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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电商平台梭子蟹均被检重金属镉超标 最高超标2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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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电商平台梭子蟹均被检重金属镉超标 最高超标23倍

5组梭子蟹样品均被检测出不同程度的镉超标,最高的样品蟹黄镉超标23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重金属污染正通过食物链条,悄然转移到餐桌上。

2018年9月,环保机构深圳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随机从四家电商平台及一家浙江舟山水产店购买了 5 组梭子蟹,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某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5组样品均被检测出不同程度的镉超标,最高的一组样品蟹黄镉超标23倍。

四组网购梭子蟹产地分别为江苏连云港、浙江舟山、福建漳州与山东青岛。淘宝网、京东商城、一号店和我买网4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相关梭子蟹商品。

5组梭子蟹全部镉超标 最高超标23倍

5组梭子蟹中,有4组随机购买于电商平台淘宝网、京东商城、一号店和我买网,另一组为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于浙江舟山某水产店购买所得。所检样品为梭子蟹蟹黄,检测参数为总砷和镉。

界面新闻获取到的5份检测报告显示,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2762—2017)规定的甲壳类镉含量限值(0.5mg/kg),5组样品中:工作人员购于京东商城的“连云港鲜活梭子蟹”蟹黄重金属镉超标8.3倍;购于1号店的“青岛鲜活梭子蟹”蟹黄镉超标6.44倍;购于中粮我买网的“舟山野生鲜活梭子蟹”蟹黄镉超标23倍;淘宝网标记产地为福建漳州的“梭子蟹野生白蟹”超标4.3倍;舟山水产店所购梭子蟹蟹黄镉超标6.16倍。

另一检测参数为总砷。值得提及的是,砷是一种准金属物质,分有机及无机两种形态,具有强毒性的是无机砷,被列为一类致癌物。

“国家标准是蟹中无机砷不能超过0.5mg/kg,水产品中主要是有机砷,在体内吸收率低,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解释。界面新闻记者向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核实,此次检测数据中的砷为总砷含量,并无具体的无机砷数据。

朱毅说,从近一年国家食药监和各省市监管机构抽检报告来看,镉超标一直是水产品抽检的重灾区,北京、天津、石家庄、厦门的抽检中都出现过水产品镉含量超标的情况。“但可以肯定的是超标概率都远没这次大。”

对于此次超标的具体情况,界面新闻记者获悉,5组样品总共23只梭子蟹,“每组是几只螃蟹取蟹膏混在一起检测的,因而无法确定是不是每一只均超标,但5组各自的平均数据全都超标很高。“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介绍。

就产地分布而言,4组电商平台购买的梭子蟹产地分别为江苏连云港、浙江舟山、福建漳州与山东青岛。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介绍,此前有研究表明,我国沿海地区的梭子蟹普遍存在有镉、汞、铅、砷等重金属污染,其中以重金属镉超标最为严重。

据公开发表的文献,2015年,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对来自浙江省自然海区的梭子蟹进行了重金属检测。测定样品有116个,包括梭子蟹全样68个、梭子蟹肌肉样 24 个和梭子蟹内脏样 24 个,检测参数为汞、无机砷、铅和镉。结果显示,样品中镉含量平均值为1.6mg/kg,超标3.2倍,最高值为4.0mg/kg,超标8倍。

此外,根据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提供的购买信息,此次监测的梭子蟹为野生蟹。“螃蟹本身比较容易富集镉,野生蟹因为没办法控制养殖环境,更容易受到重金属污染。“朱毅告诉界面新闻:“但养殖的螃蟹也不是说没问题,风险点不同,比如兽药残留可能超标。”

至于此次检测中梭子蟹的污染程度,朱毅解释,镉的暂定耐受摄入量(PTMI)为每月0.025毫克/千克体重,“也就是说,一个120斤的人每天镉的摄入限量为50微克。蟹黄、蟹膏和蟹肉的镉含量大致都是一个数量级的,按此次检测结果的最大值计算的话,蟹黄镉最大量为12mg/kg,吃100克螃蟹,一天镉摄入量就高达1200微克,超过ADI值 (每日可摄取容许量)24倍了。”

“当然,螃蟹也不是天天吃,所以不用太焦虑,但也要注意控制量,尤其是孕妇和婴幼儿。“朱毅解释,我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仅为0.06mg/kg,而合格蟹的镉标准限量为0.5mg/kg。

电商平台需严格准入

2018年10月12日起,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陆续向4家电商平台发送食品安全投诉信与建议函。建议函称;“希望电商平台调查在售梭子蟹砷、镉超标情况,公开检测结果;对于砷镉超标的梭子蟹产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架的措施。”10月15日,界面新闻记者拨打京东商城与1号店的食品安全投诉电话,得到回复称会有专员与投诉者联系处理。

目前,4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所涉及的梭子蟹。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介绍,京东商城也一并下架了疑似镉超标的梭子蟹产品。

​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表示:“《电子商务法》明年起实施,希望这次能成为一次承担责任的预演。”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这里所提及的“采取必要措施”,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向界面新闻记者解释:“平台经营者和一般的商场经营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平台经营者一般无法实体检测,所以只能在接到举报后下架相关商品。”

而面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仅靠消费者显然势单力薄。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提到,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10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

对于这种已经存在于平台上的食品类商品而言,傅蔚冈介绍:“《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二款也对此有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对于重金属污染而言,危害往往具有长期性和累积性,环境公害一直面临认定难题。梭子蟹镉超标只是污染链条的一环,多名环保机构工作人员与研究者称,重金属的污染源值得关注。

目前并不能确定,梭子蟹重金属超标的污染源来自何处。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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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电商平台梭子蟹均被检重金属镉超标 最高超标23倍

5组梭子蟹样品均被检测出不同程度的镉超标,最高的样品蟹黄镉超标23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重金属污染正通过食物链条,悄然转移到餐桌上。

2018年9月,环保机构深圳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的工作人员随机从四家电商平台及一家浙江舟山水产店购买了 5 组梭子蟹,送至具有检测资质的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某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5组样品均被检测出不同程度的镉超标,最高的一组样品蟹黄镉超标23倍。

四组网购梭子蟹产地分别为江苏连云港、浙江舟山、福建漳州与山东青岛。淘宝网、京东商城、一号店和我买网4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相关梭子蟹商品。

5组梭子蟹全部镉超标 最高超标23倍

5组梭子蟹中,有4组随机购买于电商平台淘宝网、京东商城、一号店和我买网,另一组为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于浙江舟山某水产店购买所得。所检样品为梭子蟹蟹黄,检测参数为总砷和镉。

界面新闻获取到的5份检测报告显示,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多元素的测定》(GB 2762—2017)规定的甲壳类镉含量限值(0.5mg/kg),5组样品中:工作人员购于京东商城的“连云港鲜活梭子蟹”蟹黄重金属镉超标8.3倍;购于1号店的“青岛鲜活梭子蟹”蟹黄镉超标6.44倍;购于中粮我买网的“舟山野生鲜活梭子蟹”蟹黄镉超标23倍;淘宝网标记产地为福建漳州的“梭子蟹野生白蟹”超标4.3倍;舟山水产店所购梭子蟹蟹黄镉超标6.16倍。

另一检测参数为总砷。值得提及的是,砷是一种准金属物质,分有机及无机两种形态,具有强毒性的是无机砷,被列为一类致癌物。

“国家标准是蟹中无机砷不能超过0.5mg/kg,水产品中主要是有机砷,在体内吸收率低,大部分以原形排出体外。”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学院副教授朱毅解释。界面新闻记者向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核实,此次检测数据中的砷为总砷含量,并无具体的无机砷数据。

朱毅说,从近一年国家食药监和各省市监管机构抽检报告来看,镉超标一直是水产品抽检的重灾区,北京、天津、石家庄、厦门的抽检中都出现过水产品镉含量超标的情况。“但可以肯定的是超标概率都远没这次大。”

对于此次超标的具体情况,界面新闻记者获悉,5组样品总共23只梭子蟹,“每组是几只螃蟹取蟹膏混在一起检测的,因而无法确定是不是每一只均超标,但5组各自的平均数据全都超标很高。“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介绍。

就产地分布而言,4组电商平台购买的梭子蟹产地分别为江苏连云港、浙江舟山、福建漳州与山东青岛。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介绍,此前有研究表明,我国沿海地区的梭子蟹普遍存在有镉、汞、铅、砷等重金属污染,其中以重金属镉超标最为严重。

据公开发表的文献,2015年,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的研究人员对来自浙江省自然海区的梭子蟹进行了重金属检测。测定样品有116个,包括梭子蟹全样68个、梭子蟹肌肉样 24 个和梭子蟹内脏样 24 个,检测参数为汞、无机砷、铅和镉。结果显示,样品中镉含量平均值为1.6mg/kg,超标3.2倍,最高值为4.0mg/kg,超标8倍。

此外,根据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提供的购买信息,此次监测的梭子蟹为野生蟹。“螃蟹本身比较容易富集镉,野生蟹因为没办法控制养殖环境,更容易受到重金属污染。“朱毅告诉界面新闻:“但养殖的螃蟹也不是说没问题,风险点不同,比如兽药残留可能超标。”

至于此次检测中梭子蟹的污染程度,朱毅解释,镉的暂定耐受摄入量(PTMI)为每月0.025毫克/千克体重,“也就是说,一个120斤的人每天镉的摄入限量为50微克。蟹黄、蟹膏和蟹肉的镉含量大致都是一个数量级的,按此次检测结果的最大值计算的话,蟹黄镉最大量为12mg/kg,吃100克螃蟹,一天镉摄入量就高达1200微克,超过ADI值 (每日可摄取容许量)24倍了。”

“当然,螃蟹也不是天天吃,所以不用太焦虑,但也要注意控制量,尤其是孕妇和婴幼儿。“朱毅解释,我国婴幼儿谷类辅助食品中镉的临时限量值仅为0.06mg/kg,而合格蟹的镉标准限量为0.5mg/kg。

电商平台需严格准入

2018年10月12日起,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陆续向4家电商平台发送食品安全投诉信与建议函。建议函称;“希望电商平台调查在售梭子蟹砷、镉超标情况,公开检测结果;对于砷镉超标的梭子蟹产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架的措施。”10月15日,界面新闻记者拨打京东商城与1号店的食品安全投诉电话,得到回复称会有专员与投诉者联系处理。

目前,4家电商平台均已下架所涉及的梭子蟹。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介绍,京东商城也一并下架了疑似镉超标的梭子蟹产品。

​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表示:“《电子商务法》明年起实施,希望这次能成为一次承担责任的预演。”

根据《电子商务法》第38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或者有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依法与该平台内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这里所提及的“采取必要措施”,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向界面新闻记者解释:“平台经营者和一般的商场经营者所承担的责任是不一样的,平台经营者一般无法实体检测,所以只能在接到举报后下架相关商品。”

而面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仅靠消费者显然势单力薄。深圳零废弃工作人员提到,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10条,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审查登记、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制止及报告、严重违法行为平台服务停止、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并在网络平台上公开。

对于这种已经存在于平台上的食品类商品而言,傅蔚冈介绍:“《电子商务法》第38条第二款也对此有规定,对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服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尽到审核义务,或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过,对于重金属污染而言,危害往往具有长期性和累积性,环境公害一直面临认定难题。梭子蟹镉超标只是污染链条的一环,多名环保机构工作人员与研究者称,重金属的污染源值得关注。

目前并不能确定,梭子蟹重金属超标的污染源来自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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