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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种医保目录内抗癌药价再次下调 下降空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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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种医保目录内抗癌药价再次下调 下降空间有限

相比2017年36种高价药平均降价44%,此次14个抗癌药品价格降幅较小,在3%-7.8%之间,平均降幅为4.86%。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国家医疗保障局8月1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下调了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的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并要求9月底前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都要按照调整后的新价格公开挂网采购。

9月1日,界面新闻记者从北京市肿瘤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医院了解到,医院已收到了降价通知,药房系统在8月31日已对医保目录上14种抗癌药的9种药品进行了相应的调价。按片或瓶计价的抗癌药,调整后的支付标准较之前有几元、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降低(见下表)。

相比2017年36种高价药平均降价44%,此次14个抗癌药品价格降幅较小,在3%-7.8%之间,平均降幅为4.86%。

2017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针对部分专利、独家药品临床价值高同时价格相对较贵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的谈判协商机制,将36种高价药通过谈判降价、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后纳入了目录范围,这些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到2019年底。

“这次14种抗癌药的降价,是在2017年抗癌药谈判降价后的基础上再次降价,是国家让利之后希望常惠于民,价格再次下降的空间有限。”有着多年医疗医保研究经验的行业人士表示,“药品价格很难大幅度降价,一是,虽然国家财政部门在医保上的投入增速已超过很多国家,但各省的医保偿付能力差别很大;二是,政策激励机制缺失,导致药厂的利润不够支撑运营。”

该人士表示,医药表面是药,其实在于医,公立医院实行药占比考核,结构性不匹配,“公立医院的医生劳动价值被低估,取消药品加成、药占比下调到40%后,虽然国家设立了医事服务费对医生进行技术劳务补偿,但这个激励制度作用有限,医生的收入还是很低,这种情况下,患者的诊疗次数会不会增加也是问题,还是需要国家对医生出台更多的激励、补偿机制。同时,医保、医药、医疗这三医联动起来,要有多层次的医疗保证机制。”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副局长徐毓才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印度的仿制药激励机制大大降低了药价,但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印度不一样。基于我们的制度,要想解决老百姓,特别是抗癌药用不起的问题,一要把由于政策导致的药品价格水分挤干净,办法就是修改政策。二是建立起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让药品价格少些权力干扰,这个太难而且路还很远。目前,国家统一谈判估计只是临时措施。三是加大医保保障力度,特别是对癌症等少见病罕见病用药的保障力度。"

界面新闻记者从公开资料查询到,国家医疗保障局8月11日下发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调价通知后,全国已有15个省份对医保目录内的抗癌药价格进行再次下调,分别为湖北、甘肃、广东、湖南、海南、江西、河南、陕西、辽宁、北京、四川、山东、上海、吉林、浙江等省市。

另一方面,近期,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抗癌药降价、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频频出台措施。

8月17日,国家医保局在中国政府网挂网《关于发布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范围的通告》,通告称,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医保局加快推进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组织了来自全国20个省份的70余名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环节,并经书面征求企业谈判意愿,确认12家企业的18个品种纳入本次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范围。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

值得注意的是,纳入谈判目录并不意味着进入医保目录,去年4月份,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名单,随后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和监督组负责承担具体工作和开展全程监督,并组织专家与相关企业进行了谈判,最终,谈判成功的药品有36个。此次公布的18个抗癌药品,大部分都还处于独家专利药保护期限内,谈判难度较大。

另外,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有效性和安全性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187种中西药调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上述行业人士表示,医保目录的更新以后要常态化,以前6年没有更新过医保目录。据调查,医保目录的药品浪费情况比较多,所以国家现在对医保目录进行调整,把浪费的药品调出,把安全性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187种中西药调整到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将扩充到685种,对老百姓基本用药需求有更全面的保障。

有媒体报道,此次调整,一些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基本药物的品种将是调出重点。耗资巨大又没有明确疗效的所谓“神药”、辅助用药将被摒弃。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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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种医保目录内抗癌药价再次下调 下降空间有限

相比2017年36种高价药平均降价44%,此次14个抗癌药品价格降幅较小,在3%-7.8%之间,平均降幅为4.86%。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为进一步减轻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国家医疗保障局8月11日印发了《关于做好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调整的通知》,下调了14种前期国家谈判抗癌药的支付标准和采购价格,并要求9月底前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都要按照调整后的新价格公开挂网采购。

9月1日,界面新闻记者从北京市肿瘤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医院了解到,医院已收到了降价通知,药房系统在8月31日已对医保目录上14种抗癌药的9种药品进行了相应的调价。按片或瓶计价的抗癌药,调整后的支付标准较之前有几元、几十元至几百元不等的降低(见下表)。

相比2017年36种高价药平均降价44%,此次14个抗癌药品价格降幅较小,在3%-7.8%之间,平均降幅为4.86%。

2017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时,针对部分专利、独家药品临床价值高同时价格相对较贵的实际情况,建立了医保经办机构与药品企业的谈判协商机制,将36种高价药通过谈判降价、确定全国统一的医保支付标准后纳入了目录范围,这些药品的平均降价幅度达到44%,最高的达到70%,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有效期到2019年底。

“这次14种抗癌药的降价,是在2017年抗癌药谈判降价后的基础上再次降价,是国家让利之后希望常惠于民,价格再次下降的空间有限。”有着多年医疗医保研究经验的行业人士表示,“药品价格很难大幅度降价,一是,虽然国家财政部门在医保上的投入增速已超过很多国家,但各省的医保偿付能力差别很大;二是,政策激励机制缺失,导致药厂的利润不够支撑运营。”

该人士表示,医药表面是药,其实在于医,公立医院实行药占比考核,结构性不匹配,“公立医院的医生劳动价值被低估,取消药品加成、药占比下调到40%后,虽然国家设立了医事服务费对医生进行技术劳务补偿,但这个激励制度作用有限,医生的收入还是很低,这种情况下,患者的诊疗次数会不会增加也是问题,还是需要国家对医生出台更多的激励、补偿机制。同时,医保、医药、医疗这三医联动起来,要有多层次的医疗保证机制。”

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副局长徐毓才向界面新闻记者表示,"印度的仿制药激励机制大大降低了药价,但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印度不一样。基于我们的制度,要想解决老百姓,特别是抗癌药用不起的问题,一要把由于政策导致的药品价格水分挤干净,办法就是修改政策。二是建立起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让药品价格少些权力干扰,这个太难而且路还很远。目前,国家统一谈判估计只是临时措施。三是加大医保保障力度,特别是对癌症等少见病罕见病用药的保障力度。"

界面新闻记者从公开资料查询到,国家医疗保障局8月11日下发抗癌药医保支付标准调价通知后,全国已有15个省份对医保目录内的抗癌药价格进行再次下调,分别为湖北、甘肃、广东、湖南、海南、江西、河南、陕西、辽宁、北京、四川、山东、上海、吉林、浙江等省市。

另一方面,近期,国家相关部门针对抗癌药降价、保证群众基本用药需求频频出台措施。

8月17日,国家医保局在中国政府网挂网《关于发布2018年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药品范围的通告》,通告称,按照国务院要求,国家医保局加快推进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工作,组织了来自全国20个省份的70余名专家通过评审、遴选投票等环节,并经书面征求企业谈判意愿,确认12家企业的18个品种纳入本次抗癌药医保准入专项谈判范围。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预计9月底前完成。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专家提出的拟谈判药品均为治疗血液肿瘤和实体肿瘤所必需的临床价值高、创新性高、病人获益高的药品,覆盖了非小细胞肺癌、结直肠癌、肾细胞癌、黑色素瘤、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淋巴癌、多发性骨髓瘤等多个癌种。

值得注意的是,纳入谈判目录并不意味着进入医保目录,去年4月份,人社部公布了44个拟谈判药品名单,随后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和监督组负责承担具体工作和开展全程监督,并组织专家与相关企业进行了谈判,最终,谈判成功的药品有36个。此次公布的18个抗癌药品,大部分都还处于独家专利药保护期限内,谈判难度较大。

另外,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有效性和安全性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187种中西药调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

上述行业人士表示,医保目录的更新以后要常态化,以前6年没有更新过医保目录。据调查,医保目录的药品浪费情况比较多,所以国家现在对医保目录进行调整,把浪费的药品调出,把安全性明确、成本效益比显著的187种中西药调整到基本药物目录,总品种将扩充到685种,对老百姓基本用药需求有更全面的保障。

有媒体报道,此次调整,一些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经评估不宜再作为基本药物的品种将是调出重点。耗资巨大又没有明确疗效的所谓“神药”、辅助用药将被摒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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