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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将联合整治大棚房:环京市县有三万多个 逾七成被市民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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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将联合整治大棚房:环京市县有三万多个 逾七成被市民购买

为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将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将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

记者21日从自然资源部媒体吹风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已对京津冀地区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俗称“大棚房”)问题开展联合督察并部署全国性初步排查。根据安排,8月为准备阶段,9至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至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对市、县开展督促指导和抽查核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同步开展专项督察。两部门将强化联合督导,对部分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对地方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处理。

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负责人马素兰介绍,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大棚房”占用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将对耕地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马素兰说,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其他省份也有“大棚房”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青岛、潍坊等北方城市周边。不少地区还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问题,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自然资源部:公布14起“大棚房”违法占地案件

据央视报道,今天,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公布了14起“大棚房”违法占地案件。涉及北京、山西、河北等7个省、直辖市。

这14起案件,分别是:

1.北京市昌平区六合成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2.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广积屯村紫薇庄园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3.山西省晋中市丰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建设销售“大棚房”案。

4.北京市大兴区星月湖老年活动中心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5.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一亩田园种植专业合作社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6.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清泰庄园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7.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滨海自然之星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8.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景太庄园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9.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聚鸿庄园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10.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田园牧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玫瑰庄园“大棚房”案。

11.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德波拉果蔬专业合作社违法占地建设百合谷农庄“大棚房”案。

12.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长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13.山东省济南市美尔诺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14.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幸福农庄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截至目前,这14起案件涉及的违法“大棚房”已全部被依法拆除,相关线索已经移交公安和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的责任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七成棚主是市民:全国将整治大棚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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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将联合整治大棚房:环京市县有三万多个 逾七成被市民购买

为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将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蔓延势头,切实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将在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

记者21日从自然资源部媒体吹风会上获悉,自然资源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已对京津冀地区农业大棚改建“私家庄园”(俗称“大棚房”)问题开展联合督察并部署全国性初步排查。根据安排,8月为准备阶段,9至10月为排查清理及调研督导阶段,11至12月为完善政策及查处纠正阶段,12月为工作总结及完善监管阶段。省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将对市、县开展督促指导和抽查核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将同步开展专项督察。两部门将强化联合督导,对部分重点地区清理排查及查处整改情况开展实地抽查核实,对地方有关部门的不作为、乱作为行为严肃处理。

据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负责人马素兰介绍,通过对京津冀三地初步排查,发现违法建设“大棚房”项目2799个、棚数3.6675万个,涉及土地面积9869亩,集中分布在京津的郊区县和河北省涿州、大厂、广阳、安次、宣化等环京市县,购买者70%以上是城市居民。京津冀“大棚房”主要有三种表现形态:在农业园区或耕地上直接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建房;违规改扩建大棚看护房。“大棚房”占用土地70%是耕地,其中也有永久基本农田,如不及时制止,将对耕地造成重大冲击,背离国家农业扶持政策的初衷,有些还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马素兰说,全国性初步排查发现,其他省份也有“大棚房”问题,主要分布在济南、郑州、西安、长春、乌鲁木齐、青岛、潍坊等北方城市周边。不少地区还存在流转农村土地违法违规进行非农建设问题,多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名,擅自改变农用地用途违法占地建设住宿餐饮、休闲旅游等经营性场所。

自然资源部:公布14起“大棚房”违法占地案件

据央视报道,今天,自然资源部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公布了14起“大棚房”违法占地案件。涉及北京、山西、河北等7个省、直辖市。

这14起案件,分别是:

1.北京市昌平区六合成农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2.北京市延庆区延庆镇广积屯村紫薇庄园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3.山西省晋中市丰沃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建设销售“大棚房”案。

4.北京市大兴区星月湖老年活动中心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5.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一亩田园种植专业合作社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6.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清泰庄园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7.天津市津南区北闸口镇滨海自然之星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8.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景太庄园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9.天津市武清区石各庄镇聚鸿庄园农业项目违法占地建设“大棚房”案。

10.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田园牧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玫瑰庄园“大棚房”案。

11.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德波拉果蔬专业合作社违法占地建设百合谷农庄“大棚房”案。

12.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长河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13.山东省济南市美尔诺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14.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幸福农庄违法建设“大棚房”案。

截至目前,这14起案件涉及的违法“大棚房”已全部被依法拆除,相关线索已经移交公安和监察部门处理,对于涉嫌违法的责任人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新华社

原标题:七成棚主是市民:全国将整治大棚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