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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误报李光耀死讯到底是多大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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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误报李光耀死讯到底是多大一件事?

就事情本身而言,一个人死了,就是个简单事实,名人普通人都一样。对媒体误报痛心疾首的人,骨子里是新闻学里那种腐朽的精英主义在作祟。

中国媒体圈——尤其是网络媒体,闹了一个乌龙,根据其后果,我认为是“小”乌龙。

他们根据某个事后被证明为伪造的一张图片,做了李光耀死了的快讯。

然后发现错了,又集体发出道歉。

手机里集体收到一堆网媒的李光耀去世的推送,然后又集体收到一堆网媒的道歉,倒也壮观且罕见。

针对这场乌龙,我看到了:

传统媒体圈子里的传统媒体人的摇头叹息

新闻传播学学界里的书斋学者们的摇头叹息

躲在象牙塔里在那里死记硬背专业主义的莘莘学子们的摇头叹息

很可能由于时间来不及而没发出这条类似快讯的网媒从业人士们的摇头叹息

然后我就在想:

你们有啥好摇头叹息的?

桑斯坦在他的《信息乌托邦》里把信息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简单事实”。

简单事实,在一个群体里会迅速得到真相。我的感觉是,虽然有《乌合之众》这样的畅销书,但在简单事实面前,群体智商等于群体中最聪明的一个人的智商,而不是最笨的那个。

一个人死了没死,大部分情况下属于简单事实(偶有例外,你懂的)

早年的时候,在微博上曾经盛传过金庸死了。

但不到半天,迅速得到纠正。

而且,在我看来,也没啥严重后果。查老先生估计也不会因为有人误报他死了而气得要死。

这种事,就是屁大点事。在死亡面前,名人普通人,其实所引发的后果,大部分情况下,差不多。

尤其是年纪已经非常大,基本淡出社会的人——这话没有说“该死了”的意思,但事实上,在中国很多地方,年纪极大的人的过世,连亲属都当白喜事办的。

真的,一个人死了,就是个屁大点事,不是什么大事,你倒告诉我李光耀过世会引发了多么大的后果?

在媒体一统天下的岁月里,一个人死了没死,还是要靠媒体来传播。

但今天早就不是媒体一统天下。

对于媒体误报而痛心疾首的人,压根没认识到,媒体在今天的传播场域里,并不是唯一的传者。

不要不相信群众的力量——在简单事实面前。

而且,媒体也不是铁板一块,也不是A媒体这么说,所有媒体都这么说。

媒体本身,就有互相监督的职能,或者说,动力。

更何况还有一大堆的群众。

认为媒体负责报道一切的从而给媒体加上“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责任的,骨子里就是“精英主义”作祟。

哪里有那么伟大!

新闻学里那种腐朽的精英主义味儿,连我这个算是立场有些偏精英主义的人,都看不过眼了。

抢新闻。

这件事在互联网里屡见不鲜。

很多时候,门户(或者网媒)都事先做好了专题,就等事情一出,立刻发出来。

比如康师傅事件。

你不要天真地以为他们手有多快,其实是早就做好了在那里备着。

有时候心太急,就会出乌龙。比如某场中国女排比赛,最后大逆转,某以海量快速立身的门户太心急,发出了女排输掉的专题。事实上,他们很有可能,女排赢的专题,也早就备好了,只是手抖。

在传统媒体时代里,抢新闻也屡见不鲜,但好像很多人对这件事都嗤之以鼻。

主要是后果。

传统媒体是很难纠正自己的后果,报纸印出去了,怎么收回?不是没办法,但费力极大。

网络媒体其实很容易纠正自己的后果,删了改了就是。

所以,抢新闻这件事在网络媒体上盛行,在我的视野里,误报不知几许,但好像这个世界也没塌下来。

一种理论,一种观念,它之所以能成立,是因为它要防止某种后果。

当后果发生变化之后,这种主张是不是要修订?

如果死抱着不放,不是原教旨主义是什么。

事儿做错了,那就道歉。

道歉不够,那就处理几个当事人,比如扣个工资。

这个我觉着都是应该的,毕竟犯错了,哪怕后果不是很严重。

但如果要上升到什么主义什么伦理什么道德的高度,拿起如椽大笔,或慷慨激昂地口诛笔伐一番媒体责任焉在,或忧心忡忡地奋笔疾书一番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吃饱了撑的。

最有意思的是有人搬出个美剧《新闻编辑室》里的场景:只有医生才能宣布人死亡。

说这是标准的媒体的做法。

假装火星人了不是?

拿个意淫片来说事,你可以的。

最后再多声明一下,通篇文章谈的都是“简单事实”。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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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武挥:误报李光耀死讯到底是多大一件事?

就事情本身而言,一个人死了,就是个简单事实,名人普通人都一样。对媒体误报痛心疾首的人,骨子里是新闻学里那种腐朽的精英主义在作祟。

中国媒体圈——尤其是网络媒体,闹了一个乌龙,根据其后果,我认为是“小”乌龙。

他们根据某个事后被证明为伪造的一张图片,做了李光耀死了的快讯。

然后发现错了,又集体发出道歉。

手机里集体收到一堆网媒的李光耀去世的推送,然后又集体收到一堆网媒的道歉,倒也壮观且罕见。

针对这场乌龙,我看到了:

传统媒体圈子里的传统媒体人的摇头叹息

新闻传播学学界里的书斋学者们的摇头叹息

躲在象牙塔里在那里死记硬背专业主义的莘莘学子们的摇头叹息

很可能由于时间来不及而没发出这条类似快讯的网媒从业人士们的摇头叹息

然后我就在想:

你们有啥好摇头叹息的?

桑斯坦在他的《信息乌托邦》里把信息分为三种,第一种就是“简单事实”。

简单事实,在一个群体里会迅速得到真相。我的感觉是,虽然有《乌合之众》这样的畅销书,但在简单事实面前,群体智商等于群体中最聪明的一个人的智商,而不是最笨的那个。

一个人死了没死,大部分情况下属于简单事实(偶有例外,你懂的)

早年的时候,在微博上曾经盛传过金庸死了。

但不到半天,迅速得到纠正。

而且,在我看来,也没啥严重后果。查老先生估计也不会因为有人误报他死了而气得要死。

这种事,就是屁大点事。在死亡面前,名人普通人,其实所引发的后果,大部分情况下,差不多。

尤其是年纪已经非常大,基本淡出社会的人——这话没有说“该死了”的意思,但事实上,在中国很多地方,年纪极大的人的过世,连亲属都当白喜事办的。

真的,一个人死了,就是个屁大点事,不是什么大事,你倒告诉我李光耀过世会引发了多么大的后果?

在媒体一统天下的岁月里,一个人死了没死,还是要靠媒体来传播。

但今天早就不是媒体一统天下。

对于媒体误报而痛心疾首的人,压根没认识到,媒体在今天的传播场域里,并不是唯一的传者。

不要不相信群众的力量——在简单事实面前。

而且,媒体也不是铁板一块,也不是A媒体这么说,所有媒体都这么说。

媒体本身,就有互相监督的职能,或者说,动力。

更何况还有一大堆的群众。

认为媒体负责报道一切的从而给媒体加上“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的责任的,骨子里就是“精英主义”作祟。

哪里有那么伟大!

新闻学里那种腐朽的精英主义味儿,连我这个算是立场有些偏精英主义的人,都看不过眼了。

抢新闻。

这件事在互联网里屡见不鲜。

很多时候,门户(或者网媒)都事先做好了专题,就等事情一出,立刻发出来。

比如康师傅事件。

你不要天真地以为他们手有多快,其实是早就做好了在那里备着。

有时候心太急,就会出乌龙。比如某场中国女排比赛,最后大逆转,某以海量快速立身的门户太心急,发出了女排输掉的专题。事实上,他们很有可能,女排赢的专题,也早就备好了,只是手抖。

在传统媒体时代里,抢新闻也屡见不鲜,但好像很多人对这件事都嗤之以鼻。

主要是后果。

传统媒体是很难纠正自己的后果,报纸印出去了,怎么收回?不是没办法,但费力极大。

网络媒体其实很容易纠正自己的后果,删了改了就是。

所以,抢新闻这件事在网络媒体上盛行,在我的视野里,误报不知几许,但好像这个世界也没塌下来。

一种理论,一种观念,它之所以能成立,是因为它要防止某种后果。

当后果发生变化之后,这种主张是不是要修订?

如果死抱着不放,不是原教旨主义是什么。

事儿做错了,那就道歉。

道歉不够,那就处理几个当事人,比如扣个工资。

这个我觉着都是应该的,毕竟犯错了,哪怕后果不是很严重。

但如果要上升到什么主义什么伦理什么道德的高度,拿起如椽大笔,或慷慨激昂地口诛笔伐一番媒体责任焉在,或忧心忡忡地奋笔疾书一番世风日下人心不古

吃饱了撑的。

最有意思的是有人搬出个美剧《新闻编辑室》里的场景:只有医生才能宣布人死亡。

说这是标准的媒体的做法。

假装火星人了不是?

拿个意淫片来说事,你可以的。

最后再多声明一下,通篇文章谈的都是“简单事实”。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