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银保监会:将取消险资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银保监会:将取消险资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

继10月25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之后,银保监会再“出手”,不再限制财务性股权投资和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将进一步“松绑”,不再限制财务性股权投资和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

继10月25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之后,银保监会再“出手”,于10月26日将修订后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股权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修订后的《股权办法》共七章四十四条,修订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股权办法》不再限制财务性股权投资和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要求保险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实际,自主审慎选择行业和企业类型,并加强股权投资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股权办法》取消了保险资金开展直接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赋予保险机构更多的投资自主权,可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长期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银保监会表示,《股权办法》有利于提升股权融资和直接融资比重,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保险资金发挥机构投资者积极作用,更好服务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国家重大改革举措,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优势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据2010年发布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显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2012年,保险资金投资的直接投资范围再次扩大,增加了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的股权。

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部主任任春生近日曾透露,银保监会拟以股权形式撬动保险资金发挥优势,包括险资财务性投资未来或取消行业限制,鼓励保险机构参与解决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等。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股权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领域和项目,还将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银保监会:将取消险资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限制

继10月25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之后,银保监会再“出手”,不再限制财务性股权投资和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保险资金股权投资将进一步“松绑”,不再限制财务性股权投资和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

继10月25日允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之后,银保监会再“出手”,于10月26日将修订后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股权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修订后的《股权办法》共七章四十四条,修订调整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股权办法》不再限制财务性股权投资和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要求保险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实际,自主审慎选择行业和企业类型,并加强股权投资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值得关注的是,《股权办法》取消了保险资金开展直接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赋予保险机构更多的投资自主权,可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多长期资金支持,营造良好的融资环境。

银保监会表示,《股权办法》有利于提升股权融资和直接融资比重,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保险资金发挥机构投资者积极作用,更好服务混合所有制改革、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等国家重大改革举措,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优势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据2010年发布的《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显示,保险资金直接投资股权,仅限于保险类企业、非保险类金融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养老、医疗、汽车服务等企业的股权。2012年,保险资金投资的直接投资范围再次扩大,增加了能源企业、资源企业和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现代农业企业、新型商贸流通企业的股权。

银保监会保险资金运用部主任任春生近日曾透露,银保监会拟以股权形式撬动保险资金发挥优势,包括险资财务性投资未来或取消行业限制,鼓励保险机构参与解决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等。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进一步修改完善《股权办法》并适时发布实施。对于保险资金投资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的领域和项目,还将出台配套政策予以支持。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