”三等奖,他成为芜湖市第一个获得“安徽文学奖”的农民作家。

此后,刘永彪先后出版散文集《心灵的舞蹈》、长篇小说《难言之隐》、历史演义小说《行者武松》等作品。

2013年7月,刘永彪加入了中国作家协会,成为当年被批准加入中国作协的13名安徽籍作家之一。

想把自己经历写成书警示他人

刘永彪的不少文学作品,体现了对复杂人性的探寻。比如28万字的《难言之隐》,一家阅读网站曾对其推荐:“一部以钻井方式深层揭示人性的小说”。“我作品里写的人性,写的最多的都是本真的东西。”刘永彪说,“我写下层人物,每一个人都是好人,都是向善向好,没有坏人。我的作品里面没有一个坏人。”

不写“坏人”的刘永彪,现在称自己是“罪人”。“我内心的苦难是很多的。”他说,“我们写作是教大家怎么学好,但我的经历里,有这样一个难以启齿的东西在里面。”刘永彪坦承,他从不敢将自己的经历写进文学作品,“思想我肯定反映进去了,但我不敢把人物故事写进去。”《面对面》的采访中,刘永彪说,他想将自己的经历写成一本书,以警示后人。“书名就叫《原罪赎》。”他沉默一下,接着说:“现在没机会了。要是有机会,我肯定要把这书写出来。

来源:浙江在线

原标题:1995年浙江湖州作家抢劫杀人案一审:刘某彪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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