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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被央行处罚10万元,刚刚当选消金专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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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被央行处罚10万元,刚刚当选消金专委会主任

消金界发现,最近中银消费金融类似的判决案例不少,多以胜诉告终,但法院均判定该公司的动用费违规,综合费率超24%的部分不予支持。

央行上海分行近日对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开出了10万元罚单。

这让中银消费金融面子上有些难看。

据证券时报报道,近期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22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成为会员单位。

其中,中银消费金融当选为主任单位。

主任单位都被罚,行业秩序何在?

此次,中银消费金融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内容为“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

消金界注意到,在企查查的企业预警中,中银消费金融近期身陷借款合同纠纷案。

9月10日,江西省某法院做出了中银消费金融与张某的一审民事判决书,这份判决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银消费金融起诉张某,法院支持了前者要求后者还款的诉求,但是并没有同意中银消费金融关于利息方面的诉求。

消金界发现,这则案例,至少在“贷款动用费”是否违规、消金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24%是不是消金公司利率红线等问题上,有了明确的判定。

法院判决——

一是中银消费金融的贷款动用费违规;

二是中银消费金融作为非银行机构,应执行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限。

三是合同所约定的年化综合利率超过24%,包括贷款利率和滞纳费等,需要调减。

不仅是这份判决,在近期珠山区法院做出的另一份与中银消费金融有关的民事判决书中,也是同样的裁定。

消金界发现,最近中银消费金融类似的判决案例不少,多以胜诉告终,但法院均判定该公司的动用费违规,综合费率超24%的部分不予支持。

早在2018年5月25日,上海银监局就对中银消费金融做出了合计138.68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其于2016年7月办理部分贷款业务时存在“以贷收费”行为。

消金界发现,上述两件官司的合同,一个发生在2016年6月,另一个发生在2017年1月,涉及的产品均为“新易贷”,固定月利率1.55%,有3%的动用费,实质上是俗称的砍头息。除此之外,还有滞纳费、工本费等。

在向中银消费金融客服咨询中得知,目前“新易贷”的最高额度是两万。如果想要申请更高额度,只能线下申请。

据《投资者报》报道,中银消费金融的相关负责人承认,“在早期扩张时期,中银消费金融的确存在以‘外访费’、‘动用费’等名目乱收费的现象。

作为持牌机构,信贷多次违规,成为中银消费金融经营中的一个显著问题。

消金界粗略统计,仅就9月一个月,企查查上发布类似案件的裁定书就达150个左右。

中银消费金融于2010年6月成立,股东为中国银行、百联集团、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杉盛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上海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2017年,中银消费金融营收40.05亿元,利润达到13.75亿元,是2017年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利润最高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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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中银消费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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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银消费金融被央行处罚10万元,刚刚当选消金专委会主任

消金界发现,最近中银消费金融类似的判决案例不少,多以胜诉告终,但法院均判定该公司的动用费违规,综合费率超24%的部分不予支持。

央行上海分行近日对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开出了10万元罚单。

这让中银消费金融面子上有些难看。

据证券时报报道,近期中国银行业协会消费金融专业委员会成立,22家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成为会员单位。

其中,中银消费金融当选为主任单位。

主任单位都被罚,行业秩序何在?

此次,中银消费金融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行政处罚内容为“处人民币10万元罚款”,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10月10日。

消金界注意到,在企查查的企业预警中,中银消费金融近期身陷借款合同纠纷案。

9月10日,江西省某法院做出了中银消费金融与张某的一审民事判决书,这份判决涉及一起借款合同纠纷。中银消费金融起诉张某,法院支持了前者要求后者还款的诉求,但是并没有同意中银消费金融关于利息方面的诉求。

消金界发现,这则案例,至少在“贷款动用费”是否违规、消金公司是否属于金融机构,24%是不是消金公司利率红线等问题上,有了明确的判定。

法院判决——

一是中银消费金融的贷款动用费违规;

二是中银消费金融作为非银行机构,应执行央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限。

三是合同所约定的年化综合利率超过24%,包括贷款利率和滞纳费等,需要调减。

不仅是这份判决,在近期珠山区法院做出的另一份与中银消费金融有关的民事判决书中,也是同样的裁定。

消金界发现,最近中银消费金融类似的判决案例不少,多以胜诉告终,但法院均判定该公司的动用费违规,综合费率超24%的部分不予支持。

早在2018年5月25日,上海银监局就对中银消费金融做出了合计138.68万元的行政处罚,原因是其于2016年7月办理部分贷款业务时存在“以贷收费”行为。

消金界发现,上述两件官司的合同,一个发生在2016年6月,另一个发生在2017年1月,涉及的产品均为“新易贷”,固定月利率1.55%,有3%的动用费,实质上是俗称的砍头息。除此之外,还有滞纳费、工本费等。

在向中银消费金融客服咨询中得知,目前“新易贷”的最高额度是两万。如果想要申请更高额度,只能线下申请。

据《投资者报》报道,中银消费金融的相关负责人承认,“在早期扩张时期,中银消费金融的确存在以‘外访费’、‘动用费’等名目乱收费的现象。

作为持牌机构,信贷多次违规,成为中银消费金融经营中的一个显著问题。

消金界粗略统计,仅就9月一个月,企查查上发布类似案件的裁定书就达150个左右。

中银消费金融于2010年6月成立,股东为中国银行、百联集团、上海陆家嘴金融发展有限公司、中银信用卡(国际)有限公司、深圳市博德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红杉盛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是上海第一家消费金融公司。

2017年,中银消费金融营收40.05亿元,利润达到13.75亿元,是2017年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中利润最高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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