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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公司最早尝鲜 首批五只券商结算基金陆续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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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公司最早尝鲜 首批五只券商结算基金陆续发行

在券商结算模式的推广范围扩大之下,托管银行的经济利益和行业影响力是否会受到冲击?对此,不少受访者认为券商结算模式对银行的影响有限。

8月27日,合煦智远嘉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发开始募集——第五只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新基金浮出水面。

2017年底,监管层推出公募基金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试点草案,东方阿尔法、凯石基金、博道基金、合煦智远基金、恒越基金、国融基金等6家新成立的公募基金开始试点券商结算模式。

这些基金公司相继开始发行券商结算模式的产品,迄今已有5只基金面世。

过去,银行作为主流基金托管人一直扮演着结算参与人的角色,而在券商结算模式下,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活动纳入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框架统一管理,尝试实现结算资格与托管资格分离。这与监管层提出的强化“以交易所会员为中心”的交易监管思路相符合,也是监管层为了加强事前交易监管力推的改革之一。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在上述监管思路下,试点草案推出后截至目前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公司已经由此前试点的6家扩展至14家。另外,此后新获批的基金公司及取得公募资格的券商资管或保险资管,在前端交易方面或也需引入证券公司,不过情况也可能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而发生变动。

由于券商结算模式会加强券商在公募基金行业运作过程当中的参与度,因此不少券商对此颇为积极,尤其具备托管资格的券商已经将目光瞄准新成立的基金公司,以求能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

券商结算模式试点扩大

8月27日,又一只采用“券商交易结算+银行托管”运作模式的新基金开始发行,该基金是去年8月成立的合煦智远基金公司发行的首只公募产品。

据悉,该基金由宁波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作为证券经纪服务商。中信证券将向合煦智远提供营销支持、交易结算与投资研究服务,保证基金产品交易的稳定运行。一旦成立,该基金将成为市场上第5只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新基金。

在此之前,已有四只基金采用了券商结算模式,分别是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恒越研究精选混合、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和博道启航混合,这四只基金均为各家公司的首只产品。

券商结算模式与过往的银行托管结算模式究竟有何不同?合煦智远基金公司副总经理林琦解释称,在券商结算模式下,基金管理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经纪服务协议,使用证券经纪商提供的专用经纪席位进行场内交易,交易由证券经纪商进行验资验券后再发送交易申请给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完成后证券公司负责结算。而在银行托管结算模式下,基金管理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专用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直接将交易申请提交沪深交易所,交易完成后托管银行负责结算。

林琦表示,“券商结算模式一方面实现了由证券公司依法承担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交易行为的管理职责,增强事前交易指令审核,事中交易监测监控,事后报告处理的交易管理机制,可以更为有效地管控违法违规证券交易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券商结算模式试点期间由于证券经纪商暂时不对基金冻结最低结算备付金、交易结算保证金、港股通交易风控金等资金,使得基金的资金占用成本有所降低。”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监管之所以推进券商结算模式试点工作,主要在于加强全市场的交易前端风险控制的目的。目前中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是:券商作为交易所的会员,在向交易所进行报单的过程当中对客户委托进行前端控制。公募基金直接向交易所进行交易委托,并进行前端交易风险防范。

而去年开始进行券商前端交易风险控制的模式试点,最重要的出发点就是解决前端的交易问题,要求基金公司的前端交易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而后端的结算和托管可以选择券商、银行。

对银行实质冲击有限

在券商结算模式的推广范围扩大之下,托管银行的经济利益和行业影响力是否会受到冲击?对此,不少受访者认为券商结算模式对银行的影响有限。

华南另一家新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券商在公募行业扮演更多角色,对银行而言肯定会造成一定影响。例如试点基金公司出于深度合作考虑,不仅将结算交予合作券商,甚至可能将托管也交予负责交易结算的券商,那么银行的基金托管规模可能会下降。”

“但与银行相比,券商的销售能力和客户基础差距甚远,绝大部分公募基金的销售仍然依赖于银行,券商仅凭增加交易结算的参与度显然难以撼动银行作为公募代销主力的地位。而且目前参与试点的公司都是新基金公司,品牌影响和客户基础都较弱,因此券商结算模式对银行的实质冲击有限。”上述人士补充道。

尽管对银行影响有限,但对于券商自身发展而言,这是一块可以增大布局的领域。

林琦向记者表示,“证券经纪商收取的佣金与过去租赁专用交易单元的费用相当,所以采用新的结算模式并不会必然导致基金交易成本增加。但从长远来看,一旦开启合作,后期券商与基金公司将有更多可继续合作的可能,因此券商看重的是增加在公募行业里的参与度,这是从战略角度去考虑的。”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大型券商尤其是拥有托管资格的券商对开拓该项业务更有意愿。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名录,截至今年7月,我国证券市场基金托管人43家,其中证券公司14家,分别为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中国银河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金公司、恒泰证券、中泰证券和国金证券。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新基金公司最早尝鲜 首批5只券商结算基金陆续发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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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基金公司最早尝鲜 首批五只券商结算基金陆续发行

在券商结算模式的推广范围扩大之下,托管银行的经济利益和行业影响力是否会受到冲击?对此,不少受访者认为券商结算模式对银行的影响有限。

8月27日,合煦智远嘉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首发开始募集——第五只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新基金浮出水面。

2017年底,监管层推出公募基金采用证券公司结算模式试点草案,东方阿尔法、凯石基金、博道基金、合煦智远基金、恒越基金、国融基金等6家新成立的公募基金开始试点券商结算模式。

这些基金公司相继开始发行券商结算模式的产品,迄今已有5只基金面世。

过去,银行作为主流基金托管人一直扮演着结算参与人的角色,而在券商结算模式下,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活动纳入证券公司经纪业务框架统一管理,尝试实现结算资格与托管资格分离。这与监管层提出的强化“以交易所会员为中心”的交易监管思路相符合,也是监管层为了加强事前交易监管力推的改革之一。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在上述监管思路下,试点草案推出后截至目前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公司已经由此前试点的6家扩展至14家。另外,此后新获批的基金公司及取得公募资格的券商资管或保险资管,在前端交易方面或也需引入证券公司,不过情况也可能随着试点工作的推进而发生变动。

由于券商结算模式会加强券商在公募基金行业运作过程当中的参与度,因此不少券商对此颇为积极,尤其具备托管资格的券商已经将目光瞄准新成立的基金公司,以求能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

券商结算模式试点扩大

8月27日,又一只采用“券商交易结算+银行托管”运作模式的新基金开始发行,该基金是去年8月成立的合煦智远基金公司发行的首只公募产品。

据悉,该基金由宁波银行作为基金托管人、中信证券作为证券经纪服务商。中信证券将向合煦智远提供营销支持、交易结算与投资研究服务,保证基金产品交易的稳定运行。一旦成立,该基金将成为市场上第5只采用券商结算模式的新基金。

在此之前,已有四只基金采用了券商结算模式,分别是国融融银灵活配置、恒越研究精选混合、凯石淳行业精选混合和博道启航混合,这四只基金均为各家公司的首只产品。

券商结算模式与过往的银行托管结算模式究竟有何不同?合煦智远基金公司副总经理林琦解释称,在券商结算模式下,基金管理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经纪服务协议,使用证券经纪商提供的专用经纪席位进行场内交易,交易由证券经纪商进行验资验券后再发送交易申请给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完成后证券公司负责结算。而在银行托管结算模式下,基金管理公司与证券公司签订专用交易单元租用协议,直接将交易申请提交沪深交易所,交易完成后托管银行负责结算。

林琦表示,“券商结算模式一方面实现了由证券公司依法承担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交易行为的管理职责,增强事前交易指令审核,事中交易监测监控,事后报告处理的交易管理机制,可以更为有效地管控违法违规证券交易活动,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另一方面券商结算模式试点期间由于证券经纪商暂时不对基金冻结最低结算备付金、交易结算保证金、港股通交易风控金等资金,使得基金的资金占用成本有所降低。”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了解,监管之所以推进券商结算模式试点工作,主要在于加强全市场的交易前端风险控制的目的。目前中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是:券商作为交易所的会员,在向交易所进行报单的过程当中对客户委托进行前端控制。公募基金直接向交易所进行交易委托,并进行前端交易风险防范。

而去年开始进行券商前端交易风险控制的模式试点,最重要的出发点就是解决前端的交易问题,要求基金公司的前端交易必须通过证券公司,而后端的结算和托管可以选择券商、银行。

对银行实质冲击有限

在券商结算模式的推广范围扩大之下,托管银行的经济利益和行业影响力是否会受到冲击?对此,不少受访者认为券商结算模式对银行的影响有限。

华南另一家新基金公司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券商在公募行业扮演更多角色,对银行而言肯定会造成一定影响。例如试点基金公司出于深度合作考虑,不仅将结算交予合作券商,甚至可能将托管也交予负责交易结算的券商,那么银行的基金托管规模可能会下降。”

“但与银行相比,券商的销售能力和客户基础差距甚远,绝大部分公募基金的销售仍然依赖于银行,券商仅凭增加交易结算的参与度显然难以撼动银行作为公募代销主力的地位。而且目前参与试点的公司都是新基金公司,品牌影响和客户基础都较弱,因此券商结算模式对银行的实质冲击有限。”上述人士补充道。

尽管对银行影响有限,但对于券商自身发展而言,这是一块可以增大布局的领域。

林琦向记者表示,“证券经纪商收取的佣金与过去租赁专用交易单元的费用相当,所以采用新的结算模式并不会必然导致基金交易成本增加。但从长远来看,一旦开启合作,后期券商与基金公司将有更多可继续合作的可能,因此券商看重的是增加在公募行业里的参与度,这是从战略角度去考虑的。”

从记者了解的情况来看,大型券商尤其是拥有托管资格的券商对开拓该项业务更有意愿。根据中国证监会最新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人名录,截至今年7月,我国证券市场基金托管人43家,其中证券公司14家,分别为海通证券、国信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国泰君安、中国银河证券、华泰证券、中信证券、兴业证券、中信建投证券、中金公司、恒泰证券、中泰证券和国金证券。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原标题:新基金公司最早尝鲜 首批5只券商结算基金陆续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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