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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有效规避“死亡税率”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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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有效规避“死亡税率”质疑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必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前瞻性、创新性、务实性的决策部署。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王泽彩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毋庸置疑,中央中央9月1日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以下简称《意见》),必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前瞻性、创新性、务实性的决策部署。对此,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可以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十九大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设现代财政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举措,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测度“量尺”。《意见》强调,要树立绩效观念,培养绩效意识,预期将形成一种绩效文化,进而转化为一种绩效行动。

二是坚定方位,科学统筹。《意见》明确,由政府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政策绩效管理构成了一个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不仅注重财政支出绩效,而且也注重财政收入绩效、财政政策绩效。同时,首次提出成本效益视角下调动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两个”积极性,给予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更大自主权,较过去“碎片化、部门化”绩效管理更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全面性。《意见》用了“14个建立”勾画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可以说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发展任重道远。

三、强化过程,铸造链条。《意见》要求,强化事前绩效目标设置、事中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事后开展绩效目标评价、评价结果公开和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形成了一个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全过程植入“绩效”二字,构建了一个“闭环性、穿透式”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特别是,强调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和地方财政运行评价,预期将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四、完善覆盖,健全体系。《意见》首次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覆盖“四本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较过去只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有了重大突破。尤其是,收入要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通过对收入的绩效评价,将有效规避“死亡税率”、“税费负担重”等质疑;支出重点关注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将促进区域财力协调配置和均衡发展,助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严格标准,创新方法。《意见》强调,要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建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将实现全国统一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度量衡”,真正做到“可比较、可监测、可评价、可报告”,将比目前的标准化更加科学合理,更加规范实用。还有就是,要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运用成本效益法、公众评判法、因素分析法和标杆法等,将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信力,真正体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

六、硬化约束,激励相容。《意见》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特别强调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将进一步“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牢固树“绩效意识、责任意识”。同时,要求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转移支付等“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将充分调动地方和预算部门积极性。特别是,“将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将端正决策者“当家理财”政绩观,增强其使命感、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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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彩: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将有效规避“死亡税率”质疑

《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必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前瞻性、创新性、务实性的决策部署。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王泽彩  中国财政学会绩效管理研究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秘书长

毋庸置疑,中央中央9月1日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以下简称《意见》),必将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建立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改革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纲领性、前瞻性、创新性、务实性的决策部署。对此,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是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可以说,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是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十九大会议精神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和制度安排,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设现代财政的重要内容,是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的有效举措,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测度“量尺”。《意见》强调,要树立绩效观念,培养绩效意识,预期将形成一种绩效文化,进而转化为一种绩效行动。

二是坚定方位,科学统筹。《意见》明确,由政府预算绩效管理、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和财政政策绩效管理构成了一个全方位的预算绩效管理格局,不仅注重财政支出绩效,而且也注重财政收入绩效、财政政策绩效。同时,首次提出成本效益视角下调动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两个”积极性,给予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更大自主权,较过去“碎片化、部门化”绩效管理更具有科学性、完整性、全面性。《意见》用了“14个建立”勾画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可以说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与发展任重道远。

三、强化过程,铸造链条。《意见》要求,强化事前绩效目标设置、事中绩效目标动态监控、事后开展绩效目标评价、评价结果公开和应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形成了一个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全过程植入“绩效”二字,构建了一个“闭环性、穿透式”预算绩效管理框架体系。特别是,强调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评价和地方财政运行评价,预期将进一步提高财政运行质量,为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提供决策依据。

四、完善覆盖,健全体系。《意见》首次提出,预算绩效管理要覆盖“四本预算”,即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较过去只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有了重大突破。尤其是,收入要重点关注收入结构、征收效率和优惠政策实施效果,通过对收入的绩效评价,将有效规避“死亡税率”、“税费负担重”等质疑;支出重点关注配置效率、使用效益,将促进区域财力协调配置和均衡发展,助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五、严格标准,创新方法。《意见》强调,要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建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体系和标准体系,将实现全国统一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度量衡”,真正做到“可比较、可监测、可评价、可报告”,将比目前的标准化更加科学合理,更加规范实用。还有就是,要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运用成本效益法、公众评判法、因素分析法和标杆法等,将进一步增强绩效评价的客观性、准确性和公信力,真正体现“依法理财、民主理财、科学理财”。

六、硬化约束,激励相容。《意见》明确了预算绩效管理职责,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管理的责任主体,特别强调对重大项目的责任人实行“终身责任追究”,将进一步“倒逼”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单位牢固树“绩效意识、责任意识”。同时,要求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转移支付等“挂钩”,对绩效好的政策和项目优先保障将充分调动地方和预算部门积极性。特别是,“将绩效结果纳入政府绩效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公务员考核的重要参考”,将端正决策者“当家理财”政绩观,增强其使命感、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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