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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协发布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三维推进行业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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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协发布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三维推进行业自律

据了解,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有39家保险构参与起草,通过制定行业自愿采用的标准,提高公司治理运作效率,由“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今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发布《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总体框架》等四项标准,对此,中保协指出,这是保险行业乃至我国金融领域的首批公司治理团体标准,“填补了金融领域公司治理标准空白”。而治理标准的出台,也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运作,辅助保险公司治理监管,提升保险行业自律水平。

细化来看,总体框架下包括《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会议运作第1部分 股东(大)会》《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会议运作第2部分 董事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会议运作第3部分 监事会》4项团体标准。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提升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实现保险业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下,中保协以标准这一行业自律手段为切入点,于今年4月正式立项启动《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系列标准编制工作。(蓝鲸保险 李丹萍)

从实践意义来看,保险业公司治理标准建设将全面构建公司治理总体框架,并针对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的关键点予以明确。其次,有助于使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使监管文件更具操作性,对于监管尚不明确领域,可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有助于从行业自律到监管规范过渡。此外,通过制定行业自愿采用的标准,可提高公司治理运作效率,由“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有助于保险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主动采用治理手段,服务公司自我需求,“进而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中保协表示,在起草过程中,阳光集团等39家保险机构参与起草,积极借鉴国际上公司治理领域的核心指引文件,面向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吸取行业最佳实践;针对保险业公司治理中的管理活动和决策以及公司治理管理过程中的实务操作,本着“重点突出、急用先行”的原则,确定了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作为具体标准内容,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从内容来看,此次发布的四项标准,其中《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总体框架》共7章20条,结合保险业自身特点和实操经验,搭建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监督三维度框架体系,明确了公司治理的内涵和外延,初步形成了一套统一的体制机制。

《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会议运作》3项标准共23章,150余条,围绕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组织运作流程,以会议运作流程为核心,形成了范围和定义、会议概述、会议计划、会议流程和会议后续五大部分;明确了会议常规议题及相关会议文件格式、内容,使会议运作规范更具借鉴和参考意义。

构建机制健全、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实行公司制的核心,更是新形势下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重要任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鲁桐指出,保险业是众多行业中第一个研究出台公司治理标准的行业,“值得肯定”,同时强调,“公司治理不是“1+1=2”,一定要落地”。其指出,保险业一方面高负债运行,有很强的外部性,决定其治理要求比较高;另一方面,其是以信用为承诺的一个行业,“这两个特点,就决定了保险业,乃至金融业,应该建立在更高标准的公司治理”。

值得关注的是,中保协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对四项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切实提高标准应用的有效性。“《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作为系列标准,正在编写的还有12个,内容涉及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以后将陆续发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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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协发布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三维推进行业自律

据了解,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有39家保险构参与起草,通过制定行业自愿采用的标准,提高公司治理运作效率,由“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今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保协”)发布《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总体框架》等四项标准,对此,中保协指出,这是保险行业乃至我国金融领域的首批公司治理团体标准,“填补了金融领域公司治理标准空白”。而治理标准的出台,也将规范保险公司治理运作,辅助保险公司治理监管,提升保险行业自律水平。

细化来看,总体框架下包括《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会议运作第1部分 股东(大)会》《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会议运作第2部分 董事会》和《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会议运作第3部分 监事会》4项团体标准。

据了解,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持续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保险业持续健康发展,持续提升保险业公司治理的科学性、稳健性和有效性,实现保险业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下,中保协以标准这一行业自律手段为切入点,于今年4月正式立项启动《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系列标准编制工作。(蓝鲸保险 李丹萍)

从实践意义来看,保险业公司治理标准建设将全面构建公司治理总体框架,并针对在实际操作中经常出现的关键点予以明确。其次,有助于使监管要求落到实处,使监管文件更具操作性,对于监管尚不明确领域,可先行先试、积累经验,有助于从行业自律到监管规范过渡。此外,通过制定行业自愿采用的标准,可提高公司治理运作效率,由“被动治理”转向“主动治理”,有助于保险公司结合自身实际,主动采用治理手段,服务公司自我需求,“进而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中保协表示,在起草过程中,阳光集团等39家保险机构参与起草,积极借鉴国际上公司治理领域的核心指引文件,面向全行业广泛征求意见,集思广益,吸取行业最佳实践;针对保险业公司治理中的管理活动和决策以及公司治理管理过程中的实务操作,本着“重点突出、急用先行”的原则,确定了三会运作、信息披露、关联交易等作为具体标准内容,具有较强的实用性。

从内容来看,此次发布的四项标准,其中《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总体框架》共7章20条,结合保险业自身特点和实操经验,搭建治理结构、治理机制、治理监督三维度框架体系,明确了公司治理的内涵和外延,初步形成了一套统一的体制机制。

《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 会议运作》3项标准共23章,150余条,围绕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三会组织运作流程,以会议运作流程为核心,形成了范围和定义、会议概述、会议计划、会议流程和会议后续五大部分;明确了会议常规议题及相关会议文件格式、内容,使会议运作规范更具借鉴和参考意义。

构建机制健全、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实行公司制的核心,更是新形势下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完善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重要任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主任鲁桐指出,保险业是众多行业中第一个研究出台公司治理标准的行业,“值得肯定”,同时强调,“公司治理不是“1+1=2”,一定要落地”。其指出,保险业一方面高负债运行,有很强的外部性,决定其治理要求比较高;另一方面,其是以信用为承诺的一个行业,“这两个特点,就决定了保险业,乃至金融业,应该建立在更高标准的公司治理”。

值得关注的是,中保协表示,下一步将组织开展对四项标准的宣传贯彻培训,切实提高标准应用的有效性。“《保险业公司治理实务指南》作为系列标准,正在编写的还有12个,内容涉及信息披露和关联交易,以后将陆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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