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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式启动运营 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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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式启动运营 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分批次与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在此基础上,下一步,再选择优质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股权投资试点。

财经速递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9月26日上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京举行揭牌暨首批合作业务集中签约仪式,分别与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等8家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了再担保业务合同,与建设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签订“总对总”银担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备受各界关注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式启动运营。

根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负责人介绍,基金将以再担保业务为切入点,分批次与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在此基础上,下一步,再选择优质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股权投资试点。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在活动上指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旨在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基金主要以再担保业务为主,适当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支持各省(区、市)开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推动形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级机构与银行共同参与的业务联动和风险分担机制,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三农”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贷款。股权投资主要对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注入资本金,增强其资本实力和业务拓展能力,支持其向下逐级参股融资担保机构或为体系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再担保服务。

出于“准公共性”金融机构的定位,基金在对外再担保过程中执行优惠费率,并设置差异化管理,优质合作机构还将得到激励。具体而言,省级担保合作机构与基金合作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提出申请,基金在履行尽职调查、风控审查等程序后,确定合作对象和授信规模。基金对纳入合作范围的融资担保业务,原则上按原担保金额的20%分担风险责任,执行优惠再担保费率。在此基础上,对风险控制好、代偿少、业务规模大的合作机构,适当给予风险补偿奖励;对风险控制差、代偿多、业务规模小的合作机构,适当调减风险补偿。

工商资料显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于7月26日正式成立,首期注册资本人民币661亿元。财政部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出资额300亿元,持股比例高达45.39%;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分别出资30亿元,持股比例均为4.54%;其余还有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和邮储银行。此外,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出资10亿元,持股比例1.51%;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下属的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0.15%。

该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公司治理架构上,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专职监事和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成立伊始业务发展实际需要,董事会不设专业委员会,直接对公司管理层,除董事长外,其他董事均为兼职;不设监事会,只设专职监事1名;公司管理层和内设部门也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目前暂设4个部门,今后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再调整。另外在主要人员构成上,“公司治理充分体现了多方参与、发挥优势的特点。”

据了解,董事成员来自财政部、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等多个政府部门和主要股东银行。其中,原财政部预算司李承任董事长,四名董事分别由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张金萍、农业农村部副巡视员王晋臣、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田哲和中国农业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许江兼任。此外,何琼任专职监事,由工信部委派;天津银监局局长向世文任总经理,由银保监会委派。专业团队则主要通过市场化选聘。

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不平衡,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希望通过合作和引导,推动地方政策性担保机构逐步实现规范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主业。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并逐步达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的政策要求。

二是降低费率。向小微企业和“三农”收取的担保费率要处于较低水平,不得高于当地政府或监管部门核定的水平,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三是做大规模。能够放大倍数,做大规模,切实发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功能作用,推动解决融资难问题。

四是控制风险。省级担保合作机构有较为完善的制度设计,有效管控业务风险;能够加强内部组织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和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减少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五是银担合作。形成风险分担、利率优惠、手续简化、信息共享等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银担合作机制。

六是形成体系。构建资金实力、业务规模和风险管控优势突出,带动作用明显,能够承担本行政区域政策性融资担保任务龙头机构,形成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合理、覆盖基层、功能互补的多层级融资担保体系。

七是政策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获得地方政府在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方面的政策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基金已经与7家全国性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了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及银行对政策性担保业务的其他优惠政策支持。”基金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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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式启动运营 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分批次与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在此基础上,下一步,再选择优质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股权投资试点。

财经速递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9月26日上午,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京举行揭牌暨首批合作业务集中签约仪式,分别与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等8家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签订了再担保业务合同,与建设银行等7家商业银行签订“总对总”银担合作协议。这标志着备受各界关注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正式启动运营。

根据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负责人介绍,基金将以再担保业务为切入点,分批次与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合作,为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在此基础上,下一步,再选择优质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开展股权投资试点。

财政部副部长刘伟在活动上指出,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旨在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更多金融活水流向小微企业、“三农”等普惠领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方案,基金主要以再担保业务为主,适当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支持各省(区、市)开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担保业务。再担保业务主要是对符合条件的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提供一定比例的风险分担,推动形成“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辖内融资担保机构”三级机构与银行共同参与的业务联动和风险分担机制,通过降低贷款利率和担保费率,为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三农”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贷款。股权投资主要对省级担保再担保机构注入资本金,增强其资本实力和业务拓展能力,支持其向下逐级参股融资担保机构或为体系内的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再担保服务。

出于“准公共性”金融机构的定位,基金在对外再担保过程中执行优惠费率,并设置差异化管理,优质合作机构还将得到激励。具体而言,省级担保合作机构与基金合作需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提出申请,基金在履行尽职调查、风控审查等程序后,确定合作对象和授信规模。基金对纳入合作范围的融资担保业务,原则上按原担保金额的20%分担风险责任,执行优惠再担保费率。在此基础上,对风险控制好、代偿少、业务规模大的合作机构,适当给予风险补偿奖励;对风险控制差、代偿多、业务规模小的合作机构,适当调减风险补偿。

工商资料显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于7月26日正式成立,首期注册资本人民币661亿元。财政部作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直接出资额300亿元,持股比例高达45.39%;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分别出资30亿元,持股比例均为4.54%;其余还有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3家政策性银行和邮储银行。此外,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出资10亿元,持股比例1.51%;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下属的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0.15%。

该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表示,公司治理架构上,设立股东会、董事会、专职监事和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成立伊始业务发展实际需要,董事会不设专业委员会,直接对公司管理层,除董事长外,其他董事均为兼职;不设监事会,只设专职监事1名;公司管理层和内设部门也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目前暂设4个部门,今后根据发展实际需要再调整。另外在主要人员构成上,“公司治理充分体现了多方参与、发挥优势的特点。”

据了解,董事成员来自财政部、银保监会、农业农村部等多个政府部门和主要股东银行。其中,原财政部预算司李承任董事长,四名董事分别由银保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张金萍、农业农村部副巡视员王晋臣、工商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田哲和中国农业银行普惠金融事业部总经理许江兼任。此外,何琼任专职监事,由工信部委派;天津银监局局长向世文任总经理,由银保监会委派。专业团队则主要通过市场化选聘。

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发展不平衡,功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希望通过合作和引导,推动地方政策性担保机构逐步实现规范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突出主业。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为主,并逐步达到小微企业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80%,其中单户授信500万元及以下融资担保金额占比不低于50%的政策要求。

二是降低费率。向小微企业和“三农”收取的担保费率要处于较低水平,不得高于当地政府或监管部门核定的水平,切实降低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成本。

三是做大规模。能够放大倍数,做大规模,切实发挥服务小微企业和“三农”的功能作用,推动解决融资难问题。

四是控制风险。省级担保合作机构有较为完善的制度设计,有效管控业务风险;能够加强内部组织机构和业务队伍建设和内部控制,有效防范和减少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

五是银担合作。形成风险分担、利率优惠、手续简化、信息共享等权利与义务对等的银担合作机制。

六是形成体系。构建资金实力、业务规模和风险管控优势突出,带动作用明显,能够承担本行政区域政策性融资担保任务龙头机构,形成融资担保机构数量合理、覆盖基层、功能互补的多层级融资担保体系。

七是政策支持。政策性担保机构能够获得地方政府在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方面的政策支持,实现可持续发展。

“目前,基金已经与7家全国性银行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了担保机构与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比例,及银行对政策性担保业务的其他优惠政策支持。”基金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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