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实践中嫖宿幼女罪已基本不再使用,全国人大研究废除嫖宿幼女罪。”
在3月2日召开的“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长期聚焦于取消嫖宿幼女罪的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近日,四川邛崃法院对两名嫖宿幼女的嫖客以强奸罪判刑,并从重处理,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5年。这是国内首次不以“嫖宿幼女罪”对与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成年人判刑。
预示着这项罪名可能废除的迹象越来越多。这让许多关注女童成长的学者和民众感到欣慰。过去他们一直在试图尽己所能,在性教育缺位的大环境下,为幼童的性健康安全教育做些事情。
嫖宿幼女罪争议
“嫖宿幼女罪的实施这些年一直有争论。”3月10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记者会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胜明答记者问时表示,修改刑法修正案(九)正在常委会进行审议的过程中,有关部门一定会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对是否废除“嫖宿幼女罪”进行认真研究。
根据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嫖宿幼女罪——指对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它出现于1997年,刑法修订将嫖宿幼女与原先的强奸罪区分开来,单独定罪。关于设定此罪的解释,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1997年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释义》中可见,因嫖宿幼女的行为损害幼女的身心健康和正常发育,增设罪名是为了“严厉打击嫖宿幼女的行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为五年,强奸罪的量刑起点仅为三年。
北京大学刑法学教授储槐植曾表示,“嫖宿幼女罪”设立之初,刑法学界大多数是赞成的。强奸罪设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一类,单独设立嫖幼罪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类,表明了刑法所要保护的是不同的法益。
直到2009年4月,贵州“习水案”被曝出,11名女生被以殴打等手段胁迫卖淫,其中3位女孩未满14岁。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人员中,有5名是习水县的公职人员和一名县人大代表。
此案最终以嫖宿幼女罪对犯罪人员进行判处,激起社会公众的抵抗情绪。自此开始,嫖宿幼女罪引发了学界和社会的争议。
不少人认为嫖宿幼女罪是在为“权贵”性侵幼女开脱。在刑法中,违背不满14周岁的幼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按强奸罪最高可判死刑。如果是存在自愿的性交易,按嫖宿幼女罪判处,最高刑期为15年。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对深深说,依据嫖宿幼女罪将受害幼女视为“卖淫幼女”,这是对受害者的不尊重。从刑罚程度来说,“嫖娼”这项罪名是对施害者的宽容。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专家阮齐林则对深深说,无论是强奸罪还是嫖宿幼女罪,都是犯罪,不一定非要废除嫖宿幼女罪。“对于一般的犯罪来说,最重要的是法定最低刑罚。嫖宿幼女罪的最低刑罚是比强奸罪要高的。”阮齐林说,“从最高刑罚来看,嫖宿幼女不含暴力,所以最高刑罚为15年。一旦涉及暴力、胁迫行为,就会视为强奸罪。”
案件的频繁曝光
关于取消嫖宿幼女罪的争议不断,相应的,越来越多人开始关注儿童的性安全问题。类似的案件在过去的一年里频繁地见诸大众媒体。
在“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上,“女童保护”项目发起人之一、京华时报记者孙雪梅发布了《2014年儿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儿童案件统计报告》(以下简称“统计报告”)。
报告中显示,过去一年被媒体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共503起,相当于每天曝光1.38起,是2013年的4.06倍。这也是自2013年以来,首次被曝光案件数量反超全年天数。
孙雪梅表示,上述统计是基于公开报道的案件,并不能等同于2014年性侵儿童案件总量比2013年大幅度增加。“这说明社会和舆论对性侵儿童案件的关注度有所提升。”孙雪梅对深深说。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处于一个谈性色变的时代,许多家长得知孩子遭到性侵之后,终因“影响不好”等顾虑而难以启齿,不了了之。诸多类似的主客观因素导致性侵儿童案件难以被公开报道和统计。
2013年5月,海南万宁某小学校长带6名小学女生开房一事被报道后的20天内,接连有8起性侵儿童事件被曝光。这让许多人开始意识到“习水案”、“万宁校长带女生开房”等性侵案绝不是个案和偶然。
与案件随之揭示的是社会、学校及家庭对待此类问题的“笨拙”和“莽撞”。在某篇对于性侵儿童事件的报道中,有一个12岁的留守女童遭到性侵后怀孕后,为了寻找性侵证据而将孩子生下。女童的父亲知道这件事后的第一反应,竟然是先动手打了孩子一巴掌。
看到这个细节,孙雪梅说不出话。她想起近10年前发生于她贵州老家的儿童被性侵的事件以及童年时曾亲眼目睹的小女孩被诱骗伤害的场景。她相信,这样的事情可能每天都在发生。这位女记者决定做些什么。
2013年6月1日,设立在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儿童安全基金下的“女童保护”项目由全国各地百名女记者正式联合发起。孙雪梅是牵头人之一。项目的核心团队成员大多为“85后”的女记者。
“女童保护”项目以“普及、提高儿童防范意识”为宗旨,致力于保护儿童,远离性侵害。她们试图通过为儿童上防性侵课、制定专业的防性侵教案、培训志愿者等方式在国内中小学推行防性侵教育,帮助儿童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
缺位的代价
因为监护不到位,缺乏性教育等原因,乡村地区是性侵儿童案件的多发区,孙雪梅等人决定优先到乡村学校讲授防性侵教育课。
据“女童保护”项目统计,在公开报道的案例中,有171起案例为农村儿童,42起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发生在城镇未成年人中的案例为409起。对此,“女童保护”项目认为,这并不能说明城镇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比农村高发。反之,这组数据表示相对于农村地区,城镇的家庭、学校以及社会对未成年人性安全的监护和关注度高于农村地区。相关的案件更容易被发现和公开报道。
在2014年曝光的性侵儿童案件中,有442起为熟人犯罪,占案件总体的87%。主要为受害儿童的教师、亲戚、邻居等,他们更容易骗取儿童的信任和屈服,实施性侵害。
还有另外一组数据值得注意,在监护缺位前提下,施害者临时起意的性侵儿童案件为272起,占54.08%。统计报告中认为,此类现象的原因大都是家长的监护失责。
受城镇化进程影响,农村等偏远地区的家长大都在城市中打工,将孩子托付给农村的老人。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缺乏对留守儿童的照顾,造成孩子的教育和安全保护都普遍缺失。有南方省份的相关司法工作人员分析,家长多重视儿童的学习成绩,对性知识多采取回避和隐晦的态度,在防性侵教育方面的亲子交流普遍欠缺。
孙雪梅说,家长在保护孩子方面存在不少误区,有人认为“性侵离自己家的孩子很远”或是“男孩不可能遭遇性侵”。据统计报告显示,去年曝光的案件中就有17名受害者是男童。
“我们在做防性侵教育一直是男女同课堂的。一方面要教会男童自我保护,另一方面也要教育他们不能侵害别人。”孙雪梅说。
“女童保护”项目志愿者在偏远地区开展课程以及与相关领域专家座谈时了解到,农村地区的学校及社区自我保护教育及基础生理教育与城市有较大差距,甚至存在空白。部分快上初中的女生还不知道什么是生理期,更不了解如何自我保护、预防性侵害。
这是教育的责任。事实上,不止农村地区,城市中绝大部分中小学没有开展科学的性安全课程。统计报告结果显示,48.3%的儿童不知道什么是性教育,31.7%的孩子选择“似懂非懂”。
在面对“如果遇到有人不经你和家人允许,要摸你或脱你衣服,你知道该如何求助和自救吗”的问题时,有14.6%的受访者表示“不知道”;在选择“会”的85.4%的人中,有半数以上的孩子选择了“大声呼喊”。
然而,“女童保护”防性侵教案及国内外防性侵专家都强调,性侵犯罪多数发生在公众场合和密闭偏僻场所。儿童在面对后者的情况下一直大声呼喊,可能会导致犯罪者起意杀害孩子。缺乏科学的性安全教育,造成将儿童引向防性侵知识的误区,反而不利于他们在面对危险时的自我保护。
合适的教育
2013年9月5日,“女童保护”项目在云南省漾濞县的3所乡村小学上了第一堂性安全课。孙雪梅记得在漾濞的课堂上,一个小女孩忽然哭了。刚刚启动项目的孙雪梅等人的应对经验尚且不足,她们很担心这个小女孩曾受到性侵害。在与小女孩沟通的过程中,这位项目牵头人才了解到,因为她们在课堂上反反复复提到“爸爸”、“妈妈”,让近乎一年没有见到父母的孩子感到难过。
孙雪梅对深深说,在那之后,为了避免留守儿童的情感受到伤害,她们在课堂上不再频繁提到这两个词语,而是将其改成“家长”或“信任的大人”。
“女童保护”项目志愿者在开展防性侵课程时发现,国内甚至没有系统、专业的防性侵教案。她们每一堂课的内容都在基于之前的经验总结进行修改和打磨。结合性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律界、一线专家的多轮建议、修订,历时半年多,经过40多次修改,最终形成独立的“儿童防性侵教案小学版”。
华中师范大学性学教授彭晓辉对深深说,他担心性侵教育会给尚未真正了解性知识的儿童带来阴影,因此对性产生抵触。他建议防性侵教育应该作为性教育的一部分,先引导孩子了解性,正视性,再引导他们正确地自我保护。
孙雪梅的观点与彭晓辉一致,她认为现阶段“女童保护”项目只是在推行性安全教育,性教育中很小的一个部分,但是从原则上来说性安全教育不应该与性教育分开进行。
为了避免孩子们对性产生排斥心理,“女童保护”教案的撰写和修订都在考虑以最温和的方式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教案的主题叫“爱护我们的身体”,去除了“防性侵”的字眼。课堂内容共分为“认识我们的身体”、“如何分辨和防范性侵害”、“遇到性侵害时该怎么做”以及“被侵害后该做什么”4个部分。
防性侵课堂通过游戏、问答等互动的环节,告诉孩子们哪些是不能给别人随意触摸的主要部位。采用同性之间的角色扮演方式,进行情景模拟,让儿童根据不同的情况来选择不同的应对方式。孙雪梅说,无论是教案还是课堂上都不会提到性侵案例,防止孩子们产生恐惧心理。
日前,某网友在论坛上曝出的《中学生网络防狼手册》走红于网络。据该网友称,该手册出自青岛某中学教健康教育课的张老师之手。手册中有大量有趣、生动的案例分析,并且分为男生版和女生版,分别列出了应对方法的正误。在手册中,可见不少如“妹妹,约吗?”等通俗的网络流行语。
这本手册是否真的是中学健康教育课的教案尚待证实。这种娱乐化的性安全教育方式博得了许多成年网友一笑,但对于性安全教育的作用仍然有待商榷。彭晓辉认为,教案是严肃的事情,不应被娱乐化处理。教育工作者在撰写性教育指导手册时,应该由相关领域专家评估后,由学校或教育组织来进行发布。
“在孩子们的世界里,对性的认知真的是这样的么?”在网上看到这份手册时,孙雪梅想起在课堂上向孩子提起性,让孩子们上台对着人体漫画指身体的隐私部位时,讲台下那一张张害羞的脸。她不知道这样的孩子能否从“约吗”这类充满挑逗性的词语中,读懂防范性侵害的要点。
在许多防性侵课堂结束后,孩子们常对“女童保护”项目的支援者说的一句话是,“以前从来没有上过这样的课,现在学到了许多防范的知识。”
长远的机制
对于孩子而言,真正的保护需要长远的机制,常态化的性安全教育甚至是性教育亟待推行。2013年,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团中央和全国妇联四部委联合出台《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教育部门通过课堂教学、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防性侵教育。
孙雪梅说,现在福州、青岛等城市会主动联系“女童保护”项目,邀请她们去讲课。但留守儿童较多的地方仍然较少有联系她们。“留守儿童更需要性安全知识,所以我们会主动要求前往偏远的市县讲课。”
为了不让性安全课程在偏远地方成为昙花一现。孙雪梅等人主动联系当地政府和妇联,在为学生上课的同时,也对中学的老师和志愿者进行培训,便于将防性侵教育普及到当地的每一个小学。
自成立以来,“女童保护”项目已经在贵州、云南等20多个省份进行授课,直接面向3万多名学生开展防性侵讲座,培训志愿者上千人。孙雪梅希望从县城入手推广性安全教育,将防性侵的课程做成如“开学第一课”等常态化教学模式。
彭晓辉则坚持,性安全教育绝对不可以从性教育中分离出来。从教育的层面上帮助儿童防止性侵,首先应该在学校开设专门的性教育课程,完善性教育体系。除此之外,还应建立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将防止儿童受到性侵犯纳入儿童保护机制。
欧美等发达国家已有此类方法可循。在美国的许多地方有这样的法律条款,要求保育、中小学教育、心理咨询师、医生、执法、和社会工作者等与儿童相关的职业人员若是怀疑存在“可能的孩子虐待和忽视”,包括身体虐待、心理伤害和性虐待。一旦发现必须马上报告,若是知情不报的话会被指控犯罪。
美国某些州还规定有性犯罪史的人员必须随时向政府报告自己住所的地址,政府的相关部门会把有性犯罪历史住户的信息在网上公布出来,以提醒家长的注意。从幼儿园开始,性教育就是美国孩子的必修课。直到高中毕业,全美95%的中学都会对学生进行性教育。近三分之二的美国学校实行全面性教育,教授学生避孕和防病等自我保护的性知识。
由法律自上而下地到社会、学校、家庭等各方面为儿童提供全面、系统地性安全保障是最理想的状态。从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呼吁到“女童保护”项目为儿童防性侵教育的奔走,彭晓辉等性学家对开设性教育课程重要性的强调,眼下要走的路还很长。
童小军说,倘若嫖宿幼女罪能被废除也只是第一个进步。立法部门应该在儿童行为能力特点的基础上,另立防止性侵儿童的刑法罪名。包括强奸、触摸儿童的性器官等行为,都应该列入刑罚范围。“这样可以消除对受害人性别的区别,对男童也起到保护作用。”
2014年10月,由影视公司和“女童保护”等公益组织联合出品的,讲述留守儿童被性侵现象的电影《如果树知道》上映。孙雪梅曾表示,希望这部电影能让更多人关注儿童被性侵的现象,能推进法治建设就更好了。
文丨黎灵希
责任编辑丨郑安之 华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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