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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高额咨询费 大公国际证券评级业务暂停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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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高额咨询费 大公国际证券评级业务暂停一年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成内幕交易易发高发地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近日对“汉鼎宇佑”内幕交易等7宗案件作出处罚。另外,将暂停大公国际证券评级业务一年。

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已成为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易发、高发地带。近期查处的7宗案件中,有6宗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相关。证监会将对该领域发生的违法行为予以持续严厉打击。

具体处罚情况为,对王麒诚、杨涛内幕交易“汉鼎宇佑”案作出处罚,对王麒诚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杨涛处以20万元罚款;

对王智斌内幕交易“汉鼎宇佑”案作出处罚,责令王智斌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缪路漫内幕交易“汉鼎宇佑”案作出处罚,责令缪路漫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28,523.81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边炯内幕交易“摩恩电气”案作出处罚,没收边炯违法所得1,042,046.19元,并处以3,126,138.57元罚款;

证监会对许海霞内幕交易“神州数码”及泄露内幕信息案作出处罚,对许海霞处以15万元罚款,其中内幕交易行为罚款5万元,泄露内幕信息行为罚款10万元;依法对严谨内幕交易“神州数码”案作出处罚,对严谨处以15万元罚款。江苏证监局依法对周琳内幕交易“江南水务”案作出处罚,没收周琳违法所得9,387,911元,并处以18,775,822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北京证监局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大公国际开展了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大公国际存在多项问题。

一是,大公国际与关联公司公章混用,内部控制机制运行不良,内部管理混乱;

二是,在为多家发行人开展评级服务的同时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有违独立原则;

三是,部分高管人员及评审委员会委员资质不符合要求;

四是,个别评级项目底稿资料缺失,模型计算存在数据遗漏等。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证监会令第50号,下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北京证监局依据《暂行办法》拟责令大公国际限期整改,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北京证监局已完成行政监管措施告知程序,相关后续工作正依法推进。

常德鹏表示,证券评级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防火墙制度,合理划分内部机构职能,从事证券评级业务部门应当与其他业务部门、关联公司保持独立,严格防范利益冲突,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完善内控机制,提高服务资本市场的能力。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债券市场稳健发展系列部署,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加大对证券评级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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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收取高额咨询费 大公国际证券评级业务暂停一年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成内幕交易易发高发地带。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今日,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近日对“汉鼎宇佑”内幕交易等7宗案件作出处罚。另外,将暂停大公国际证券评级业务一年。

证监会发言人常德鹏表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领域已成为内幕交易违法行为的易发、高发地带。近期查处的7宗案件中,有6宗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事项相关。证监会将对该领域发生的违法行为予以持续严厉打击。

具体处罚情况为,对王麒诚、杨涛内幕交易“汉鼎宇佑”案作出处罚,对王麒诚处以40万元罚款,对杨涛处以20万元罚款;

对王智斌内幕交易“汉鼎宇佑”案作出处罚,责令王智斌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处以30万元罚款;

对缪路漫内幕交易“汉鼎宇佑”案作出处罚,责令缪路漫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28,523.81元,并处以10万元罚款;

证监会对边炯内幕交易“摩恩电气”案作出处罚,没收边炯违法所得1,042,046.19元,并处以3,126,138.57元罚款;

证监会对许海霞内幕交易“神州数码”及泄露内幕信息案作出处罚,对许海霞处以15万元罚款,其中内幕交易行为罚款5万元,泄露内幕信息行为罚款10万元;依法对严谨内幕交易“神州数码”案作出处罚,对严谨处以15万元罚款。江苏证监局依法对周琳内幕交易“江南水务”案作出处罚,没收周琳违法所得9,387,911元,并处以18,775,822元罚款。

此外,证监会发言人表示,北京证监局联合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大公国际开展了专项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大公国际存在多项问题。

一是,大公国际与关联公司公章混用,内部控制机制运行不良,内部管理混乱;

二是,在为多家发行人开展评级服务的同时为发行人提供咨询服务,收取高额费用,有违独立原则;

三是,部分高管人员及评审委员会委员资质不符合要求;

四是,个别评级项目底稿资料缺失,模型计算存在数据遗漏等。上述问题违反了《证券市场资信评级业务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证监会令第50号,下称《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北京证监局依据《暂行办法》拟责令大公国际限期整改,期限一年,整改期间不得承接新的证券评级业务,更换不符合条件的高级管理人员。目前,北京证监局已完成行政监管措施告知程序,相关后续工作正依法推进。

常德鹏表示,证券评级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一致性原则,制定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质量控制制度,建立健全防火墙制度,合理划分内部机构职能,从事证券评级业务部门应当与其他业务部门、关联公司保持独立,严格防范利益冲突,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完善内控机制,提高服务资本市场的能力。

下一步,证监会将继续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债券市场稳健发展系列部署,依法全面从严监管,加大对证券评级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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