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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废除“出生公民权”面临的法律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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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废除“出生公民权”面临的法律阻碍

据Axios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计划用签署行政命令的方法结束出生公民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Axios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计划用签署行政命令的方法结束出生公民权,也就是取消非美国公民和非法移民在美国境内生下的孩子可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权利,一旦成真,很多国人使用的赴美生孩子移民的套路将不再好用,加州、纽约等地的那些华人月子中心也将无法生存。

在周二公布的采访中,特朗普表示“人们总是告诉我,你需要一个宪法修正案。猜猜怎样?你并不需要”他说,“你绝对可以通过国会法案来实现。但现在他们说我用一个行政令就能做到这一点。”总统称他就此咨询过律师。

这一步骤与宪法文字相冲突,恐面临一系列法律挑战。根据最高法院在150年前就该问题作出的裁决,美国不能否认任何在该国出生婴儿的公民身份。法院可以重新审视该意见,但似乎法官不大可能会选择推翻这一先例。

“出生公民权”又称落地公民权,于1868年作为第14修正案被写入美国《宪法》,当时主要是为了在内战后保护美国黑奴的平等权益。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据维基百科记载,黄金德于1871年出生于旧金山,1898年他回中国探亲后再次入境美国,移民局根据1882年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拒绝他入境。黄金德为此将政府告上法庭,挑战政府拒绝承认其公民身份的做法。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他的意见,认定根据第14条修正案,每一位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即使他父母是外国人亦不例外,并且这样的特权即使有联邦国会通过的法律也不能剥夺。

这起“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的裁决进一步巩固了出生地原则,使得外国父母在美国并受美国管辖时所生子女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不过近些年来,由于非法移民落地生子和来美国生育旅游的兴起引发了修宪之争。按出生地原则,非法移民在美国生下的孩子也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不少孩子一出生就享受美国的福利诸如免费牛奶和食品等,尽管父母违反了美国法律、很大的可能也没有给美国交过税,一些主张修宪人士认为,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当初是为了给予被解放的黑奴公民权利,如今却被非法移民利用了;也有人争辩,前面提到的“美国诉黄金德”这一经典案例中,黄金德出生时他的父母在美合法留居,并不是非法移民,因此对目前非法居民的案例不实用。

当然对于来美生育旅游的微词就更多了,尤其是前一段时间华人月子中心非法经营、滥用美国公民福利的事件频频曝光以后,美国各界对于探讨修改出生地原则条款的呼声一直没断了,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特朗普因为是总统,他现在的呼声最容易被注意到而已。

既然出生公民权是宪法规定的,特朗普总统当然没有用签署行政法令的方法来废除的权利,尽管他自己认为可以,但美国毕竟是高度法治的国家,总统也必须遵守在美国具有最高权威的宪法和修正案,因此他想废除这条宪法的话,唯一的途径只有修宪。美国宪法(Article V)给出了修改宪法的途径:

根据宪法中的规定,修正宪法的途径只有两种,分别由国会或者宪法会议(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提出新的修正案。如果是国会提出的话,需要众议院和参议院都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才能通过提议,但美国总统并不需要赞成或者签署修正案,虽然总统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在国会通过以后,提议的新修正案会发给美国的50个州来批准(这个过程叫ratification),如果38个或以上州(超过四分之三)赞成,新的宪法修正案才会通过而正式成为宪法。如果是宪法会议提出的话,需要三分之二的州(目前是34个州或以上)立法机构赞成宪法修正,这样国会就必须召开一个宪法大会,而目前宪法中Article V有关宪法修正的条款就是1787年宪法大会上通过的。

但是必须正视的是,修改美国宪法和修正案从来都不是、也不应该是一个容易的事情,根据粗略估计,从1788美国宪法批准至今的200多年里,总共有一万一千条宪法修正案被提出,最终成为修正案的却只有27个,这些修正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修正、或者推翻原来宪法中的条款,因为毕竟在250多年以前美国建国的先父们,是不可能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事考虑得面面俱到的。对宪法的最初修正来的很快,1791年12月,前十个修正案The Bill of Rights(权利法案)被批准,它限制了美国政府的权利并保障了美国人民的自由和利益。201年以后的1992年5月,最后一个的第27修正案通过,阻止国会成员给自己涨工资,还是用于限制公职人员的权力膨胀。

目前,特朗普没有提供他计划的任何细节,但表示“它正在进行中。它将会发生。”他也并未表明将何时签署行政令。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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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废除“出生公民权”面临的法律阻碍

据Axios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计划用签署行政命令的方法结束出生公民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据Axios报道,美国总统特朗普计划用签署行政命令的方法结束出生公民权,也就是取消非美国公民和非法移民在美国境内生下的孩子可以获得美国公民身份的权利,一旦成真,很多国人使用的赴美生孩子移民的套路将不再好用,加州、纽约等地的那些华人月子中心也将无法生存。

在周二公布的采访中,特朗普表示“人们总是告诉我,你需要一个宪法修正案。猜猜怎样?你并不需要”他说,“你绝对可以通过国会法案来实现。但现在他们说我用一个行政令就能做到这一点。”总统称他就此咨询过律师。

这一步骤与宪法文字相冲突,恐面临一系列法律挑战。根据最高法院在150年前就该问题作出的裁决,美国不能否认任何在该国出生婴儿的公民身份。法院可以重新审视该意见,但似乎法官不大可能会选择推翻这一先例。

“出生公民权”又称落地公民权,于1868年作为第14修正案被写入美国《宪法》,当时主要是为了在内战后保护美国黑奴的平等权益。其具体表述是:“所有在美国出生或者入籍并接受其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和他们所居住州的公民。”

据维基百科记载,黄金德于1871年出生于旧金山,1898年他回中国探亲后再次入境美国,移民局根据1882年5月6日通过的《排华法案》拒绝他入境。黄金德为此将政府告上法庭,挑战政府拒绝承认其公民身份的做法。联邦最高法院在判决中支持了他的意见,认定根据第14条修正案,每一位在美国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即使他父母是外国人亦不例外,并且这样的特权即使有联邦国会通过的法律也不能剥夺。

这起“美国诉黄金德案”(United States v. Wong Kim Ark)的裁决进一步巩固了出生地原则,使得外国父母在美国并受美国管辖时所生子女自动成为美国公民。

不过近些年来,由于非法移民落地生子和来美国生育旅游的兴起引发了修宪之争。按出生地原则,非法移民在美国生下的孩子也自动获得美国公民身份,不少孩子一出生就享受美国的福利诸如免费牛奶和食品等,尽管父母违反了美国法律、很大的可能也没有给美国交过税,一些主张修宪人士认为,宪法第十四修正案当初是为了给予被解放的黑奴公民权利,如今却被非法移民利用了;也有人争辩,前面提到的“美国诉黄金德”这一经典案例中,黄金德出生时他的父母在美合法留居,并不是非法移民,因此对目前非法居民的案例不实用。

当然对于来美生育旅游的微词就更多了,尤其是前一段时间华人月子中心非法经营、滥用美国公民福利的事件频频曝光以后,美国各界对于探讨修改出生地原则条款的呼声一直没断了,因此从这个角度上说,特朗普因为是总统,他现在的呼声最容易被注意到而已。

既然出生公民权是宪法规定的,特朗普总统当然没有用签署行政法令的方法来废除的权利,尽管他自己认为可以,但美国毕竟是高度法治的国家,总统也必须遵守在美国具有最高权威的宪法和修正案,因此他想废除这条宪法的话,唯一的途径只有修宪。美国宪法(Article V)给出了修改宪法的途径:

根据宪法中的规定,修正宪法的途径只有两种,分别由国会或者宪法会议(constitutional convention)提出新的修正案。如果是国会提出的话,需要众议院和参议院都超过三分之二的赞成才能通过提议,但美国总统并不需要赞成或者签署修正案,虽然总统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在国会通过以后,提议的新修正案会发给美国的50个州来批准(这个过程叫ratification),如果38个或以上州(超过四分之三)赞成,新的宪法修正案才会通过而正式成为宪法。如果是宪法会议提出的话,需要三分之二的州(目前是34个州或以上)立法机构赞成宪法修正,这样国会就必须召开一个宪法大会,而目前宪法中Article V有关宪法修正的条款就是1787年宪法大会上通过的。

但是必须正视的是,修改美国宪法和修正案从来都不是、也不应该是一个容易的事情,根据粗略估计,从1788美国宪法批准至今的200多年里,总共有一万一千条宪法修正案被提出,最终成为修正案的却只有27个,这些修正案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改善、修正、或者推翻原来宪法中的条款,因为毕竟在250多年以前美国建国的先父们,是不可能对未来可能发生的事事考虑得面面俱到的。对宪法的最初修正来的很快,1791年12月,前十个修正案The Bill of Rights(权利法案)被批准,它限制了美国政府的权利并保障了美国人民的自由和利益。201年以后的1992年5月,最后一个的第27修正案通过,阻止国会成员给自己涨工资,还是用于限制公职人员的权力膨胀。

目前,特朗普没有提供他计划的任何细节,但表示“它正在进行中。它将会发生。”他也并未表明将何时签署行政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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