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廖海军案3人申请千万国家赔偿 同时向警方申请148万赔偿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廖海军案3人申请千万国家赔偿 同时向警方申请148万赔偿

8月26日,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再审的判决正式生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原审被告人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遂作出上述刑事判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26日,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再审的判决正式生效。8月27日,《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廖海军、黄玉秀及廖友的国家赔偿代理律师正式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提出总额超千万的国家赔偿申请。

8月9日上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廖海军故意杀人,廖友、黄玉秀包庇一案再审发回重审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廖海军无罪,廖友、黄玉秀无罪。原审审理查明,1999年1月17日12时许,廖海军在家中将被害人陆甲(女,殁年9岁)和被害人陆乙(女,殁年9岁)杀害,并在其父廖友、其母黄玉秀协助下将二被害人尸体抛入新集村村外一废井内。原审判决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0年12月2日,廖海军父亲廖友已因病抢救无效去世。2018年7月16日,母亲黄玉秀因病抢救无效去世。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原审被告人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遂作出上述刑事判决。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8月27日,廖海军案件的国家赔偿代理律师李长青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廖海军本人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与李长青一起赶到法院递交申请书的还有廖海军母亲黄玉秀的国家赔偿代理律师王飞。同时,受廖友的代理律师金宏伟的委托,两位律师还代为递交了廖友的《国家赔偿申请书》。

记者了解到,廖海军及其已经去世的父母的国家赔偿申请数额超过千万元,据三位代理律师介绍,廖海军一家三口总计被关押了21年的时间。按照目前国家赔偿的单日数额284.74元计算,仅三人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数额就将达到218万。

三位律师一致认为,本案系将廖海军、廖友、黄玉秀一家三口全部逼供入罪,赔偿请求人失去的是这个家庭的全部生活。所以,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按照日赔偿标准的三倍进行赔偿,仅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一项数额为654万元。

同时,因廖友在接受审讯时身体受到严重损伤,已达到重伤的标准,赔偿申请中还增加了200万元的伤残赔偿金,此外还有1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除此之外,该案件还产生了交通费、误工费和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近百万元。

此外,廖友的代理人金宏伟律师还向迁西县公安局提出了赔偿申请。在赔偿申请中金律师指出,《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廖友在接受审讯后创伤中毒性休克、急性肾衰、代谢性酸中毒,病危住院。出狱后,廖友亦因肾功能衰竭而存在长期医疗依赖。

同村村民亦可证实,出狱后的廖友已经不能进行正常的劳动和生活。因刑讯人员采用暴力踩踏廖友面部的逼供手段,造成廖友牙齿大面积脱落,出狱后的廖友只能进食流食和软食品,健康状况更是雪上加霜,最终年仅50即含冤离世。据此,依据2017年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的标准,请求迁西县公安局赔偿廖友残疾赔偿金148万元。

来源:法制晚报

原标题:廖海军案3人申请千万国家赔偿 同时向警方申请148万赔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廖海军案3人申请千万国家赔偿 同时向警方申请148万赔偿

8月26日,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再审的判决正式生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原审被告人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遂作出上述刑事判决。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8月26日,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再审的判决正式生效。8月27日,《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廖海军、黄玉秀及廖友的国家赔偿代理律师正式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提出总额超千万的国家赔偿申请。

8月9日上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审被告人廖海军故意杀人,廖友、黄玉秀包庇一案再审发回重审进行了公开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廖海军无罪,廖友、黄玉秀无罪。原审审理查明,1999年1月17日12时许,廖海军在家中将被害人陆甲(女,殁年9岁)和被害人陆乙(女,殁年9岁)杀害,并在其父廖友、其母黄玉秀协助下将二被害人尸体抛入新集村村外一废井内。原审判决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2010年12月2日,廖海军父亲廖友已因病抢救无效去世。2018年7月16日,母亲黄玉秀因病抢救无效去世。

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认为,原审被告人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原审被告人廖友、黄玉秀犯包庇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不能成立,遂作出上述刑事判决。

《法制晚报》记者了解到,8月27日,廖海军案件的国家赔偿代理律师李长青向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廖海军本人的《国家赔偿申请书》。与李长青一起赶到法院递交申请书的还有廖海军母亲黄玉秀的国家赔偿代理律师王飞。同时,受廖友的代理律师金宏伟的委托,两位律师还代为递交了廖友的《国家赔偿申请书》。

记者了解到,廖海军及其已经去世的父母的国家赔偿申请数额超过千万元,据三位代理律师介绍,廖海军一家三口总计被关押了21年的时间。按照目前国家赔偿的单日数额284.74元计算,仅三人的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数额就将达到218万。

三位律师一致认为,本案系将廖海军、廖友、黄玉秀一家三口全部逼供入罪,赔偿请求人失去的是这个家庭的全部生活。所以,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义务机关按照日赔偿标准的三倍进行赔偿,仅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一项数额为654万元。

同时,因廖友在接受审讯时身体受到严重损伤,已达到重伤的标准,赔偿申请中还增加了200万元的伤残赔偿金,此外还有100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除此之外,该案件还产生了交通费、误工费和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近百万元。

此外,廖友的代理人金宏伟律师还向迁西县公安局提出了赔偿申请。在赔偿申请中金律师指出,《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认定廖友在接受审讯后创伤中毒性休克、急性肾衰、代谢性酸中毒,病危住院。出狱后,廖友亦因肾功能衰竭而存在长期医疗依赖。

同村村民亦可证实,出狱后的廖友已经不能进行正常的劳动和生活。因刑讯人员采用暴力踩踏廖友面部的逼供手段,造成廖友牙齿大面积脱落,出狱后的廖友只能进食流食和软食品,健康状况更是雪上加霜,最终年仅50即含冤离世。据此,依据2017年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的标准,请求迁西县公安局赔偿廖友残疾赔偿金148万元。

来源:法制晚报

原标题:廖海军案3人申请千万国家赔偿 同时向警方申请148万赔偿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