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近日,人用狂犬疫苗质量风波引发舆论高度关注,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狂犬病防控是不能忽视的重要工程。长期从事动物病毒学尤其是狂犬病相关基础和应用研究的军事医学研究院军事兽医研究所教授扈荣良表示,在对犬的免疫上,目前我国动物用狂犬疫苗使用率仍较低,而推动犬类强制免疫,将能大大降低狂犬病传播的可能性。
近年来,随着民众生活水平的逐渐提升,养犬数量也在提升,扈荣良透露,我国居民养犬总量大概在8000万只到1.3亿只的一个动态水平。显然,这是一个非常巨大的体量,而被犬抓伤咬伤的人数与犬的数量呈现出一种正比例关系。
在犬抓伤咬伤以及狂犬病的威胁面前,我国民众多采取事后补救法,即人被咬了以后,再去医院打狂犬疫苗等——我国每年大约要用掉1500万人份的人用狂犬疫苗,价值40多亿元人民币。
诚然,事后补救也有不错的效果,但受疫苗的安全性、稳定性、接种疫苗等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人的体质、咬伤程度等因素的影响,事后补救并不能做到百分百安全有效,有些人在接种疫苗后仍发病死亡。另外,还有不少人被犬抓伤咬伤后存有侥幸心理,不打疫苗,不做任何处理,处境更加危险。
相比之下,欧美等国的事前预防法则更加安全高效。在美国、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家,犬都是普遍接受狂犬病免疫的,人用狂犬疫苗使用率却很低(比如美国,每年用3亿美元给犬只免疫,人用狂犬疫苗只用掉几千人份),人被犬咬伤之后,医生会先询问咬人犬的健康情况,如果犬没有表现异常且打过狂犬病疫苗,通常而言,人就不需要打针。在这些国家,狂犬病的发病率是极低的,即便被犬咬伤,人们也不会太担心。
另外,人用疫苗、血清等的价格为每份数百甚至数千元,被咬者需在一段时间内接种多次,有的接种者还会出现发烧、乏力等不良反应,给狗注射疫苗只需一年一次,价格仅为几十元。无疑,事前防范法能节约社会资源、降低个人负担,减少人们接种疫苗的不便和痛苦,最关键的是,事前预防法从源头防范狂犬病,扩大了保护范围,提升了保护质量。
对狂犬病的事前预防法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笔者以为,我们应该全力推行犬类强制免疫,通过完善养犬立法,明确养犬人的疫苗注射责任,要求养犬人必须对所养犬只进行注册登记,按时注射狂犬病疫苗,并做好接种记录,留存凭证;明确犬类管理责任部门,对犬类登记和疫苗接种情况进行监督。
对于流浪犬只,则可考虑由收容场所收容或由志愿者认养后接种疫苗,也可适量捕杀部分流浪犬。据报道,深圳自2001年年底就开始实施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将每年的4月、9月定为全市犬类狂犬病强制免疫统一行动月。
该举措效果明显,从2008年至2016年,深圳已连续9年没有发生狂犬病死亡本地病例。对犬类进行强制免疫有现实的经验可支撑,切实可行。
(作者系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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