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消息,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若干税收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已有税收政策基础上,继续释放政策红利为企业“减负”。山东省提出,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由2.5%提高至8%。
新华社消息,山东省近日出台《关于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若干税收政策的实施意见》,提出在已有税收政策基础上,继续释放政策红利为企业“减负”。山东省提出,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75%的政策由科技型中小企业扩大至所有企业;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比例由2.5%提高至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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