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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无实际控制人 还深陷贷款纠纷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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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发展无实际控制人 还深陷贷款纠纷泥潭

除了被夺走董事会席位之外,西藏发展昔日的实际控制人天易隆兴还有贷款麻烦缠身。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地方性啤酒生产商西藏发展(000752.SZ)正陷入没有实际控制人的境地。该公司两大股东持股量接近,并且没有任何一方能对公司产生实质性的支配。

西藏发展5日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以及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

公告显示,西藏发展股东李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淑芬一共持有公司11.0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中李敏持股1.04%,马淑芬持股10%。马淑芬与李敏为母女关系。

与此同时,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易隆兴)持有公司10.65%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李敏及马淑芬接近。

两大股东所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均未达到非独立董事席位的半数以上。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天易隆兴原本占有四个非独立董事席位。但是,到了第八届董事会,随着李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淑芬成为第一大股东,天易隆兴拥有的非独立董事席位减少至两个,尽管其依旧拥有董事长席位。

相比之下,李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淑芬则运用其新获取的表决权,提名陈勇和殷占武两人进入董事会担任非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方面已经可以与天易隆兴平起平坐。

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存在以下情况,将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是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是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是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是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而目前西藏发展的股权结构不符合前述任何一点。

除了被马淑芬与李敏母女夺走董事会席位,西藏发展昔日的实际控制人天易隆兴还有其他麻烦缠身,这对上市公司也构成了实质性的拖累。

此前天易隆兴卷入巨额贷款纠纷,导致上市公司西藏发展的股价大幅下跌。其中一笔是2016年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国投泰康)对天易隆兴发放的、总金额4.5亿元的贷款。合同履行期内,天易隆兴并未如期支付1,365万元的利息,也未支付违约金。同时,天易隆兴为国投泰康向一家传媒公司发放的2.5亿元借款也提供了连带担保。而这笔借款严重逾期,天易隆兴无力偿还。

还有一笔贷款来源于2017年。当时,国投泰康与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下称隆徽新能源)签订信托贷款协议,总金额3.2亿元。这一贷款在去年3月发放完毕,并由天易隆兴和西藏发展承诺担保。合同履行期内,隆徽新能源应付利息728万元,但该公司未如期支付,也未支付违约金。

目前国投泰康已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针对上述贷款,分别冻结天易隆兴、西藏发展等相关被告4.5亿元、3.68亿元和3.2亿元的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总额超过11亿元。不过,对于上述纠纷,西藏发展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对外提供担保的任何承诺函,并准备在核实查证后,向法院提出承诺函为无效法律文件。

然而,根据深交所的关注函,西藏发展对交易所提供的承诺函等文件上印有公司公章与法人章。因此,深交所正要求西藏发展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会未批准担保事项但签署承诺函的原因,同时核查内控制度执行是否有效,以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西藏发展

  • *ST西发收关注函:要求说明现任、前任控股股东及各自关联方等均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原因
  • 自查存在资金占用,深交所向*ST西发(000752.SZ)发出关注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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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被夺走董事会席位之外,西藏发展昔日的实际控制人天易隆兴还有贷款麻烦缠身。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地方性啤酒生产商西藏发展(000752.SZ)正陷入没有实际控制人的境地。该公司两大股东持股量接近,并且没有任何一方能对公司产生实质性的支配。

西藏发展5日公告称,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持股比例较为接近,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不存在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以及可以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超过30%的股东。

公告显示,西藏发展股东李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淑芬一共持有公司11.04%的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中李敏持股1.04%,马淑芬持股10%。马淑芬与李敏为母女关系。

与此同时,西藏天易隆兴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天易隆兴)持有公司10.65%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与李敏及马淑芬接近。

两大股东所提名的非独立董事人数均未达到非独立董事席位的半数以上。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天易隆兴原本占有四个非独立董事席位。但是,到了第八届董事会,随着李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淑芬成为第一大股东,天易隆兴拥有的非独立董事席位减少至两个,尽管其依旧拥有董事长席位。

相比之下,李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马淑芬则运用其新获取的表决权,提名陈勇和殷占武两人进入董事会担任非独立董事,在董事会的决策方面已经可以与天易隆兴平起平坐。

根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存在以下情况,将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一是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二是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三是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四是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而目前西藏发展的股权结构不符合前述任何一点。

除了被马淑芬与李敏母女夺走董事会席位,西藏发展昔日的实际控制人天易隆兴还有其他麻烦缠身,这对上市公司也构成了实质性的拖累。

此前天易隆兴卷入巨额贷款纠纷,导致上市公司西藏发展的股价大幅下跌。其中一笔是2016年国投泰康信托有限公司(下称国投泰康)对天易隆兴发放的、总金额4.5亿元的贷款。合同履行期内,天易隆兴并未如期支付1,365万元的利息,也未支付违约金。同时,天易隆兴为国投泰康向一家传媒公司发放的2.5亿元借款也提供了连带担保。而这笔借款严重逾期,天易隆兴无力偿还。

还有一笔贷款来源于2017年。当时,国投泰康与深圳隆徽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下称隆徽新能源)签订信托贷款协议,总金额3.2亿元。这一贷款在去年3月发放完毕,并由天易隆兴和西藏发展承诺担保。合同履行期内,隆徽新能源应付利息728万元,但该公司未如期支付,也未支付违约金。

目前国投泰康已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针对上述贷款,分别冻结天易隆兴、西藏发展等相关被告4.5亿元、3.68亿元和3.2亿元的银行存款或等值财产,总额超过11亿元。不过,对于上述纠纷,西藏发展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从未审议批准对外提供担保的任何承诺函,并准备在核实查证后,向法院提出承诺函为无效法律文件。

然而,根据深交所的关注函,西藏发展对交易所提供的承诺函等文件上印有公司公章与法人章。因此,深交所正要求西藏发展详细说明公司、董事会未批准担保事项但签署承诺函的原因,同时核查内控制度执行是否有效,以及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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