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南京土地市场网上挂出2018年宁出第08号出让公告。分别位于城南、江北、城北,共5幅地块。
1、NO.2018G41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冯韦C地块
地块位置:东至机场二通道(规划),南至龙西路,西至纵七路(规划),北至华新路(规划)。
总用地面积:67615.82㎡
出让面积:60233.99㎡
出让年限:70年
土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
地块起始价:23.4亿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436.8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软件谷管委会;
(2)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住房交付;
(3)地块东侧绿地范围内有220KV高压杆线,地上建筑需退让高压线的保护距离不小于17米。
2、NO.2018G42栖霞区燕子矶街道太新路和经五路夹角地块
地块位置:东至规划怡园东路,南至规划松花江路,西至燕城大道,北至太新路。
总用地面积:84175.07㎡
出让面积:73842.61㎡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土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Rb商住混合用地
地块起始价:30.6亿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0649平方米的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南京市江南小化工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指挥部;
(2)A地块商业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5%;
(3)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100%实行全装修和成品住房交付;
(4)为顺利实施该地块周边河道改线工程,在地块外变电站搬迁之前,须占用A地块西北角约460平方米用地用于建设管涵,竞得人须与南京市江南小化工集中整治工作现场指挥部做好对接配合,根据地块情况进行设计及建设。
3、NO.2018G43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西路以西、广电路以南地块
地块位置:东至雨山西路,南至建设路,西至现状,北至现状。
总用地面积:107820.01㎡
出让面积:107820.01㎡
出让年限:70年
土地性质:R21住宅用地
地块起始价:33.5亿元
出让条件:
(1)该地块禁止配建商业配套用房;
(2)地块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的比例为100%,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100%实行成品住房交付。
4、NO.2018G44浦口区桥林街道浦乌路以西、双峰路以南地块
地块位置:东至浦乌路,南至现状道路,西至现状道路,北至双峰路。
总用地面积:183527.85㎡
出让面积:183527.85㎡
出让年限:70年
土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
地块起始价:24亿元
出让条件:
(1)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旗下企业须具备开发经营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单一大型商业综合体3年以上经验,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不动产证(或房产证)及竣工备案表原件;
(2)A地块内酒店式公 寓配建比例不得高于地上总建筑面积的25%;
(3)A地块内须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3万平方米的五星级酒店,房间数不小于300间,建成后由竞得人自持不少于10年,自持期满后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销售;
(4)A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6.5万平方米的集中商业中心,其中3万平方米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剩余3.5万平方米可分割销售,但须统一经营管理;
(5)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须与浦口区政府签订《地块投 资建设协议》;
(6)地块内新建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或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应当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且同一地块内须100%采用;住宅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50%,公共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40%,住宅建筑(三层及以下的低层住宅除外)100%实行成品住房交付。
5、NO.2018G45六合区南门汽车站周边二期地块
地块位置:东至六合大道,南至龙池路,西至现状,北至雄州西路。
总用地面积:127921.17㎡
出让面积:95909.25㎡(地下9273.57㎡)
出让年限:住宅70年、商业40年,
土地性质:R2二类居住用地、Bb商办混合用地。
地块起始价:13.55亿元
出让条件:
(1)竞买人或其控股公司须具备房地产一级开发资质;
(2)该地块不接受联合竞买;
(3)A地块地上商业建筑面积占A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规划建设大型购物中心(不含家俱建材市场、批发市场、会展演艺场),商业须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4)B地块出让地下空间,可建设商业设施、公共连接通道和停车场等,地下不小于两层(其中商业不少于一层),须由竞得人整体自持,不得分割销售、不得分割转让;
(5)C、D地块社区商业配套用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C、D地块地上总建筑面积的10%;
(6)该地块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8100平方米人才房(含租赁住房),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六合区政府;
(7)该地块因建筑业态较多,自持比例较大,出让后可应税务部门要求向税务部门提供各用途分区的起始价测算说明;
(8)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与六合区政府签订《地块投 资建设协议》。
以上地块的具体出让条件详见该地块挂牌出让文件。
交地条件
土地交付条件:净地出让,即地块范围内房屋及建、构筑物拆至室内地坪,其余维持自然现状。出让范围内杆(高压)管线、电(光)缆等由受让人按规定自行处置。外部条件(道路、水、电、气等)均以现状为准。
竞买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参加竞买。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出让公告或公开出让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联合竞买的联合体各方须同时具备地块竞买条件。
1、在本批次出让公告中,同一竞买人不得参与竞买两块及以上的住宅或商住用途的地块,但可参与其他用途地块的竞买。
2、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应具备房地产三级及以上开发资质(不含暂定资质,外资除外)。
3、以上商住、住宅用地的境内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及后续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江苏省财政厅公布的在南京市范围内注册经营的3A级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房和商住用地竞买保证金/成交价款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4、竞得人所持股份大于50%的前提下,可就该地块开发成立项目公司。商住、住宅地块的受让人如需变更受让主体为项目公司的,应在出让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其他地块应在出让成交后3个月内)提交符合变更主体资格条件的书面申请,并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再申请变更受让人,变更后原出让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新受让人履行。逾期未申请的,按土地转让办理。
交易方式和时间
1、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网上交易。有意竞买人可于2018 年8月16日起登陆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竞买有资格审查要求的地块请携带相关资料至南京市中山路171号1001室进行审核。
2、有意竞买人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6日16:0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可登陆南京土地市场网“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备案、报名、报价,自由报价截止时间到2018年9月6日18:00,竞买人均可报价一次。
3、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18年9月7日上午9:0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各地块限时竞价开始时间分别为:
9月7日9:00 NO. 2018G41;9:20 NO. 2018G42;9:40 NO. 2018G43;10:00 NO. 2018G44;10:20 NO. 2018G45
竞得人确定
在挂牌时间截止(2018年9月7日9:00)时,地块无人报名,地块流标;地块只有一家竞买人报名,并有不低于起始价的有效报价,该地块在挂牌时间截止时即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竞买同一地块,竞价最高者为竞得人。当住宅、商住地块的网上竞价超过起始价45%时,超出部分不计入房价准许成本。当地块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仍有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停止竞价,改为在本地块内竞争自持租赁住房建筑面积,每次申报面积200平方米,申报面积最多者为竞得人。
成交手续办理
竞得人竞买成功后,须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通知书”,持“成交通知书”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与出让人办理成交确认手续。
资金核查要求
我局联合金融监管部门对竞得人提交的相关材 料进行核查。竞得人资金来源与申报不符或违反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签订出让合同的,经批准收回土地使用权,所交纳的定金不予退还;同时,将竞得人列入南京市土地市场诚信系统黑名单,一年内不得参加南京市土地市场公开竞买。
其他
1、竞买人应认真阅读地块公开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地块情况及出让要求,如需进一步了解地块报名、竞价等情况可通过电话咨询。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由南京市土地矿产市场管理中心具体承办。
3、南京市国土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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