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 郝若希
娱乐圈“教主”黄晓明被指卷入一起操纵股票案。一时间,众说纷纭,引爆舆论。
8月10日晚,证监会公布了对高勇操纵市场案作出的行政处罚,并开出近18亿元的天价罚单,而正是这则处罚决定书中提及的“黄某明”与“其母亲张某霞”,让自媒体推测,黄某明和张某霞就是演员黄晓明和其母亲张素霞。
次日,黄晓明工作室对此随即发出声明,称黄晓明并不认识高勇,也未参与过任何操纵股票行为和介入过任何相关调查,此事“纯属造谣”。不过,8月13日即有媒体报道称,该股票操纵案中的自然人账户之一确实为黄晓明名下账户。
8月17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表示,“黄晓明未被列为本案违法行为当事人”。
尽管黄晓明澄清“此次事件是由其理财不谨慎所致”,但黄晓明是否需要承担操纵市场的法律责任仍是公众关心的问题。
黄晓明卷入高勇操纵股票案
事实上,证监会在7月3日就对高勇操纵“精华制药”股价一案作出了处罚决定。处罚决定书中显示,北京护城河投资发展中心合伙人高勇,通过其直接控制的两个信托账户和14个委托其操作的个人证券账户等从事涉案交易。
证监会查明,在2015年1月12日至2月17日,高勇通过上述16个证券账户,以连续封涨停方式大笔买入精华制药股票并拉高股价。这期间,“精华制药”股价上涨66.67%,显著偏离1月12日前20个交易日内的价格走势。
5月25日至6月4日,高勇再次集中资金优势,以涨停价大量买入“精华制药”。证监会称,高勇此行为不仅直接推动“精华制药”股价异常、连续攀升,还给投资者造成买盘占据绝对优势的印象,进而误导其他投资者的交易决策。
而自6月5日起,高勇集中卖出“精华制药”股票,实现操纵获利。截至7月22日,高勇以上账户最终卖出总计金额16.84亿元股票,获利8.97亿元。证监会最终裁定,没收违法所得8.97亿元并罚款8.97亿元,合计金额达到18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14个委托交易账户其中之一,是由“黄某明”开立。处罚决定书显示:“黄某明账户开立后由其母亲张某霞管理使用。经路某介绍,张某霞将黄某明证券账户部分委托高勇管理,该账户涉案交易由高勇作出。”
根据黄晓明8月15日凌晨在新浪微博发出的声明,“黄某明”股票账户确实是黄晓明开立,但开立后交由其母亲代为管理,其母亲将账户委托给高勇的合伙人路某代为理财,再经由路某介绍委托给高勇管理。
对于黄晓明是否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臧小丽认为,从现有证据来看,黄晓明没有授意、指使、积极参与或者与高勇共谋操纵股价,就不能算是操纵市场行为人。违法行为没参与、不知情,尚且可以理解,但是任何人不能通过违法行为获利,因此,股票账户内通过操纵股价获得的收益,不能再继续享有。
跑路私募控制人东窗事发
在证监会召开行政处罚工作座谈会上,与会专家及市场人士表示对欺诈发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严惩不贷。
8月14日,证监会一纸罚单,让已经“跑路”失联两月有余的阜兴集团董事长朱一栋再次出现在公众视野。这一次,不是因为阜兴集团旗下多家爆雷的私募平台,而是因与“华北第一操盘手”李卫卫联手操纵“大连电瓷”股价一案。
该起市场操纵案开始于2016年3月,朱一栋与大连电瓷原实际控制人刘某雪达成初步收购意向并支付定金,拟收购大连电瓷控股权。由于担心刘某雪接触其他买家,致使收购无法顺利进行。朱一栋安排阜兴集团并购重组事业部总经理郑卫星开始在二级市场买入“大连电瓷”。
2016年6月,经郑卫星引荐,朱一栋开始与李卫卫合作。合作模式是阜兴集团向李卫卫提供配资保证金,李卫卫负责从场外配资并操作账户交易“大连电瓷”。
但李卫卫在操盘之后私自提高配资杠杆比例,使用阜兴集团的保证金和配资资金交易其他股票,导致2016年10月底至11月初,“大连电瓷”的股价在多个交易日大幅下挫,阜兴集团利用自身管理的资管产品户在二级市场买入“大连电瓷”护盘。
彼时,李卫卫要求上市公司发布利好消息配合其操作。2016年12月上旬,朱一栋相继决策发布2016年度利润分配高送转公告和大股东意隆磁材二级市场增持公告。
2017年2月底至3月初,因配资账户爆仓,朱一栋在“大连电瓷”股价连续跌停的情况下决策紧急停牌,启动重大资产重组以防止股价继续下跌。
2017年12月6日,上市公司复牌后,账户组陆续卖出涉案股票,截至2018年3月28日,合计亏损5.51亿元。
2016年7月到2017年3月,阜兴集团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向李卫卫所控制的银行账户支付保证金约7.46亿元。同时,向李卫卫合作的配资方银行账户支付保证金9.21亿元,共计投入16.7亿元。
证监会查明,阜兴集团、李卫卫累计控制使用461个账户,在155个交易日交易“大连电瓷”,多次利用资金优势,拉抬股价,在自己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虚假申报,以及利用信息优势操纵股价,涉案交易已构成操纵市场。
据此,证监会依法对朱一栋、郑卫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50万元罚款,并对朱一栋采取3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对李卫卫则处以200万元罚款,且终身禁入证券市场。
对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零容忍
法治周末记者统计,截至8月24日,证监会今年对14起操纵市场类案件作出处罚,涉案金额巨大,其中5起罚没金额超过1亿元。证监会数据统计显示,上半年查实案件平均交易金额接近32亿元,平均获利超过5270万元。
除了前述两宗案件,还包括广州安州控制22个基金或信托产品所开立的25个账户实施“加杠杆”操纵,集中资金优势操纵“节能风电”价格,获利约5057.4万元,被罚没约1亿元;廖英强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实施“抢帽子”操纵,被罚没约1.29亿元;北八道控制多达300余个证券账户,采用盘中拉抬、对倒交易等多种手段操纵“张家港行”等多只股票,违法所得9.4亿余元,仅次于高勇操纵股票案罚没金额。
根据证券法、《证券市场操纵行为认定指引(试行)》,我国现有法律框架下的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被区分为8种手段,包括连续交易操纵、洗售操纵、蛊惑交易操纵、抢帽子交易操纵、虚假申报操纵、尾市交易操纵等。
在证监会处罚的14起案件中,陈贤洗售操纵“国债1507”等国债价格,释放虚假信号,扰乱市场预期,被处以100万元罚款。
另外,在证监会处罚的一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实施“信息型”操纵的典型案例中,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思模滥用提案权控制信息发布时点操纵股票价格案中,通过发布“高送转”预案提案实施“信息型”操纵公司股票,并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获利约6400万元,被罚没约1.28亿元。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告诉法治周末记者,“高送转”其实是股价游戏,虽然对股东权益并不产生实质影响,但会使公司的总股本增大,单位财务指标被稀释、股价被摊薄,给散户造成低价股的错觉,以此吸引更多的散户投资者跟进。“高送转”往往带有很强的投机性,某些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这种市场炒作心理操纵本公司股票从中牟利,严重背离市场“三公”原则。
操纵市场,一直是资本市场监管执法的重点领域。证监会明确指出,操纵市场的行为干扰了真实的市场供需关系,破坏了正常的量价形成机制,造成市场信号失真,助长市场过度投机风气,欺诈中小投资者,是侵蚀公平有序市场秩序的“毒瘤”,无论其手法如何翻新,戴上何种“面具”,都难逃法律制裁。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