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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系统加速改革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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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司法系统加速改革步伐

针对近日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三部门出台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意见,新一轮司法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国家公安部、高检、高法公布全面深化改革意见,

图片来源:CFP

春节前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三部门的全面深化改革意见先后公布,共计推出200多项相关领域的改革措施,这也是2014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的既定路线。国家主席习近平曾针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此轮改革首先由公安部开启。根据新华网215日的报道,《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该报道称,这是一次全面系统、综合配套、触及根本的改革。

公安系统的改革共有七个方面、100多项改革措施,包括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

紧接着,2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六个方面、42项重点任务,旨在进一步完善检察体制,优化检察职权配置,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2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法发〔20153号,下称《意见》),并将之作为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贯彻实施。这一文件提出七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辖制度、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力运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并设定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意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内容。要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比如在机构设置上,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划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构建普通类型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诉讼格局等。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学者徐昕认为,该《意见》的出台,表明新一轮司法改革进入实施阶段。但他担心,其中的部分举措,如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司法系统难以单独承受之重,缺少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必然无法真正摆脱地方对司法的干预。

外界也注意到,中国在司法改革进程中明确与西方司法独立划清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25日召开的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的影响。

会议还强调,要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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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近日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三部门出台的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意见,新一轮司法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国家公安部、高检、高法公布全面深化改革意见,

图片来源:CFP

春节前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三部门的全面深化改革意见先后公布,共计推出200多项相关领域的改革措施,这也是2014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司法体制改革大背景下的既定路线。国家主席习近平曾针对司法体制改革提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此轮改革首先由公安部开启。根据新华网215日的报道,《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该报道称,这是一次全面系统、综合配套、触及根本的改革。

公安系统的改革共有七个方面、100多项改革措施,包括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创新社会治安治理机制、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改革、完善执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公安机关管理体制、健全人民警察管理制度、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

紧接着,2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关于深化检察改革的意见2013—2017年工作规划》,提出六个方面、42项重点任务,旨在进一步完善检察体制,优化检察职权配置,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

2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法发〔20153号,下称《意见》),并将之作为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贯彻实施。这一文件提出七个方面、65项司法改革举措,涉及法院组织体系、司法管辖制度、法官履职保障、审判权力运行、法院人事管理等,并设定了具体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意见》,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是本轮司法改革的重要目标内容。要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意见》还提出了一系列改革措施,比如在机构设置上,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划重大民商事、行政等案件,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构建普通类型案件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特殊类型案件在跨行政区划法院受理的诉讼格局等。

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律学者徐昕认为,该《意见》的出台,表明新一轮司法改革进入实施阶段。但他担心,其中的部分举措,如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司法系统难以单独承受之重,缺少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必然无法真正摆脱地方对司法的干预。

外界也注意到,中国在司法改革进程中明确与西方司法独立划清界限。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25日召开的扩大会议上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决划清与西方司法独立三权鼎立的界限,坚决抵制西方错误思潮和错误观点的影响。

会议还强调,要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确保在大是大非问题上头脑十分清醒、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