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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视频刷量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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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视频刷量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近两年来,网制剧上线短时播放量破亿、整部剧动辄百亿播放量已不再是新闻。而很多用户可能不知道,支撑这些高流量的,除了这些网剧本身制作精良、情节引人入胜外,还有可能是水军刷量的功劳。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一天之内点击量猛增14亿次”“上线仅10小时内播放量就达6.5亿”“58集,310亿网络播放量”……

近两年来,网制剧上线短时播放量破亿、整部剧动辄百亿播放量已不再是新闻。而很多用户可能不知道,支撑这些高流量的,除了这些网剧本身制作精良、情节引人入胜外,还有可能是水军刷量的功劳。

所谓刷量,即指通过人工或技术手段,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特定视频内容的访问量。2017年8月以来的爱奇艺诉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益公司”)及公司两位股东一案,将一直隐秘运行的视频行业刷量产业链曝光在公众面前。

8月24日,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汇法院”)就爱奇艺诉飞益公司案作出判决,3被告连带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并登报刊发声明,消除影响。这也是国内首例视频网站诉刷量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件。

业内人士指出,播放量对整个互联网视频行业参与各方而言,都是非常重要且具有信赖利益的基础性数据。如果这一数据被污染、被破坏,整个网络视频生态会受到损害。该案的宣判,将对遏制未来破坏网络视频刷量数据的不正当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制造9.5亿余次虚假访问判赔50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案发源于爱奇艺的一次监控发现。当时爱奇艺方面发现,3被告通过多个域名,不断更换访问IP地址等方式,连续访问爱奇艺网站视频,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视频访问量。

其中,吕某某(飞益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使用个人的QQ账号、淘宝账户对外招揽视频刷量业务,虚设商品并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收取报酬;胡某某(飞益公司股东及监事)申请注册域名供飞益公司解析网站使用,申请注册域名用于刷量服务,使用个人手机、微信对外招揽视频刷量业务。

仅2017年2月1日至同年6月1日,3被告便在爱奇艺网站制造了不少于9.5亿余次的虚假访问。去年8月,爱奇艺向上海徐汇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了500万元的索赔。

不过,对于爱奇艺的诉讼,被告方提出,其与爱奇艺公司两者的经营范围、盈利模式均不相同,不具有竞争关系,并且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列举了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涉案的刷量行为未在禁止之列,故飞益公司的刷量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被告认为,70%以上的刷量数据会被爱奇艺公司屏蔽,屏蔽的数据不会对爱奇艺公司造成损害,而且飞益公司尚需支出服务器、流量、人工等运营成本,实际获利有限。爱奇艺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明显过高。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访问数据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能给视频网站经营者带来竞争优势,爱奇艺公司依据视频访问数据获取的商业利益应受法律保护。被告通过技术手段,持续、大范围地干扰爱奇艺网站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故涉案行为违反市场经济竞争原则,具有不正当性。

考虑到爱奇艺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已经排除大部分虚假的访问数据以及被告的相应经营支出,徐汇法院判决3被告连带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在《法制日报》中缝以外版面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爱奇艺代理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远超介绍,此次案件,爱奇艺的法务团队、技术团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顺藤摸瓜准确定位了刷量的操盘团队,摸清了该团队刷量至少有9.5亿次以上、涉及近5000个视频……遂委托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使得数亿条网络数据、隐蔽的网店虚假交易等证据得以呈现给法官。

刷量博弈仍上演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以来,网络视听市场高速发展。到2017年网络视听作品的播放量过十亿甚至过百亿已成为常态。而高流量、高播放量背后的高利润,也催生了刷量产业。

8月26日,记者以“视频网站刷量”“视频刷量”等作为关键词在QQ上进行搜索,发现仍有大量的相关QQ群。很多群宣称可刷全网播放量,包括爱奇艺、搜狐、腾讯、乐视、土豆、优酷等。

法治周末记者加入了几个宣称可刷量的QQ群,咨询刷量事宜。一位群主给记者发来一张价目表,称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刷腾讯、优酷、爱奇艺、秒拍、美拍视频剧的播放量,1万播放量起刷,每1万播放量8元。

该群主坦言,目前视频网站都有拦截技术,刷过后会有不同程度的掉量,不过收费是以视频短时增加的量计算,只要达到约定的量,就算完成了当次服务;为了降低被拦截的风险,1万播放量一般会用3至5小时刷好。

另外一位群主则报价更高,1万播放量60元到80元不等,承诺“掉量补”。他向记者阐述了刷量背后的商业逻辑:通过刷量制造热播氛围,不仅可以吸引观众点击,引来大量真实的流量,而且由于很多视频网站会根据播放量来确定一部剧的呈现位置,一旦播放量上去了,也有助于为剧作争取到好的宣传位置。

一位视频行业资深从业人员坦言,为网制剧刷量一度是行业的潜规则。不过,最近两年来,视频网站的收益也在逐渐演变为内容分成和广告分成并行的模式,即一方面,播放量越高,平台方付给片方的分成也就越高,这就意味着平台需要为虚假播放量买单;另一方面,一些广告品牌商也注意到了刷量现象,会请第三方公司就广告的投放情况进行监测,一旦虚假刷量过大,也会影响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

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视频网站也不再像外界认为的那样会对刷量进行“纵容”。记者注意到,其实,包括爱奇艺、优酷等在内的头部视频网站都开始加大了对视频刷量行为的打击力度。

近日,爱奇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介绍,爱奇艺在应对刷量行为上采取了很多技术手段,比如,通过黑名单IP和安全信息校验进行识别、结合业务特征来评估数据的真实合理性、通过用户行为等多维大数据交叉识别刷量行为,并依托反刷数据结果、通过主动惩戒措施来预防再次刷量。

规制“刷量”有法律依据

而优酷、腾讯等视频网站也对外披露,公司有一套成熟而严格的防作弊、反刷量系统。

记者注意到,此次案件审理时,飞益公司曾辩称,涉案的刷量行为未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之列,因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了更好地规制刷量行为,前述爱奇艺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针对互联网经济的特点,进一步明确规定虚假刷量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侵权行为,加大对恶意刷量行为的惩治力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黄晋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法时,的确未将刷量列入其中,但是任何法律不可能做到将法律实施后未来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都一一列举,反不正当竞争法亦是如此。互联网发展实践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仍需要依靠原则性条款和司法审判来纠正。

“该案中,刷量者为市场经营主体,本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然而其却利用技术手段,影响视频网站经营者的合法商业利益,干扰视频网站经营者和与之相关的诸如著作权交易、信息网络广告等经营者之间的自由竞争,侵犯视频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而影响了视频网站经营者的商业决策。”黄晋认可法院的判决,也认为此举与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

尽管该案是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判决仍可以上诉,但黄晋认为,从法院对该案的认识可以看出,未来刷量行为能够得到一定的约束。“需要指出的是,刷量和刷单行为还有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和商品声誉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广告罪、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等。”黄晋补充道。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杭州就有一名90后刷单组织者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处5年6个月。

马远超指出,在网络刷量的案件中,数据对整个互联网视频行业包括网络视频平台方、版权方、广告主、观看视频的用户来说,都具有信赖利益。如果这些数据被污染、被破坏,整个网络视频生态、竞争秩序都会受到损害。该案作为全国首例网络视频刷量不正当竞争案,是对视频刷量的“黑产”打响了第一枪,将对遏制未来破坏网络视频数据的不正当刷量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警示作用。

此外,前述爱奇艺负责人表示,由于网络领域的不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强、分工明细等特点,因此希望在追究侵权企业和个人责任的同时,也依法追究为刷单提供技术帮助和支持的相关平台和个人的责任,这样才具有威慑力。

黄晋认为,目前,的确有许多刷量公司或者个人利用网站或者QQ群进行推广,鉴于这些行为具有违法性质,电商平台和QQ等电商平台应当积极给予干预,协助行政机关制止这种违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责任编辑:马蓉蓉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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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例视频刷量不正当竞争案宣判

近两年来,网制剧上线短时播放量破亿、整部剧动辄百亿播放量已不再是新闻。而很多用户可能不知道,支撑这些高流量的,除了这些网剧本身制作精良、情节引人入胜外,还有可能是水军刷量的功劳。

法治周末记者 马树娟

“一天之内点击量猛增14亿次”“上线仅10小时内播放量就达6.5亿”“58集,310亿网络播放量”……

近两年来,网制剧上线短时播放量破亿、整部剧动辄百亿播放量已不再是新闻。而很多用户可能不知道,支撑这些高流量的,除了这些网剧本身制作精良、情节引人入胜外,还有可能是水军刷量的功劳。

所谓刷量,即指通过人工或技术手段,短时间内迅速提高特定视频内容的访问量。2017年8月以来的爱奇艺诉杭州飞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益公司”)及公司两位股东一案,将一直隐秘运行的视频行业刷量产业链曝光在公众面前。

8月24日,上海徐汇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徐汇法院”)就爱奇艺诉飞益公司案作出判决,3被告连带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并登报刊发声明,消除影响。这也是国内首例视频网站诉刷量公司不正当竞争案件。

业内人士指出,播放量对整个互联网视频行业参与各方而言,都是非常重要且具有信赖利益的基础性数据。如果这一数据被污染、被破坏,整个网络视频生态会受到损害。该案的宣判,将对遏制未来破坏网络视频刷量数据的不正当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制造9.5亿余次虚假访问判赔50万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此次案发源于爱奇艺的一次监控发现。当时爱奇艺方面发现,3被告通过多个域名,不断更换访问IP地址等方式,连续访问爱奇艺网站视频,在短时间内迅速提高视频访问量。

其中,吕某某(飞益公司股东及法定代表人)使用个人的QQ账号、淘宝账户对外招揽视频刷量业务,虚设商品并通过个人支付宝账户收取报酬;胡某某(飞益公司股东及监事)申请注册域名供飞益公司解析网站使用,申请注册域名用于刷量服务,使用个人手机、微信对外招揽视频刷量业务。

仅2017年2月1日至同年6月1日,3被告便在爱奇艺网站制造了不少于9.5亿余次的虚假访问。去年8月,爱奇艺向上海徐汇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了500万元的索赔。

不过,对于爱奇艺的诉讼,被告方提出,其与爱奇艺公司两者的经营范围、盈利模式均不相同,不具有竞争关系,并且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列举了各类不正当竞争行为,涉案的刷量行为未在禁止之列,故飞益公司的刷量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同时,被告认为,70%以上的刷量数据会被爱奇艺公司屏蔽,屏蔽的数据不会对爱奇艺公司造成损害,而且飞益公司尚需支出服务器、流量、人工等运营成本,实际获利有限。爱奇艺公司主张的经济损失明显过高。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访问数据蕴含着巨大的商业价值,能给视频网站经营者带来竞争优势,爱奇艺公司依据视频访问数据获取的商业利益应受法律保护。被告通过技术手段,持续、大范围地干扰爱奇艺网站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故涉案行为违反市场经济竞争原则,具有不正当性。

考虑到爱奇艺公司通过技术手段已经排除大部分虚假的访问数据以及被告的相应经营支出,徐汇法院判决3被告连带赔偿爱奇艺公司经济损失50万元及在《法制日报》中缝以外版面刊登声明,消除影响。

爱奇艺代理律师、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马远超介绍,此次案件,爱奇艺的法务团队、技术团队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顺藤摸瓜准确定位了刷量的操盘团队,摸清了该团队刷量至少有9.5亿次以上、涉及近5000个视频……遂委托公证处进行了证据保全,使得数亿条网络数据、隐蔽的网店虚假交易等证据得以呈现给法官。

刷量博弈仍上演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以来,网络视听市场高速发展。到2017年网络视听作品的播放量过十亿甚至过百亿已成为常态。而高流量、高播放量背后的高利润,也催生了刷量产业。

8月26日,记者以“视频网站刷量”“视频刷量”等作为关键词在QQ上进行搜索,发现仍有大量的相关QQ群。很多群宣称可刷全网播放量,包括爱奇艺、搜狐、腾讯、乐视、土豆、优酷等。

法治周末记者加入了几个宣称可刷量的QQ群,咨询刷量事宜。一位群主给记者发来一张价目表,称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刷腾讯、优酷、爱奇艺、秒拍、美拍视频剧的播放量,1万播放量起刷,每1万播放量8元。

该群主坦言,目前视频网站都有拦截技术,刷过后会有不同程度的掉量,不过收费是以视频短时增加的量计算,只要达到约定的量,就算完成了当次服务;为了降低被拦截的风险,1万播放量一般会用3至5小时刷好。

另外一位群主则报价更高,1万播放量60元到80元不等,承诺“掉量补”。他向记者阐述了刷量背后的商业逻辑:通过刷量制造热播氛围,不仅可以吸引观众点击,引来大量真实的流量,而且由于很多视频网站会根据播放量来确定一部剧的呈现位置,一旦播放量上去了,也有助于为剧作争取到好的宣传位置。

一位视频行业资深从业人员坦言,为网制剧刷量一度是行业的潜规则。不过,最近两年来,视频网站的收益也在逐渐演变为内容分成和广告分成并行的模式,即一方面,播放量越高,平台方付给片方的分成也就越高,这就意味着平台需要为虚假播放量买单;另一方面,一些广告品牌商也注意到了刷量现象,会请第三方公司就广告的投放情况进行监测,一旦虚假刷量过大,也会影响视频网站的广告收入。

在诸多因素的影响下,视频网站也不再像外界认为的那样会对刷量进行“纵容”。记者注意到,其实,包括爱奇艺、优酷等在内的头部视频网站都开始加大了对视频刷量行为的打击力度。

近日,爱奇艺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介绍,爱奇艺在应对刷量行为上采取了很多技术手段,比如,通过黑名单IP和安全信息校验进行识别、结合业务特征来评估数据的真实合理性、通过用户行为等多维大数据交叉识别刷量行为,并依托反刷数据结果、通过主动惩戒措施来预防再次刷量。

规制“刷量”有法律依据

而优酷、腾讯等视频网站也对外披露,公司有一套成熟而严格的防作弊、反刷量系统。

记者注意到,此次案件审理时,飞益公司曾辩称,涉案的刷量行为未在反不正当竞争法禁止之列,因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了更好地规制刷量行为,前述爱奇艺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针对互联网经济的特点,进一步明确规定虚假刷量行为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或者侵权行为,加大对恶意刷量行为的惩治力度。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竞争法中心副主任兼秘书长黄晋在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指出,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法时,的确未将刷量列入其中,但是任何法律不可能做到将法律实施后未来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都一一列举,反不正当竞争法亦是如此。互联网发展实践中出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仍需要依靠原则性条款和司法审判来纠正。

“该案中,刷量者为市场经营主体,本应当遵守反不正当竞争法,然而其却利用技术手段,影响视频网站经营者的合法商业利益,干扰视频网站经营者和与之相关的诸如著作权交易、信息网络广告等经营者之间的自由竞争,侵犯视频网站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进而影响了视频网站经营者的商业决策。”黄晋认可法院的判决,也认为此举与公认的商业道德相悖。

尽管该案是一审判决,当事人不服判决仍可以上诉,但黄晋认为,从法院对该案的认识可以看出,未来刷量行为能够得到一定的约束。“需要指出的是,刷量和刷单行为还有可能触犯非法经营罪、损害商业和商品声誉罪、破坏生产经营罪虚假广告罪、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等。”黄晋补充道。

记者了解到,去年6月,杭州就有一名90后刷单组织者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一审被判处5年6个月。

马远超指出,在网络刷量的案件中,数据对整个互联网视频行业包括网络视频平台方、版权方、广告主、观看视频的用户来说,都具有信赖利益。如果这些数据被污染、被破坏,整个网络视频生态、竞争秩序都会受到损害。该案作为全国首例网络视频刷量不正当竞争案,是对视频刷量的“黑产”打响了第一枪,将对遏制未来破坏网络视频数据的不正当刷量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警示作用。

此外,前述爱奇艺负责人表示,由于网络领域的不法行为具有隐蔽性强、分工明细等特点,因此希望在追究侵权企业和个人责任的同时,也依法追究为刷单提供技术帮助和支持的相关平台和个人的责任,这样才具有威慑力。

黄晋认为,目前,的确有许多刷量公司或者个人利用网站或者QQ群进行推广,鉴于这些行为具有违法性质,电商平台和QQ等电商平台应当积极给予干预,协助行政机关制止这种违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责任编辑: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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