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就《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银保监会代为草拟了《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增加一条“外国银行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时设立外商独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或者同时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外国银行分行。”将第四十五条修改为:“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加准备金等项之和中的人民币份额与其人民币风险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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