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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 近七成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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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 近七成存在问题

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就《意见》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具体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如何落实等问题一一作出回应。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23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具体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如何落实等问题一一作出回应。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的有25.9万家,占全部摸排培训机构的67.8%。本次《意见》的出台是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当前正在进行的专项治理工作以及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印发了《意见》。《意见》中明确禁止应试教学,超标超前培训,并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包括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三个月等多项整治措施。《意见》是第一个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系统性文件,一经发布引起了业内和家长等热烈讨论。

对于内容方面,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着重提出了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在场所条件方面,《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在师资条件方面,《意见》则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对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针对当前不少机构证照不全、脱离监管的现状,《意见》提出要“先证后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确保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纳入监管范围。

《意见》中还特别强调,要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要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为减轻课外负担创造条件。

如果校外培训机构资质门槛抬高,是否会导致家长的培训支出会大幅度增加?对于这个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过程中,是综合施策的。在制度上,还安排了要普遍建立课后服务机制。学校有着校外培训机构难以比拟的优势,由于实行的是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等方式,所以经济成本上肯定会大大下降。”

而对于目前还存在的培训机构提前学、超纲学的问题,吕玉刚表示:“要求每个培训机构要把培训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报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审核同意之后,才办这个班,每个班都要进行审核,这是下一步治理工作当中非常非常重要的环节,只有把这个工作做实了,才能杜绝超标培训、超前培训。”

对于超前教育,冯洪荣副巡视员谈到北京的相关治理时表示,目前北京市在开学有两项专项治理,第一项专项治理是“非零起点”教学;第二个专项治理就是分班。“我们会公布一些投诉举报电话,派专职队伍集中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治理,因为主要是开学前一个月,这两个作为重点的治理方案,也是推进这个《意见》的落实。” 冯洪荣说到。

对于下一步的治理工作,吕玉刚发布会上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部署文件落实;二是完善设置标准。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以《意见》为依据,尽快制定、完善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三是依标建立台账。要求各地针对每一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依标研判,明晰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推动培训机构逐一依标整改。四是督促整改落实,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的整改工作;五是推进课后服务,推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疏导、缓解校外培训压力。六是深化教学改革,指导学校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科学布置作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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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 近七成存在问题

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有关负责人就《意见》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具体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如何落实等问题一一作出回应。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23日,教育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就《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中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的具体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如何落实等问题一一作出回应。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截至8月20日,全国已摸排培训机构38.2万家,其中发现问题的有25.9万家,占全部摸排培训机构的67.8%。本次《意见》的出台是着眼建立长效机制,推动当前正在进行的专项治理工作以及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昨天印发了《意见》。《意见》中明确禁止应试教学,超标超前培训,并对校外培训机构提出了包括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一次性收费时间跨度不得超过三个月等多项整治措施。《意见》是第一个国家层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系统性文件,一经发布引起了业内和家长等热烈讨论。

对于内容方面,教育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意见》着重提出了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置标准。在场所条件方面,《意见》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符合安全条件的固定场所,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确保不拥挤、易疏散。在师资条件方面,《意见》则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有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从事语文、数学、英语及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对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审批,针对当前不少机构证照不全、脱离监管的现状,《意见》提出要“先证后照”,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必须经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并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下同),才能开展培训。已取得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如不符合设置标准,应当按标准要求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吊销办学许可证。

同时,《意见》明确提出校外培训机构审批登记实行属地化管理,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批颁发办学许可证。校外培训机构在同一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均须经过批准;跨县域设立分支机构或培训点的,需到分支机构或培训点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确保所有校外培训机构都纳入监管范围。

《意见》中还特别强调,要严肃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纪律,坚决禁止中小学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要提升中小学教学质量,为减轻课外负担创造条件。

如果校外培训机构资质门槛抬高,是否会导致家长的培训支出会大幅度增加?对于这个问题,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司长俞伟跃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在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过程中,是综合施策的。在制度上,还安排了要普遍建立课后服务机制。学校有着校外培训机构难以比拟的优势,由于实行的是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者代收费等方式,所以经济成本上肯定会大大下降。”

而对于目前还存在的培训机构提前学、超纲学的问题,吕玉刚表示:“要求每个培训机构要把培训班次、培训内容、招生对象报教育部门备案审核。审核同意之后,才办这个班,每个班都要进行审核,这是下一步治理工作当中非常非常重要的环节,只有把这个工作做实了,才能杜绝超标培训、超前培训。”

对于超前教育,冯洪荣副巡视员谈到北京的相关治理时表示,目前北京市在开学有两项专项治理,第一项专项治理是“非零起点”教学;第二个专项治理就是分班。“我们会公布一些投诉举报电话,派专职队伍集中用一个月的时间进行治理,因为主要是开学前一个月,这两个作为重点的治理方案,也是推进这个《意见》的落实。” 冯洪荣说到。

对于下一步的治理工作,吕玉刚发布会上提出了六点要求,一是部署文件落实;二是完善设置标准。要求各地从实际出发以《意见》为依据,尽快制定、完善本地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三是依标建立台账。要求各地针对每一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依标研判,明晰问题,逐一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推动培训机构逐一依标整改。四是督促整改落实,确保2018年底前完成所有培训机构的整改工作;五是推进课后服务,推动中小学校普遍开展课后服务,疏导、缓解校外培训压力。六是深化教学改革,指导学校创新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科学布置作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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