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多省市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 学者:需建立专业同行评价体系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多省市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 学者:需建立专业同行评价体系

今年,江苏、四川、湖北和河北等多省市都已出台新规,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然而,权力下放之后,高校和教师的态度却并不乐观。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公布高校职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27所高等学校可自主开展高校教师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山西警察学院等20所高等学校可自主开展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并明确规定,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一稿几投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申报。

办法要求,学校应制定可操作、可考核的条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严格考核并评定等级,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才能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界面新闻发现,今年江苏、四川、湖北和河北等多省市都已出台新规,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其中,江苏共有66所高校、湖北共有124所高校可自主评审职称。

共青团北京市对北京高校的16738名专任青年教师的调查显示:8成教师不满当前职称制度,评价标准和流程亟须改进、评价标准不够科学等都成为教师职称评聘的心头之痛,“不评不甘心,参评特累心,落评更灰心”引发教师群体共鸣。

根据调查,按照专业技术职务来划分,正高级199人,占1.2%;副高级2363人,占14.1%;中级10360人,占61.9%;初级2321人,占13.9%;未定职级1495人,占8.9%。整体情况呈现出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状,职称晋升的拥堵现象严重。

众所周知,传统的高校老师评价标准注重论文、项目和科研成果,近年来,唯论文和唯科研的职称评价体系催生了一系列的学术道德问题,花钱挂名专著的乱象众生,“跑职称”“要职称”成为公开的秘密,搞教学不如搞科研则是部分高校的潜规则。

 “每所高校都有自己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情境,在人才标准的判断上具有多样性,省级层面整齐划一的评审标准和名额下达显然已经不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高校改革和发展。”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张端鸿告诉界面新闻。

为了规范职称评审,2017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就曾出台《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同年11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再次明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

此后,职称评审的权力不断放开,多省市纷纷出台新规,将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

对此,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尤小立认为,“将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是职称评审‘去行政化’的具体体现。特别是,今后高校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同时加大公开透明力度,许多乱象可能会有所收敛”。

评审权的下放,意味着学校得尽快出台诸如评审会基本流程、高级职称答辩要求、评审会规范管理、评审会监督等具体评审程序和办法。这对于经验不足的高校来说,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山西一所高校的工作人员告诉界面新闻,“从政府主导突然变成自主评审,统一的评审标准没了,需要学校根据学校的特色来制定评审标准,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行政部门把权力下放给高校后,不能干涉具体评价过程,但是对于高校是否严格按照合法程序进行评审,以及在评审中是否杜绝权钱交易、“跑要”职称等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问题,则是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管的。

熊丙奇指出,遏制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问题,高校必须成立独立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负责教育和学术事务管理和评价。这就是建立专业同行评价体系,实施专业同行评价。教育部门在对高校进行监管时,则要督促高校建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对此,教师的态度也并不乐观。四川某高校的一名教师坦言,“尽管规定看上去很美好,但是在实践上还是换汤不换药,论文数量和项目数量还是最直接和最主要的评判内容,虽然可能会增加业绩考核和主观评价,但其实这些很难量化考核,难以解决原有的问题”。他的另一个担心则是,“不管评审制度怎么改变,名额还是就那么一点”。

也有部分教师认为,权力下放可能会导致新的权力寻租出现,在职称评审问题上,个别校长、书记的隐形权力甚至可以决定谁上谁下,私人恩怨也可能被牵涉到职称评审中。

“这是因为我国在职称评审上的 ‘简政放权’其实并不彻底。”熊丙奇认为,从长远看,高校职称评审改革,还不能止于把评审权下放给高校,而应该逐渐取消职称评审。

“我国已经有部分高校获得自主评职称的权力,直接可以评教授、副教授。但是,这些学校的职称评审问题,一点不比没有职称评审自主权的高校少。”熊丙奇告诉界面新闻,这表明把职称评审自主权下放给高校,职称评审的问题仍旧会存在。而且,把职称评审下放给所有高校,包括地方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如果这些高校行政治校问题严重,有可能加剧这问题。只有取消职称评审,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乱象。

”将职称评审改革为职务聘任管理,科学合理的教师管理、评价,应该基于职务进行,教师被聘任到什么职务,就享有什么待遇,而不担任这一职务,也就不再享有相应的待遇。”熊丙奇建议,这也需要高校提高现代治理能力,在教育和学术管理、评价中,真正实现以教育和学术为本的管理和评价。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多省市下放高校职称评审权 学者:需建立专业同行评价体系

今年,江苏、四川、湖北和河北等多省市都已出台新规,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然而,权力下放之后,高校和教师的态度却并不乐观。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近日,山西省人社厅公布高校职称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今年,山西大学、太原理工大学、太原科技大学等27所高等学校可自主开展高校教师正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山西警察学院等20所高等学校可自主开展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并明确规定,有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一稿几投等学术造假行为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且3年内不得再申报。

办法要求,学校应制定可操作、可考核的条件,对教师的职业道德进行严格考核并评定等级,考核结果称职(合格)以上才能推荐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界面新闻发现,今年江苏、四川、湖北和河北等多省市都已出台新规,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其中,江苏共有66所高校、湖北共有124所高校可自主评审职称。

共青团北京市对北京高校的16738名专任青年教师的调查显示:8成教师不满当前职称制度,评价标准和流程亟须改进、评价标准不够科学等都成为教师职称评聘的心头之痛,“不评不甘心,参评特累心,落评更灰心”引发教师群体共鸣。

根据调查,按照专业技术职务来划分,正高级199人,占1.2%;副高级2363人,占14.1%;中级10360人,占61.9%;初级2321人,占13.9%;未定职级1495人,占8.9%。整体情况呈现出中间大两头小的纺锤状,职称晋升的拥堵现象严重。

众所周知,传统的高校老师评价标准注重论文、项目和科研成果,近年来,唯论文和唯科研的职称评价体系催生了一系列的学术道德问题,花钱挂名专著的乱象众生,“跑职称”“要职称”成为公开的秘密,搞教学不如搞科研则是部分高校的潜规则。

 “每所高校都有自己的办学特色和办学情境,在人才标准的判断上具有多样性,省级层面整齐划一的评审标准和名额下达显然已经不适应当前快速发展的高校改革和发展。” 同济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张端鸿告诉界面新闻。

为了规范职称评审,2017年3月,教育部等五部门就曾出台《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中提出要将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加强监管。同年11月,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再次明确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直接下放至高校。

此后,职称评审的权力不断放开,多省市纷纷出台新规,将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

对此,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尤小立认为,“将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到高校,是职称评审‘去行政化’的具体体现。特别是,今后高校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同时加大公开透明力度,许多乱象可能会有所收敛”。

评审权的下放,意味着学校得尽快出台诸如评审会基本流程、高级职称答辩要求、评审会规范管理、评审会监督等具体评审程序和办法。这对于经验不足的高校来说,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

山西一所高校的工作人员告诉界面新闻,“从政府主导突然变成自主评审,统一的评审标准没了,需要学校根据学校的特色来制定评审标准,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

在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看来,行政部门把权力下放给高校后,不能干涉具体评价过程,但是对于高校是否严格按照合法程序进行评审,以及在评审中是否杜绝权钱交易、“跑要”职称等教育腐败和学术腐败问题,则是监管部门要依法监管的。

熊丙奇指出,遏制职称评审中的弄虚作假、学术不端问题,高校必须成立独立的教授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由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负责教育和学术事务管理和评价。这就是建立专业同行评价体系,实施专业同行评价。教育部门在对高校进行监管时,则要督促高校建立能独立发挥作用的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

对此,教师的态度也并不乐观。四川某高校的一名教师坦言,“尽管规定看上去很美好,但是在实践上还是换汤不换药,论文数量和项目数量还是最直接和最主要的评判内容,虽然可能会增加业绩考核和主观评价,但其实这些很难量化考核,难以解决原有的问题”。他的另一个担心则是,“不管评审制度怎么改变,名额还是就那么一点”。

也有部分教师认为,权力下放可能会导致新的权力寻租出现,在职称评审问题上,个别校长、书记的隐形权力甚至可以决定谁上谁下,私人恩怨也可能被牵涉到职称评审中。

“这是因为我国在职称评审上的 ‘简政放权’其实并不彻底。”熊丙奇认为,从长远看,高校职称评审改革,还不能止于把评审权下放给高校,而应该逐渐取消职称评审。

“我国已经有部分高校获得自主评职称的权力,直接可以评教授、副教授。但是,这些学校的职称评审问题,一点不比没有职称评审自主权的高校少。”熊丙奇告诉界面新闻,这表明把职称评审自主权下放给高校,职称评审的问题仍旧会存在。而且,把职称评审下放给所有高校,包括地方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如果这些高校行政治校问题严重,有可能加剧这问题。只有取消职称评审,才能从根本上消除乱象。

”将职称评审改革为职务聘任管理,科学合理的教师管理、评价,应该基于职务进行,教师被聘任到什么职务,就享有什么待遇,而不担任这一职务,也就不再享有相应的待遇。”熊丙奇建议,这也需要高校提高现代治理能力,在教育和学术管理、评价中,真正实现以教育和学术为本的管理和评价。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