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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1月15日前单位和个人违建必须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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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1月15日前单位和个人违建必须清零

清查由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并明确了自查和拆除的时限要求。单位和个人在自查的同时,自行拆除存在的违法建设,拆除时间不得迟于2018年11月15日。

作者:王海鹏

近日,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清查认定“清零”行动,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好“五带头”。

所谓“五带头”就是带头宣传“四改两拆”政策当好“宣传员”,带头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当好“信息员”,带头先行拆除个人及单位违法建设当好“示范员”,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当好“调解员”,带头解决企业群众困难当好“服务员”, 以“正人正己”的态度,强化自我监督约束,达到“四个零违建”。

此次清查按照“分级负责、纪律监督、个人主责”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并明确了自查和拆除的时限要求。单位自查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于9月10日前上报市两拆办,9月15日前市两拆办汇总报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个人自查情况必须在本人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逐级审查后,9月10日前报市两拆办备案。同时要求单位和个人在自查的同时,自行拆除存在的违法建设,拆除时间不得迟于2018年11月15日。西安市两拆办依托西安市数字城管平台,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内容、方式渠道和受理处置流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监督。

举报内容:

市域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及违章搭建,含各类违法占地及未取得规划、建设审批许可或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的建设项目,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城中村村民自建住宅的违法加建,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城镇道路两侧、单位院落、小区内公共区域及建筑物屋顶的违章搭建,违反市政、交通、农林、水务、环保、文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违章建筑。

投诉方式:

1.电话举报: 西安市城管局投诉电话029-12342

2.电子邮件举报: 西安市城管局邮箱liangchaiban@163.com

3.信件举报: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3号楼三楼(西安市城市管理局)邮编710007

受理处置流程:

1.信息收集

西安市两拆办投诉受理组安排专人负责,每天24小时收集群众举报违建问题并进行梳理分类,涉及秦岭北麓违建的,按要求报市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西安市范围内其他的各类违建的,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通过数字城管平台进行转办。

2.问题转办

西安市数字城管平台将违建问题派遣至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数字城管平台。为确保无遗漏,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数字城管平台要将收到的违建问题进行列表汇总,每天17:00前与市数字城管平台进行核对。

3.认定处置

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两拆办负责对数字城管平台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属于国土、城改、市政、水务、交通、农林、文物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建,按部门职责转办查处;其他违建交由规划部门认定,由城管部门根据认定意见进行查处。对管辖区域有争议,辖区两拆办协调有困难的,反馈市数字城管平台,由市两拆办违建治理组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或辖区两拆办进行处置。

4.督办反馈

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两拆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在接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民回复办理情况,同时将问题办理情况和回复市民

情况反馈市数字城管平台。对难以按期办结的,要说明原因或报告进展情况。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西安开展违建清查认定“清零”行动 要求单位和个人申报自查自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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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11月15日前单位和个人违建必须清零

清查由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并明确了自查和拆除的时限要求。单位和个人在自查的同时,自行拆除存在的违法建设,拆除时间不得迟于2018年11月15日。

作者:王海鹏

近日,西安市“四改两拆”三年攻坚领导小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建设清查认定“清零”行动,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财政供养人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落实好“五带头”。

所谓“五带头”就是带头宣传“四改两拆”政策当好“宣传员”,带头举报违法建设行为当好“信息员”,带头先行拆除个人及单位违法建设当好“示范员”,带头做好亲戚朋友工作当好“调解员”,带头解决企业群众困难当好“服务员”, 以“正人正己”的态度,强化自我监督约束,达到“四个零违建”。

此次清查按照“分级负责、纪律监督、个人主责”的原则和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各部门组织开展自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并明确了自查和拆除的时限要求。单位自查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确认,于9月10日前上报市两拆办,9月15日前市两拆办汇总报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个人自查情况必须在本人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逐级审查后,9月10日前报市两拆办备案。同时要求单位和个人在自查的同时,自行拆除存在的违法建设,拆除时间不得迟于2018年11月15日。西安市两拆办依托西安市数字城管平台,面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内容、方式渠道和受理处置流程,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群众的监督。

举报内容:

市域范围内各类违法建设及违章搭建,含各类违法占地及未取得规划、建设审批许可或未按许可内容建设的建设项目,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城中村村民自建住宅的违法加建,农村宅基地违法建设,城镇道路两侧、单位院落、小区内公共区域及建筑物屋顶的违章搭建,违反市政、交通、农林、水务、环保、文物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违章建筑。

投诉方式:

1.电话举报: 西安市城管局投诉电话029-12342

2.电子邮件举报: 西安市城管局邮箱liangchaiban@163.com

3.信件举报:西安市凤城八路109号3号楼三楼(西安市城市管理局)邮编710007

受理处置流程:

1.信息收集

西安市两拆办投诉受理组安排专人负责,每天24小时收集群众举报违建问题并进行梳理分类,涉及秦岭北麓违建的,按要求报市秦岭北麓违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涉及西安市范围内其他的各类违建的,为提高工作效率,统一通过数字城管平台进行转办。

2.问题转办

西安市数字城管平台将违建问题派遣至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数字城管平台。为确保无遗漏,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数字城管平台要将收到的违建问题进行列表汇总,每天17:00前与市数字城管平台进行核对。

3.认定处置

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两拆办负责对数字城管平台转办的群众举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属于国土、城改、市政、水务、交通、农林、文物等相关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建,按部门职责转办查处;其他违建交由规划部门认定,由城管部门根据认定意见进行查处。对管辖区域有争议,辖区两拆办协调有困难的,反馈市数字城管平台,由市两拆办违建治理组协调市级有关部门或辖区两拆办进行处置。

4.督办反馈

各区县、西咸新区及各开发区两拆办要加强督查督办力度,在接到问题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民回复办理情况,同时将问题办理情况和回复市民

情况反馈市数字城管平台。对难以按期办结的,要说明原因或报告进展情况。

来源:西安晚报

原标题:西安开展违建清查认定“清零”行动 要求单位和个人申报自查自清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