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恒都商业诉讼法律中心
作者|婚姻家庭专业组 董秀秀
在有关“五保户”遗产继承案件中,有的案件认定村委会有权处分五保户的遗产,而有的案件因认定村委会无权处分五保户的遗产,而最终判决村委会对五保户的继承人做出赔偿。那么,“五保户”的遗产继承该如何确定呢?
一、何谓“五保户”
根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五保户”是指老年、残疾或者未满16周岁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在吃、穿、住、医、葬方面享受政府提供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的村民。
二、“五保户”去世后,遗产该由谁继承?
1、五保户哪些遗产可以被继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1]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和家禽;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合法财产。但是鉴于“五保户”名下的宅基地、林地等性质比较特殊,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2]的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可见,五保户只享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而土地所有权为集体所有,因此,五保户死亡后,其房屋使用权可以继承,但是当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复存在时,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便自然消灭,宅基地收归集体所有。另外,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第五十条的规定[3],对于承包的土地,除林地外的家庭承包当中,承包经营不发生继承问题。
2、遗产是否一定归公?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因此,对于农村五保户的遗产应该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第一,农村集体组织和五保户订有扶养协议的,按协议。第二,农村集体组织和五保户没有订立协议,按照遗嘱或法定继承处理,但集体组织可以要求扣除之前的五保费用。第三,如果以上两种情形都不满足,则五保户生前为农村集体组织的成员,遗产归集体组织所有,否则遗产归国家所有。另外,根据《遗产法》[4],对五保户生前有过一定扶助的人,可以在遗产分配中给予适当的照顾。
因此,在五保户去世后,其遗产并不当然归国家所有,而是看其是否符合其他继承条件。相反,虽然五保户的侄子、侄女等不属于法定的继承人范围,但如果五保户留有遗嘱,则其侄子、侄女也可以主张进行遗产继承。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3]《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4]《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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