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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学录取后不报到算失信?学者:不能简单将“大棒”打在考生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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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学录取后不报到算失信?学者:不能简单将“大棒”打在考生身上

近日,河南省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首次明确了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对于在2018年普通高招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明年高考志愿填报数量将受限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河南省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中首次明确了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对于在2018年普通高招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明年高考志愿填报数量将受限制。《规定》公布后,迅速引发热议。

根据《规定》,对于在高招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2019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仅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两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可以拒绝录取失信考生,以有效避免高校计划和教育资源浪费。

“近年来,河南省本科录取不报到考生人数逐年增加,既浪费本省招生计划,又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影响了高校对河南省招生计划的投放,客观上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是一种典型的失信行为。”河南省招生办相关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

日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也公开表示,新生在报到期间无故不报到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河北省高考招生录取细则中提到:录取是按批次依次进行的,如果考生被某一批次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也不得转录。被录取的考生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事实上,高考生录取不报到的现象并非近年来才引起关注。早在2003年,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就曾透露,当年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428万张,真正报到的有382万人,有46万人收到通知书后不去报到。

2007年,甘肃省和湖北省就相继对普通高校招生出新规:凡按考生志愿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考生,下一年度录取时,可能因诚信缺失而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浙江省招生考试院也曾公开表示:根据目前政策,当年高考录取不报到尚无明确规定会影响来年的高考再录取,但会在电子档案中留下记录(事实上是信用不良的记录),考生务必慎重选择。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通过对被本科录取的新生进行调查发现,录取生愿意报到比例平均为93%;一本院校为92%;二、三本院校为86%。过去录取不报到的学生一半以上集中在农村地区,有一部分是因为家境贫困无法支付学费而被迫放弃。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加大,这种现象已经很少。更多不报到的新生是因为对录取院校不满意,主动放弃报到而选择复读。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考生被正式录取后,高校和考生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退档。考生今年也不得再填报任何志愿、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大学开学后,若考生逾期未报到,相当于自动放弃,学校将对考生作自动退学处理。但对于考生“录取不报到”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惩戒规定。

大部分省市也并未对“录取不报到”作出处罚,而是允许学生选择复读,并和其他学生一样填报高考志愿。

“把‘录取不报到’作为一种失信行为,其实是把考生的选择权和诚信问题联系在了一起。”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专家艾萍娇认为,解决考生放弃报到导致的招生计划“浪费”,不应该是限制学生的选择,而应该是进一步改革高考录取制度。同时,高校也应该反思被考生放弃的原因,要提高教育质量吸引学生选择。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唐映红也认为,“考生被录取后选择放弃,从而导致高校教育资源浪费的问题,还真不能简单粗暴地将“大棒”打在考生身上。问题的关键是高等教育录取的管理工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唐映红建议,从学校的层面上,特别是地方基层的高校,拟录取之前可以先与考生电话沟通,以确定考生的意愿,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录取后放弃的现象。从教育管理部门的角度,下放一定额度的盈余指标给各所学校,而非一个萝卜一个坑的锁死,那么,根据历年数据,可以在大范围内减少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

“通过处罚录取后放弃的考生,或许能震慑一部分考生,却一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等教育资源的效率问题。”唐映红称。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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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大学录取后不报到算失信?学者:不能简单将“大棒”打在考生身上

近日,河南省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首次明确了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对于在2018年普通高招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明年高考志愿填报数量将受限制。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河南省在《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简称《规定》)中首次明确了对违背志愿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对于在2018年普通高招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明年高考志愿填报数量将受限制。《规定》公布后,迅速引发热议。

根据《规定》,对于在高招录取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录取后不入学实际就读等造成招生计划浪费的,2019年报名参加高考将限制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量,在实行平行志愿的各批次,仅允许其填报志愿的学校数不超过两个;考生失信事实将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在普通高招录取中向高校提供,高校作为对考生品德衡量的依据,可以拒绝录取失信考生,以有效避免高校计划和教育资源浪费。

“近年来,河南省本科录取不报到考生人数逐年增加,既浪费本省招生计划,又浪费高校的教育资源,影响了高校对河南省招生计划的投放,客观上占用了他人的升学机会,是一种典型的失信行为。”河南省招生办相关负责人告诉界面新闻。

日前,河北省教育考试院也公开表示,新生在报到期间无故不报到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河北省高考招生录取细则中提到:录取是按批次依次进行的,如果考生被某一批次的院校录取,就不能参加以后批次的录取,也不得转录。被录取的考生不能按时报到的,应向高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校方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

事实上,高考生录取不报到的现象并非近年来才引起关注。早在2003年,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就曾透露,当年大学发放录取通知书428万张,真正报到的有382万人,有46万人收到通知书后不去报到。

2007年,甘肃省和湖北省就相继对普通高校招生出新规:凡按考生志愿录取但未报到入学的考生,下一年度录取时,可能因诚信缺失而不予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浙江省招生考试院也曾公开表示:根据目前政策,当年高考录取不报到尚无明确规定会影响来年的高考再录取,但会在电子档案中留下记录(事实上是信用不良的记录),考生务必慎重选择。

据中国教育报报道,通过对被本科录取的新生进行调查发现,录取生愿意报到比例平均为93%;一本院校为92%;二、三本院校为86%。过去录取不报到的学生一半以上集中在农村地区,有一部分是因为家境贫困无法支付学费而被迫放弃。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贫困生的资助力度加大,这种现象已经很少。更多不报到的新生是因为对录取院校不满意,主动放弃报到而选择复读。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考生被正式录取后,高校和考生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退档。考生今年也不得再填报任何志愿、不得再被其他学校录取。大学开学后,若考生逾期未报到,相当于自动放弃,学校将对考生作自动退学处理。但对于考生“录取不报到”的行为并没有明确的惩戒规定。

大部分省市也并未对“录取不报到”作出处罚,而是允许学生选择复读,并和其他学生一样填报高考志愿。

“把‘录取不报到’作为一种失信行为,其实是把考生的选择权和诚信问题联系在了一起。”21世纪教育研究院专家艾萍娇认为,解决考生放弃报到导致的招生计划“浪费”,不应该是限制学生的选择,而应该是进一步改革高考录取制度。同时,高校也应该反思被考生放弃的原因,要提高教育质量吸引学生选择。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唐映红也认为,“考生被录取后选择放弃,从而导致高校教育资源浪费的问题,还真不能简单粗暴地将“大棒”打在考生身上。问题的关键是高等教育录取的管理工作落后于时代的发展。”

唐映红建议,从学校的层面上,特别是地方基层的高校,拟录取之前可以先与考生电话沟通,以确定考生的意愿,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录取后放弃的现象。从教育管理部门的角度,下放一定额度的盈余指标给各所学校,而非一个萝卜一个坑的锁死,那么,根据历年数据,可以在大范围内减少高等教育资源的浪费。

“通过处罚录取后放弃的考生,或许能震慑一部分考生,却一定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高等教育资源的效率问题。”唐映红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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