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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发布高校透明度指数报告 北大、清华等名校未进入前1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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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发布高校透明度指数报告 北大、清华等名校未进入前10名

社科院发布的高校透明度指数排名显示,众多地方大学排名靠前,而清华、北大、人大等传统顶尖院校未排进前十,北大更是跌出前50名。

图片来源:东方IC

一份115家中国高校的教育透明度排名显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等传统名牌大学未排进前十名,北京大学更是跌出前50名,国防和军医类大学排名垫底。而进入前10名的,多是中国的地方大学,如名列前三甲的中国海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和湖南大学。

从排名来看,前十名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湖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这份排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3月11日日发布的《中国高等教育透明度指数报告(2014)》(下称报告)中的主要内容。该报告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建立的智库成果发布平台——“国家智库报告”的首份报告。

这115家评估对象涵盖教育部直属高校、211、985高校。报告根据五种测评标准和权重:学校基本情况占15%、招考信息占25%、学生管理占20%、财务信息占20%以及信息公开专栏占20%。

报告显示,其中排名最高的中国海洋大学,测评获得88.87分(满分100分),而北京大学获67.11分,清华大学获76.84分。

该报告的研创者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介绍,信息公开水平只是反映高等学校管理水平和依法治校水平的指标之一,并不一定直接反映其教学科研水平,但信息公开做得好,必然会对其管理水平和教学科研水平有所促进。

近年来,不断爆出高等学校腐败、管理不善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管理,回应社会关切,2010年9月1日,教育部正式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之后的2014年7月25日,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用清单制的方法管理,明确高等学校的公开义务和公开标准。报告在教育部规定的清单基础上进行测评。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的要求,部属高等学校应于2014年10月底前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布清单所要求的各项内容。也就是说,门户网站应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且清单所列的信息均应通过高等学校自身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

测评活动自2014年10月11日开始,截至2014年底报告评估结束,有87所高等学校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占75.65%,其中,有81所高等学校对本校依申请公开申请程序做了说明,占70.43%。但在这些公开渠道中,普遍存在渠道不畅通、响应不及时,对项目组的实验性公开申请只有不到半数的学校按时回复,极少学校出具了加盖学校公章的正式回复函。

上述报告认为,这115所高校中一些高校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不规范,及时性、全面性差;信息放置不够科学合理,影响公开效果;网站建设和维护水平低,网页友好性欠佳。

报告指出,高校对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既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其应尽之义务。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可以增强其管理透明度,保障公众、学生、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监督高等学校依法治校。

对此,报告建议,转变高校治校理念,强化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提高网站建设和维护水平,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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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发布高校透明度指数报告 北大、清华等名校未进入前10名

社科院发布的高校透明度指数排名显示,众多地方大学排名靠前,而清华、北大、人大等传统顶尖院校未排进前十,北大更是跌出前50名。

图片来源:东方IC

一份115家中国高校的教育透明度排名显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中国人民大学等传统名牌大学未排进前十名,北京大学更是跌出前50名,国防和军医类大学排名垫底。而进入前10名的,多是中国的地方大学,如名列前三甲的中国海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和湖南大学。

从排名来看,前十名分别是:中国海洋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湖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这份排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3月11日日发布的《中国高等教育透明度指数报告(2014)》(下称报告)中的主要内容。该报告是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建立的智库成果发布平台——“国家智库报告”的首份报告。

这115家评估对象涵盖教育部直属高校、211、985高校。报告根据五种测评标准和权重:学校基本情况占15%、招考信息占25%、学生管理占20%、财务信息占20%以及信息公开专栏占20%。

报告显示,其中排名最高的中国海洋大学,测评获得88.87分(满分100分),而北京大学获67.11分,清华大学获76.84分。

该报告的研创者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介绍,信息公开水平只是反映高等学校管理水平和依法治校水平的指标之一,并不一定直接反映其教学科研水平,但信息公开做得好,必然会对其管理水平和教学科研水平有所促进。

近年来,不断爆出高等学校腐败、管理不善等问题,引发社会关注。为了规范高等学校管理,回应社会关切,2010年9月1日,教育部正式实施《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之后的2014年7月25日,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用清单制的方法管理,明确高等学校的公开义务和公开标准。报告在教育部规定的清单基础上进行测评。

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等的要求,部属高等学校应于2014年10月底前在学校门户网站开设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公布清单所要求的各项内容。也就是说,门户网站应是高等学校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且清单所列的信息均应通过高等学校自身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

测评活动自2014年10月11日开始,截至2014年底报告评估结束,有87所高等学校开通了依申请公开渠道,占75.65%,其中,有81所高等学校对本校依申请公开申请程序做了说明,占70.43%。但在这些公开渠道中,普遍存在渠道不畅通、响应不及时,对项目组的实验性公开申请只有不到半数的学校按时回复,极少学校出具了加盖学校公章的正式回复函。

上述报告认为,这115所高校中一些高校信息公开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信息公开不规范,及时性、全面性差;信息放置不够科学合理,影响公开效果;网站建设和维护水平低,网页友好性欠佳。

报告指出,高校对社会公开相关信息,既是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也是其应尽之义务。公开高等学校信息可以增强其管理透明度,保障公众、学生、教职员工合法权益,监督高等学校依法治校。

对此,报告建议,转变高校治校理念,强化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提高网站建设和维护水平,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