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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 上市公司先河环保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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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 上市公司先河环保被约谈

2018年8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就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2018年8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就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指出,先河公司作为临汾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单位,未能切实履行运维职责,内部管理混乱,疏于对各层级运维人员的教育监督,在该案件中负有重要责任。据生态环境部通报,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人为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

约谈进一步指出先河公司“三宗罪”。一是违反规定,对干扰监测的弄虚作假行为知情不报;二是监管失职,运维人员参与弄虚作假;三是对运维国控站点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约谈认为,先河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依据《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委托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从2018年8月起,终止先河公司山西省25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委托运维服务,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环境监测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然而近年来,各地纷纷爆出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丑闻。

据界面新闻早前报道,2016年2月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区监测站站长私自截留钥匙并偷记监控电脑密码,工作人员多次潜入站内,用棉纱堵塞采样器,干扰空气质量数据采集。

今年3月29日,生态环境部通报7起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通报显示,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环境部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监测站点组织检查时发现,云南省红河州、江西省吉安市、湖南省邵阳市和常德市、江苏省徐州市、湖北省襄樊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等6省(区)7个城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淋干扰。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针对如何保证监测数据质量这一问题,2018年5月31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表示,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生命线,客观准确的数据是科学环境管理决策,评价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依据,所以数据质量至关重要。他提到,为了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我部将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出台关于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补充要求,进一步规范准入门槛;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同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7月4日又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答记者问时,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基本实现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有效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努力营造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的目标。

有分析机构认为,近年来一方面环境监测趋严,另一方面环境监测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的统计,2017年环境监测行业内的聚光科技、先河环保等5家上市公司环境监测设备销售额共计31.4亿元,同比增长34.8%,占全行业销售额的比例由2016年的36.4%提升至2017年的48.1%。根据先河环保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度营收为10.42亿元,净利润1.88亿元。分产品来看,先河环保在环境监测系统的营收为7.42亿元,占总营收比例的71.29%,运营及咨询服务营收为1.86亿元,占总营收比例为17.88%。

8月16日,先河公司开盘跌停。先河公司发布公告称,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公司签订的相关运营合同,涉及山西大区站点数共计25个,涉及合同金额约为362.5万元,约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0.35%,履约保证金为353.8万。终止山西25个站点运维业务,其他省份国家城市站点运维未受到影响,预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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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 上市公司先河环保被约谈

2018年8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就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2018年8月15日,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就临汾环境监测数据造假案件对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河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约谈指出,先河公司作为临汾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运维单位,未能切实履行运维职责,内部管理混乱,疏于对各层级运维人员的教育监督,在该案件中负有重要责任。据生态环境部通报,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临汾市6个国控空气自动监测站通过堵塞采样头、向监测设备洒水等方式,人为干扰近百次,导致监测数据严重失真达53次。

约谈进一步指出先河公司“三宗罪”。一是违反规定,对干扰监测的弄虚作假行为知情不报;二是监管失职,运维人员参与弄虚作假;三是对运维国控站点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约谈认为,先河公司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约,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依据《国家环境空气监测网城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项目委托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从2018年8月起,终止先河公司山西省25个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的委托运维服务,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环境监测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工作,是客观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反映污染治理成效、实施环境管理与决策的基本依据。然而近年来,各地纷纷爆出环境监测数据造假丑闻。

据界面新闻早前报道,2016年2月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区监测站站长私自截留钥匙并偷记监控电脑密码,工作人员多次潜入站内,用棉纱堵塞采样器,干扰空气质量数据采集。

今年3月29日,生态环境部通报7起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通报显示,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环境部对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监测站点组织检查时发现,云南省红河州、江西省吉安市、湖南省邵阳市和常德市、江苏省徐州市、湖北省襄樊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等6省(区)7个城市国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自动监测站点受到喷淋干扰。

2017年9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确保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全面、准确、客观、真实。

针对如何保证监测数据质量这一问题,2018年5月31日,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表示,数据质量是环境监测生命线,客观准确的数据是科学环境管理决策,评价污染治理成效的重要依据,所以数据质量至关重要。他提到,为了加强对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管,我部将会同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出台关于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的补充要求,进一步规范准入门槛;联合开展“双随机”检查,进一步规范各类各级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行为。同日,生态环境部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7月4日又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度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和数据质量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在答记者问时,生态环境部监测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到2020年,基本实现健全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质量保障责任体系,有效遏制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确保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独立公正开展工作,努力营造依法监测、科学监测、诚信监测的环境和氛围,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客观的目标。

有分析机构认为,近年来一方面环境监测趋严,另一方面环境监测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根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环境监测仪器专业委员会的统计,2017年环境监测行业内的聚光科技、先河环保等5家上市公司环境监测设备销售额共计31.4亿元,同比增长34.8%,占全行业销售额的比例由2016年的36.4%提升至2017年的48.1%。根据先河环保2017年年报显示,公司2017年度营收为10.42亿元,净利润1.88亿元。分产品来看,先河环保在环境监测系统的营收为7.42亿元,占总营收比例的71.29%,运营及咨询服务营收为1.86亿元,占总营收比例为17.88%。

8月16日,先河公司开盘跌停。先河公司发布公告称,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与公司签订的相关运营合同,涉及山西大区站点数共计25个,涉及合同金额约为362.5万元,约占公司2017年度营业收入的0.35%,履约保证金为353.8万。终止山西25个站点运维业务,其他省份国家城市站点运维未受到影响,预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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