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国企改革重大推进,更多石油国企员工有望实现持股了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国企改革重大推进,更多石油国企员工有望实现持股了

推进石油国企的混合制改革,国家要啃硬骨头了。

文|竹溪

9月1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一项全新的重量级文件——《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其中多项内容对石油行业下一阶段的改革或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这份文件形成日期为去年11月底,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等八个部委联合制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与此前大量谈及指导思想、原则、任务与基本要求的改革文件不同,《意见》涉及了相当多具体的混改配套政策,且涵盖的都为当下改革最核心的硬骨头,意味着国企混改将全面提速。

接下来,石油国企的股权、员工的收入及用工形式等,都有可能因此逐步发生改变。

首个央企集团层面混改意见出炉

《意见》对国有资产定价机制、职工劳动关系、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员工持股、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联动、财税支持政策、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9个方面做出了具体部署。

有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表示,“《意见》对前期混改中存在的多重障碍,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前三批已经纳入发改委混改试点的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领域央企和地方国企将率先受益。”

在《意见》所提到的9个方面部署中,目前引发最热烈关注的,是关于“央企集团层面混改”的内容。有人士指出,这是国企改革相关配套文件首次提及“央企集团层面混改”。

《意见》中提到,“要积极探索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路径,国务院国资委审核中央企业申请改革试点的方案,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后开展试点,鼓励探索解决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有股由谁持有等现实问题的可行路径。”

据了解,截止2017年底,央企集团层面只有中国联通、上海贝尔和华录集团3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而石油作为混改试点的七大领域之一,石油公司接下来是否会出现集团层面混改令人关注。而在2018年,石油行业已经出现了混改提速的迹象。

6月7日,中国石油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划转给了诚通金控和国新投资,划转股份总市值达154亿元。

在8月9日,中国石化也发布公告,将其持有的公司12.42亿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诚通金控,12.42亿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本次划转是中国石化第一次无偿划转股份,对应市值合计为166.64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无偿划转股份意味着“两桶油”混改准备工作已经启动。因为从其他行业央企混改的经历看,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往往是混改的前奏。中国联通在混改前,也进行了股权调整。

石油国企员工持股有望扩大

除了“央企集团层面混改”,《意见》当中另一个备受关注的内容,是关于“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内容。根据相关政策,在未来,能实现员工持股的石油企业有望增加。

根据《意见》第四条,“试点企业数量不受《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简称“133号文”)规定的数量限制。试点企业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

此前,133号文提出,要严格试点条件,限制员工持股试点数量。该文件要求,试点企业的主业是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并且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由于石油并非属于充分竞争行业,所以员工持股在石油行业此前推广十分受限。目前在石油行业内,仅有极少数企业开展了员工持股试点。业内较为熟知的,是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中海油将这家公司选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分红持股试点单位。

《意见》的出炉也意味着,石油国企员工持股受限的局面有望打破。接下来,石油行业内可能会看到更多员工持股的消息。

此外,关于员工持股,《意见》还提到,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要形成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员工能进能出。这相对石油国企的传统用工方式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改变。

在今年8月,国家公布了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入选“双百行动”名单的404家国企,将成为国企改革的样板和尖兵,谋求用3年时间在综合改革领域率先突破。有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混改、员工持股等。

而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海油、中化集团及延长石油,旗下均有子公司入选“双百行动”。国企混改相关进程,也极有可能在这些企业率先推进。

注:内容综合“李锦解读国资新闻”“观察者网”“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济网”“财新网”

附:入选“双百行动”名单的石油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

  •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 中化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入围“双百行动”的地方油气企业:

  • 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国企改革重大推进,更多石油国企员工有望实现持股了

推进石油国企的混合制改革,国家要啃硬骨头了。

文|竹溪

9月18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了一项全新的重量级文件——《关于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若干政策的意见》(下简称“《意见》”)。其中多项内容对石油行业下一阶段的改革或产生重大影响。

据了解,这份文件形成日期为去年11月底,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资委、证监会等八个部委联合制定。

有业内人士指出,与此前大量谈及指导思想、原则、任务与基本要求的改革文件不同,《意见》涉及了相当多具体的混改配套政策,且涵盖的都为当下改革最核心的硬骨头,意味着国企混改将全面提速。

接下来,石油国企的股权、员工的收入及用工形式等,都有可能因此逐步发生改变。

首个央企集团层面混改意见出炉

《意见》对国有资产定价机制、职工劳动关系、土地处置和变更登记、员工持股、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联动、财税支持政策、工资总额管理制度等9个方面做出了具体部署。

有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表示,“《意见》对前期混改中存在的多重障碍,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前三批已经纳入发改委混改试点的电力、石油、天然气、铁路、民航、电信、军工等七大领域央企和地方国企将率先受益。”

在《意见》所提到的9个方面部署中,目前引发最热烈关注的,是关于“央企集团层面混改”的内容。有人士指出,这是国企改革相关配套文件首次提及“央企集团层面混改”。

《意见》中提到,“要积极探索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层面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可行路径,国务院国资委审核中央企业申请改革试点的方案,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后开展试点,鼓励探索解决集团层面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有股由谁持有等现实问题的可行路径。”

据了解,截止2017年底,央企集团层面只有中国联通、上海贝尔和华录集团3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而石油作为混改试点的七大领域之一,石油公司接下来是否会出现集团层面混改令人关注。而在2018年,石油行业已经出现了混改提速的迹象。

6月7日,中国石油发布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集团”)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划转给了诚通金控和国新投资,划转股份总市值达154亿元。

在8月9日,中国石化也发布公告,将其持有的公司12.42亿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诚通金控,12.42亿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国新投资。本次划转是中国石化第一次无偿划转股份,对应市值合计为166.64亿元。

业内人士指出,无偿划转股份意味着“两桶油”混改准备工作已经启动。因为从其他行业央企混改的经历看,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往往是混改的前奏。中国联通在混改前,也进行了股权调整。

石油国企员工持股有望扩大

除了“央企集团层面混改”,《意见》当中另一个备受关注的内容,是关于“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的内容。根据相关政策,在未来,能实现员工持股的石油企业有望增加。

根据《意见》第四条,“试点企业数量不受《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简称“133号文”)规定的数量限制。试点企业名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按程序报请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确定。”

此前,133号文提出,要严格试点条件,限制员工持股试点数量。该文件要求,试点企业的主业是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并且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源于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由于石油并非属于充分竞争行业,所以员工持股在石油行业此前推广十分受限。目前在石油行业内,仅有极少数企业开展了员工持股试点。业内较为熟知的,是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中海油将这家公司选为了混合所有制改革及员工分红持股试点单位。

《意见》的出炉也意味着,石油国企员工持股受限的局面有望打破。接下来,石油行业内可能会看到更多员工持股的消息。

此外,关于员工持股,《意见》还提到,混合所有制改革企业要形成市场化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员工能进能出。这相对石油国企的传统用工方式而言,也是一个巨大的改变。

在今年8月,国家公布了国企改革“双百行动”名单。入选“双百行动”名单的404家国企,将成为国企改革的样板和尖兵,谋求用3年时间在综合改革领域率先突破。有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试点内容主要集中在混改、员工持股等。

而中石油、中石化、中国海油、中化集团及延长石油,旗下均有子公司入选“双百行动”。国企混改相关进程,也极有可能在这些企业率先推进。

注:内容综合“李锦解读国资新闻”“观察者网”“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经济网”“财新网”

附:入选“双百行动”名单的石油企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吐哈油田分公司

  • 中国石油集团渤海石油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 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

  •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 中石化易捷销售有限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中海油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中国中化集团有限公司:

  • 中化实业有限公司

  • 中国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入围“双百行动”的地方油气企业:

  • 河南省中原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陕西液化天然气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