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蔡斐
据《法制日报》报道,近日,经过10个月缜密侦查,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犯罪嫌疑人曹某为首、盘踞在潍坊市城区、以“套路贷”为主要犯罪手段的涉黑组织。目前,曹某等19人因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等罪,被查封、扣押、冻结了8.2亿元涉案资产,并于7月17日移送潍坊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自2007年开始,曹某涉足民间借贷行业。2008年以来,曹某团伙以“套路贷”的方式,采取虚假诉讼、暴力威胁等手段,侵害他人合法财产权益。十年间,曹某团伙资产迅速膨胀到近十亿元,在潍坊的民间借贷、房地产行业赫赫有名,形成了“借千万大额资金,迅速能到账,找曹某”的名声,建立了组织严密、危害巨大的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无独有偶,前不久,备受关注的“房屋中介涉黑案”在湖北武汉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任某卓等17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7项罪名,法院判处任某卓有期徒刑19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其他被告人1年至13年6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2015年以来,任某卓与自己的妹妹以“安逸之家房地产租赁有限公司”和“鸿润德房产经纪有限公司”为平台,搭建起以家庭为基础、以同乡为纽带,人数众多、层级分明的黑社会性质组织,通过在租房中介合同条款里的陷阱,蓄意坑害房客、欺诈房东,非法营业额高达3000余万元,“纯利润”超过1000万元。
中介组织,民间借贷古已有之。有市场的地方,就有它们的身影。一般来说,只要它们按章经营,为甲乙双方达成某项合同提供服务,那么,收取相关的服务费自然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如果缺乏诚信,欺骗甲乙双方的话,就有违其自身的服务性质了。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很多消费者都有与中介机构的打交道经历,其中也不乏遭遇“黑中介”的磕磕碰碰。不过,把黑中介的套路玩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任氏兄妹还是全国首例。这也提醒我们,对新领域中出现的企业化黑社会问题绝不能掉以轻心。
就案件涉及的案情来说,租房已然是当下城市的一种普遍现象。租房中介市场的规范,直接关系到行业的市场秩序,以及社会的安全秩序。
与传统黑社会的粗暴的欺行霸市不同,上文提到的黑中介与套路贷的犯罪手段是以公司为幌子实施的。这差不多正应了社会学学者吕德文的那句话,一个“成功”的黑社会团伙必定是公司化运营的。
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追逐利益的过程,往往伴随着暴力的行径,近代的帮会组织就是典型的作证。上世纪90年代以来,利用市场经济体制不健全的漏洞,就有黑社会性质组织借助成立公司的形式来获得合法身份和社会地位,掩盖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这样的组织转化,对内可以运用现代化公司管理模式来推动黑社会组织内部结构更加稳定,更加严密;对外可以用经营活动来掩盖非法手段,用公司利润掩盖非法获利。两者之间,构成以商养黑、以黑护商的互动关系。
表面来看,任氏兄妹经营的租房中介公司,只不过和房客房东之间发生了轻微的合同纠纷。实际上,这已经是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了。只要房客房东稍有意见,他们就会采取言语威胁、辱骂恐吓、半夜敲门、乱扔垃圾、拉闸限电、聚众斗殴等犯罪手段,逼受害者就范,以达到牟取不当得利的目的。
山东省潍坊的曹某等人通过许多新型犯罪手段实现不法债权确认,暴力手段也非常多样,有恶意骚扰、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故意伤害等,以实现不法利益的获取。曹某为逃避法律的制裁,在法律研究上下了些功夫,加上又有律师给他出谋划策,他采取的许多犯罪手段都具有很强的隐蔽性,有些甚至披着“合法的外衣”。
在租房领域、套路贷出现新型的公司化黑社会性质组织,尽管还不普遍,但它们直接关系到城市流动人口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及民间资金的周转和金融安全。一旦出现问题,必然是激起人民群众的强烈反响,引发人民群众的深恶痛绝。
在这个层面,黑中介与套路贷固然有一定的隐蔽性,且发生在以往少见的行业领域,但是只要依靠人民群众,健全举报制度,严格遵循举报线索处理程序,“顺藤摸瓜”对黑恶势力进行精准打击,就能产生更多扫黑除恶的实际战果,也能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责任编辑:马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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