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深度揭秘:电信诈骗为何久治不绝?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深度揭秘:电信诈骗为何久治不绝?

内鬼接应、地方保护、司法漏洞,是电信诈骗久治不绝的根源。

前不久,终结诈骗(微信ID:antifraud2)发出一篇文章:建议全国学习安溪“五个一律”,借力扫黑除恶彻底整治电信诈骗!提出要借力扫黑初恶彻底整治电信诈骗重灾区和重灾行业,引发诸多反诈、反黑产人士在后台留言或者投稿。今天我们刊登中原某地反诈界资深人士朱公子的一篇文章,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

作为一名长期在电信网络诈骗领域深耕的“老差”,我十分赞成终结诈骗(微信ID:antifraud2)的提议和福建安溪当地政府的做法,将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根治。一方面是因为电信诈骗背后,是由暗地里一个个骗子和明面上一个个既得利益者组成的庞大利益集团,只打击破获单个案件无法改变当前“打不胜打”的局面。另一方面,是因为骗子在无数实战中掌握了司法办案的规律,利用种种方式逃避法律制裁。我认为:内鬼接应、地方保护、司法漏洞,是电信诈骗久治不绝的根源。

2018年8月6日,央行开出天价罚单,国付宝、联动优势因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分别被罚约4646万元、2640万元。“国付宝公司、联动优势公司均引起大量举报投诉,社会影响恶劣”是央行给出的处罚理由。笔者通过百度对关键词“联动优势+诈骗”搜索也发现,早在2010年起,互联网上就有大量诈骗案件受害人针对“联动优势”的投诉。

经咨询公安机关内部人士得知,自2016年起,由于公安机关对使用银行卡转移诈骗赃款的反制和拦截能力大幅升级,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合作迅速进入蜜月期,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为了抢占市场放松了对注册商户的身份验证与资质审核。个别第三方支付公司员工铤而走险,协助犯罪分子转移赃款或通风报信,直至受到刑事处罚,而这些不法行为也一遍又一遍地被央行写入处罚理由中。

从网络投诉到央行频繁出手开出的天价罚单不难看出,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这些金融行业为发展业务而有意无意留下的种种“漏洞”以及其内部的大量“内鬼”,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肆虐全国的根基。由此滋生而出的贩卖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地下黑市,则已成为深不见底的庞大组织。笔者熟识的一位公安部门反诈专家甚至发出了“洗钱是银行自古以来的固有属性之一”的感慨。

与金融行业相比,通信行业一样不容乐观,“内鬼”比比皆是。2018年9月15广西贵港警方发布的一篇通稿《中国首例空号短信劫持案告破:百万“空号卡”成黑产印钞机》,让笔者看完后不寒而栗。警方通稿内容显示,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长沙线尚科技公司与广西、贵州、四川等多省运营商“内鬼”勾结,利用未投入市场、未激活的“空号卡”,搭建平台连通湖南移动和长沙电信运营商服务器用以注册账号、收发验证码。

图片来自网络媒体

据报道,线尚科技公司利诱湖南电信营运商某员工,让其在服务器中开设端口,并提供端口IP、账号、密码,使线尚科技编写的程序可以直接连接并控制湖南电信的服务器,随后通过自动化软件,在手机上批量完成微信等互联网账号注册。同时,线尚科技将“空手机号+验证码短信”上传至接码平台,销售给数10个卡商团伙,以供他们注册微信等互联网账号,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发现犯罪分子先后在微信等多个平台上注册上百万个虚假账号,并用软件伪造身份证照片3万余张、注册银行账号1万多个。

根据警方查证,2018年仅半个月时间,线尚科技就非法获取并销售90万个空手机号,获利170万元;电信营运商某员工通过私设服务器端口、出售短信验证码等方式牟利55万余元。广西、湖南警方侦破的长沙线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揭开了行业潜规则:在利益的驱使下,即使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基础通信设施,也会在管理人员的人性贪婪下轻易被人通过各种方式渗透并用作犯罪。此案也成为公安部公布的“2018年9起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典型案例”之一。

金融业、通信业的“内鬼”因为与诈骗犯罪有着诸多直接的联系,在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中较易被发现并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潜伏在我们身边的有形无形的“保护”力量,才让电信诈骗如此泛滥,或者可以说,是形成电信诈骗重灾区的根基。

前几年,全国反诈民警最害怕的就是到南方那几个重灾区去办案,要去也要做好受伤的准备。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那里民风彪悍,有陌生人进村子会有几百双眼睛在监视你,抓了人也带不出村,有时还会被围攻。

近几年情况好了一点,骗子不敢待在村子里搞诈骗,大都藏进周边的大山,而要去抓也是难于上青天。因为当地有一种“笑贫不笑骗”的民风,以搞诈骗致富为荣,所以无论是进山还是抓人,不是有人提前通风报信,就是会受到种种阻挠。

在我看来,电信诈骗重灾区的形成与这种无形的、由无数人组成的“地方保护伞”有很大关系。这把伞屏蔽了警察,也污染了当地的土壤。诈骗重灾区之所以很难脱帽,与此有很大关系。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电信网络诈骗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7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呈上升趋势。2017年,全国已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较2016年上升70.34%。但在已审结的案件中,重判的却少之又少。

不少公检法人士普遍感叹,现在电信诈骗分子“越打越多、越打越高明”。因为骗子利用了“电信诈骗案件中的证据极易毁灭”的特点,以及当前司法系统中“存疑不诉”的高标准要求,才得以在司法审判程序中利用各种方式逃避法律严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钻了当前司法进程中的“漏洞”。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今年8月17日发布了《上官建水等10人诈骗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陕06刑终47号】,根据该裁定文书,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上官建水等10人构成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2017)陕0629刑初10号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据笔者掌握的该案一审判决文书显示,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上官建水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并用该银行卡绑定支付宝账号,购买诈骗所需的上网卡、域名等等,并制作了仿冒的工商银行网页。后组织了以上官建水、王萌为首,薛斌斌(在逃)、姚军华、秦晓霞、梅友利、詹景华、李先志、丁路、杨凡金、王双双、冯宝宝、詹小美为成员的电信诈骗集团实施诈骗犯罪。涉嫌诈骗173起,犯罪金额6467899元。

图片来自新闻截图

结合一审判决文书列明的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不难发现,此案中公安机关将整个诈骗犯罪链条进行了全面打击,起获了犯罪分子实施作案的大量作案工具及证据,包括作案使用的银行账户、上网卡、手机、电脑、诈骗链接,乃至发送诈骗信息的伪基站设备等。甚至有“在上官建水和王萌住所搜出的22张无线上网卡的MAC地址与操作11张涉案一级银行卡的MAC地址相符”这一关键证据。

根据延安当地警方在侦破案件后发布的新闻通稿显示,“专案组经过8个月的努力,行程5万余公里,辗转9个省市”,“整个案件涉及27省110市,被害人422人,涉案资金820余万元”。案件破获后,很多常年参与反诈办理的公检法人士都认为:此案能够获取到各个环节的全量证据,如此完整的证据链条是十分罕见的,可以用“幸运”一词来形容。

延安当地警方特别为此案召开会议

此案被定为“猎狐一号”,足以可见当地警方的重视

但如今,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裁定。笔者咨询了公检法机关业内人士得知,该裁定书的表述往往意味着该案犯罪嫌疑人有极大可能获得从轻判罚。至于重审的结果我们还不得而知,但为何会发回重申,我们从一审判决书上可以做出一些推断。

一审判决书关于被告人上官建水的辩解理由如下:被告人上官建水及其辩护人辩解……本案对MAC的现场勘验笔录存在严重违法之处。在确定上官建水实施的诈骗案中,侦查机关依据在上官建水和王萌住所搜出的22张无线上网卡的MAC地址与操作11张涉案一级银行卡的MAC 地址相符,进而认定经11张涉案一级卡中的资金全部属于被告人诈骗所得,那么在对MAC地址的勘验就属于本案的关键证据。但是侦查机关勘验时不符合程序要求。

为不泄露更多侦查秘密,这里不多做解释。但稍有办案经验的人都知道,MAC地址相符意味着什么?到底是相符能说明犯罪事实,还是勘验程序有瑕疵能说明无罪事实?但是,如果真存在这种瑕疵,在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同等重要的今天,提出这样的异议、甚至做出从轻的判决,也会让经办人员说不出话来。毕竟,人家对“证据漏洞”和司法死穴掌握得一清二楚。

全国警方特别是反诈界都在高度持续关注此案的重审结果。至于结果是什么,我们现在还无从判断。但这个案件主犯上官建水的身份,却已经清楚了:上官建水,祖籍福建安溪县,长期在三门峡市定居生活。在三门峡开了一家叫八缘茶叶的公司,并担任董事长……

作者:朱公子     编校:二弟

本文为读者投稿选登,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

终结诈骗 原创出品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仅用于公益传播

联系 合作 投稿邮箱:antifraud@126.com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深度揭秘:电信诈骗为何久治不绝?

内鬼接应、地方保护、司法漏洞,是电信诈骗久治不绝的根源。

前不久,终结诈骗(微信ID:antifraud2)发出一篇文章:建议全国学习安溪“五个一律”,借力扫黑除恶彻底整治电信诈骗!提出要借力扫黑初恶彻底整治电信诈骗重灾区和重灾行业,引发诸多反诈、反黑产人士在后台留言或者投稿。今天我们刊登中原某地反诈界资深人士朱公子的一篇文章,与大家共同探讨交流。

作为一名长期在电信网络诈骗领域深耕的“老差”,我十分赞成终结诈骗(微信ID:antifraud2)的提议和福建安溪当地政府的做法,将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纳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彻底根治。一方面是因为电信诈骗背后,是由暗地里一个个骗子和明面上一个个既得利益者组成的庞大利益集团,只打击破获单个案件无法改变当前“打不胜打”的局面。另一方面,是因为骗子在无数实战中掌握了司法办案的规律,利用种种方式逃避法律制裁。我认为:内鬼接应、地方保护、司法漏洞,是电信诈骗久治不绝的根源。

2018年8月6日,央行开出天价罚单,国付宝、联动优势因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务等,分别被罚约4646万元、2640万元。“国付宝公司、联动优势公司均引起大量举报投诉,社会影响恶劣”是央行给出的处罚理由。笔者通过百度对关键词“联动优势+诈骗”搜索也发现,早在2010年起,互联网上就有大量诈骗案件受害人针对“联动优势”的投诉。

经咨询公安机关内部人士得知,自2016年起,由于公安机关对使用银行卡转移诈骗赃款的反制和拦截能力大幅升级,国内第三方支付公司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的合作迅速进入蜜月期,一些第三方支付公司为了抢占市场放松了对注册商户的身份验证与资质审核。个别第三方支付公司员工铤而走险,协助犯罪分子转移赃款或通风报信,直至受到刑事处罚,而这些不法行为也一遍又一遍地被央行写入处罚理由中。

从网络投诉到央行频繁出手开出的天价罚单不难看出,银行、第三方支付公司这些金融行业为发展业务而有意无意留下的种种“漏洞”以及其内部的大量“内鬼”,已经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肆虐全国的根基。由此滋生而出的贩卖银行卡、第三方支付账户的地下黑市,则已成为深不见底的庞大组织。笔者熟识的一位公安部门反诈专家甚至发出了“洗钱是银行自古以来的固有属性之一”的感慨。

与金融行业相比,通信行业一样不容乐观,“内鬼”比比皆是。2018年9月15广西贵港警方发布的一篇通稿《中国首例空号短信劫持案告破:百万“空号卡”成黑产印钞机》,让笔者看完后不寒而栗。警方通稿内容显示,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长沙线尚科技公司与广西、贵州、四川等多省运营商“内鬼”勾结,利用未投入市场、未激活的“空号卡”,搭建平台连通湖南移动和长沙电信运营商服务器用以注册账号、收发验证码。

图片来自网络媒体

据报道,线尚科技公司利诱湖南电信营运商某员工,让其在服务器中开设端口,并提供端口IP、账号、密码,使线尚科技编写的程序可以直接连接并控制湖南电信的服务器,随后通过自动化软件,在手机上批量完成微信等互联网账号注册。同时,线尚科技将“空手机号+验证码短信”上传至接码平台,销售给数10个卡商团伙,以供他们注册微信等互联网账号,实施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发现犯罪分子先后在微信等多个平台上注册上百万个虚假账号,并用软件伪造身份证照片3万余张、注册银行账号1万多个。

根据警方查证,2018年仅半个月时间,线尚科技就非法获取并销售90万个空手机号,获利170万元;电信营运商某员工通过私设服务器端口、出售短信验证码等方式牟利55万余元。广西、湖南警方侦破的长沙线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案揭开了行业潜规则:在利益的驱使下,即使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的基础通信设施,也会在管理人员的人性贪婪下轻易被人通过各种方式渗透并用作犯罪。此案也成为公安部公布的“2018年9起打击整治网络乱象典型案例”之一。

金融业、通信业的“内鬼”因为与诈骗犯罪有着诸多直接的联系,在公安机关的侦查打击中较易被发现并受到法律的惩处。但是潜伏在我们身边的有形无形的“保护”力量,才让电信诈骗如此泛滥,或者可以说,是形成电信诈骗重灾区的根基。

前几年,全国反诈民警最害怕的就是到南方那几个重灾区去办案,要去也要做好受伤的准备。因为每个人都知道那里民风彪悍,有陌生人进村子会有几百双眼睛在监视你,抓了人也带不出村,有时还会被围攻。

近几年情况好了一点,骗子不敢待在村子里搞诈骗,大都藏进周边的大山,而要去抓也是难于上青天。因为当地有一种“笑贫不笑骗”的民风,以搞诈骗致富为荣,所以无论是进山还是抓人,不是有人提前通风报信,就是会受到种种阻挠。

在我看来,电信诈骗重灾区的形成与这种无形的、由无数人组成的“地方保护伞”有很大关系。这把伞屏蔽了警察,也污染了当地的土壤。诈骗重灾区之所以很难脱帽,与此有很大关系。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电信网络诈骗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6年至2017年,全国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呈上升趋势。2017年,全国已结一审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量较2016年上升70.34%。但在已审结的案件中,重判的却少之又少。

不少公检法人士普遍感叹,现在电信诈骗分子“越打越多、越打越高明”。因为骗子利用了“电信诈骗案件中的证据极易毁灭”的特点,以及当前司法系统中“存疑不诉”的高标准要求,才得以在司法审判程序中利用各种方式逃避法律严惩。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钻了当前司法进程中的“漏洞”。

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今年8月17日发布了《上官建水等10人诈骗一案二审刑事裁定书》【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陕06刑终47号】,根据该裁定文书,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上官建水等10人构成诈骗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撤销了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2017)陕0629刑初10号刑事判决,发回重审。

据笔者掌握的该案一审判决文书显示,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被告人上官建水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银行卡,并用该银行卡绑定支付宝账号,购买诈骗所需的上网卡、域名等等,并制作了仿冒的工商银行网页。后组织了以上官建水、王萌为首,薛斌斌(在逃)、姚军华、秦晓霞、梅友利、詹景华、李先志、丁路、杨凡金、王双双、冯宝宝、詹小美为成员的电信诈骗集团实施诈骗犯罪。涉嫌诈骗173起,犯罪金额6467899元。

图片来自新闻截图

结合一审判决文书列明的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材料不难发现,此案中公安机关将整个诈骗犯罪链条进行了全面打击,起获了犯罪分子实施作案的大量作案工具及证据,包括作案使用的银行账户、上网卡、手机、电脑、诈骗链接,乃至发送诈骗信息的伪基站设备等。甚至有“在上官建水和王萌住所搜出的22张无线上网卡的MAC地址与操作11张涉案一级银行卡的MAC地址相符”这一关键证据。

根据延安当地警方在侦破案件后发布的新闻通稿显示,“专案组经过8个月的努力,行程5万余公里,辗转9个省市”,“整个案件涉及27省110市,被害人422人,涉案资金820余万元”。案件破获后,很多常年参与反诈办理的公检法人士都认为:此案能够获取到各个环节的全量证据,如此完整的证据链条是十分罕见的,可以用“幸运”一词来形容。

延安当地警方特别为此案召开会议

此案被定为“猎狐一号”,足以可见当地警方的重视

但如今,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的裁定。笔者咨询了公检法机关业内人士得知,该裁定书的表述往往意味着该案犯罪嫌疑人有极大可能获得从轻判罚。至于重审的结果我们还不得而知,但为何会发回重申,我们从一审判决书上可以做出一些推断。

一审判决书关于被告人上官建水的辩解理由如下:被告人上官建水及其辩护人辩解……本案对MAC的现场勘验笔录存在严重违法之处。在确定上官建水实施的诈骗案中,侦查机关依据在上官建水和王萌住所搜出的22张无线上网卡的MAC地址与操作11张涉案一级银行卡的MAC 地址相符,进而认定经11张涉案一级卡中的资金全部属于被告人诈骗所得,那么在对MAC地址的勘验就属于本案的关键证据。但是侦查机关勘验时不符合程序要求。

为不泄露更多侦查秘密,这里不多做解释。但稍有办案经验的人都知道,MAC地址相符意味着什么?到底是相符能说明犯罪事实,还是勘验程序有瑕疵能说明无罪事实?但是,如果真存在这种瑕疵,在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同等重要的今天,提出这样的异议、甚至做出从轻的判决,也会让经办人员说不出话来。毕竟,人家对“证据漏洞”和司法死穴掌握得一清二楚。

全国警方特别是反诈界都在高度持续关注此案的重审结果。至于结果是什么,我们现在还无从判断。但这个案件主犯上官建水的身份,却已经清楚了:上官建水,祖籍福建安溪县,长期在三门峡市定居生活。在三门峡开了一家叫八缘茶叶的公司,并担任董事长……

作者:朱公子     编校:二弟

本文为读者投稿选登,不代表本公众号观点

终结诈骗 原创出品

图片来源于网络 仅用于公益传播

联系 合作 投稿邮箱:antifraud@126.com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