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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刘健钧:创投行业必须尽快实现基金运作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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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刘健钧:创投行业必须尽快实现基金运作规范化

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利益输送等金融乱象丛生,引起了高度关注和重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3日,在杭州举行的第二届钱塘江论坛上,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刘健钧在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新经济时代创业投资需实现七大转化。其中,为确保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真正肩负起‘支持创业创新,促进长期资本形成’使命,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必须尽快实现基金运作规范化。”

近年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利益输送等金融乱象丛生,引起了高度关注和重视,所以,各金融监管部门均加强了监管。

“不少业内同志抱怨说,金融乱象主要是P2P闹的,怎么让股权和创投基金也跟着吃药!在这里,我要提醒一下行业,不是股权和创投基金没事,而是这些年P2P闹事闹得有些大,把社会关注点从前些年的股权和创投基金集资诈骗案转移到了P2P。”刘健钧强调,直到今年,上海阜兴集团借用100多只股权基金搞集资诈骗和集团内利益输送,实际控制人朱一栋逃至境外失联,才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他看来,从2009年天津开始暴发股权基金非法集资潮,到后来非法集资蔓延到北京、深圳、湖北、江苏、浙江、陕西等地,到今年上海爆发阜兴集团股权基金集资诈骗案,这一个个金融运行中的毒瘤,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导致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刘健钧认为,在我国经济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探索“新经济与创业投资”的关系和发展策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而要推动我国的新经济向纵深发展,必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因此,创业投资需实现七大转化。

第一,资本来源机构化。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支持创业的投资制度创新”,不仅需要敢于承担高风险,而且需要具有长期投资耐心。因此,最适合机构投资者投资。但是,从总体看,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资本构成主要以个人为主,这种局面带来了三大问题:一是制约了创业投资基金的资本来源;二是由于个人投资者缺乏等待长期回报的耐心,导致创业投资基金很难进行中长期投资;三是由于个人投资者投资理念不成熟,使得创业投资基金必须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用于维护投资者关系。

在刘健钧看来,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加快实现资本来源机构化:一是推动更多商业保险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二是积极培育创业投资母基金;三是鼓励家族基金以家庭基金办公室等机构化形式投资到创业投资基金。

第二,投资阶段中早期化。前些年,不时有人批评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热衷于投资成熟企业,做“摘桃子”的事。为有力支持创业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活动,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实现创新驱动型动能转换,培育全球领先国家竞争优势,创业投资应该努力增加对中早期期创业企业的投资,多做“种桃树”的事业,更好发挥“苖莆”功能。

第三,投资领域专业化。要实现投资阶段中早期化,除了前面讲到的要实现资本来源机构化外,更重要的是还要努力实现投资领域专业化。我国目前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领域多为综合性、全能性的,甚至与股权投资基金同质化竞争。

刘健钧指出,在国外成熟市场,创业投资基金和狭义股权投资基金的专业化分工是很清晰的:狭义股权投资基金主要专注于从事财务性并购投资;创业投资专注于投资中早期创业企业,而为了能够独具慧眼地发现中早期创业企业的价值,往往又专注于自己非常熟悉的行业。

“所以,无论是从实现投资阶段中早期化、更好支持创业创新考虑,还是从培育创业投资管理品牌考虑,都需要加快实现投资领域专业化。”他说。

第四,投资管理精细化。创业投资为了有效支持创业创新,还能有效防范高风险,并给投资者带来应有的回报,就必须在投资管理上做精做细三个环节的功课:一是必须在投资项目筛选环节,做周密的尽职调查,将风险不可控的项目排除掉;二是必须在投资安排环节时,借助差异化的股权安排、分阶段投资、适当组合投资等方式,预先防范风险;三是在投资后管理环节,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增值服务和项目监控,切实帮助企业并控制住风险。显然,要做精做细上述三个环节的功课,就必须实现投资管理精细化。

第五,资本退出多元化。创业投资作为一种财务投资活动,从满足投资者财务回报要求考虑,基金必须适时退出,进而实现“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因此,拓宽投资退出通道至关重要。

“在创业投资资本退出的五种通道中,通过IPO退出无疑是最重要的通道之一。所以,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将持之以恒地推进IPO退出通道的便利化。”刘健钧指出,由于“投资规模巨大而IPO规模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市场也不宜过度依赖IPO退出,而是要预先谋划,积极开拓,通过协议转让、将所投资企业被整体收购等多元通道,实现资本退出多元化。

第六,基金运作规范化。为确保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真正肩负起“支持创业创新,促进长期资本形成”使命,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必须尽快实现基金运作规范化。

第七,管理运营低成本化。一是加快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完善创业环境,降低创业投资基金在“募、投、管、退”各个环节的交易成本;二是在规范运作前提下,通过适度差异化监管,避免市场机构承担过高的监管成本;三是加快完善创业投资基金税收政策体系,降低创业投资基金的税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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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刘健钧:创投行业必须尽快实现基金运作规范化

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利益输送等金融乱象丛生,引起了高度关注和重视。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3日,在杭州举行的第二届钱塘江论坛上,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副主任刘健钧在发表主旨演讲时表示,“新经济时代创业投资需实现七大转化。其中,为确保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真正肩负起‘支持创业创新,促进长期资本形成’使命,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必须尽快实现基金运作规范化。”

近年来,非法集资、集资诈骗、利益输送等金融乱象丛生,引起了高度关注和重视,所以,各金融监管部门均加强了监管。

“不少业内同志抱怨说,金融乱象主要是P2P闹的,怎么让股权和创投基金也跟着吃药!在这里,我要提醒一下行业,不是股权和创投基金没事,而是这些年P2P闹事闹得有些大,把社会关注点从前些年的股权和创投基金集资诈骗案转移到了P2P。”刘健钧强调,直到今年,上海阜兴集团借用100多只股权基金搞集资诈骗和集团内利益输送,实际控制人朱一栋逃至境外失联,才又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在他看来,从2009年天津开始暴发股权基金非法集资潮,到后来非法集资蔓延到北京、深圳、湖北、江苏、浙江、陕西等地,到今年上海爆发阜兴集团股权基金集资诈骗案,这一个个金融运行中的毒瘤,严重扰乱了金融市场,导致众多投资者损失惨重。

刘健钧认为,在我国经济动能转换的关键时期,探索“新经济与创业投资”的关系和发展策略,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而要推动我国的新经济向纵深发展,必须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因此,创业投资需实现七大转化。

第一,资本来源机构化。创业投资作为一种“支持创业的投资制度创新”,不仅需要敢于承担高风险,而且需要具有长期投资耐心。因此,最适合机构投资者投资。但是,从总体看,我国创业投资基金的资本构成主要以个人为主,这种局面带来了三大问题:一是制约了创业投资基金的资本来源;二是由于个人投资者缺乏等待长期回报的耐心,导致创业投资基金很难进行中长期投资;三是由于个人投资者投资理念不成熟,使得创业投资基金必须花费大量时间精力用于维护投资者关系。

在刘健钧看来,要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加快实现资本来源机构化:一是推动更多商业保险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等机构投资者投资创业投资基金;二是积极培育创业投资母基金;三是鼓励家族基金以家庭基金办公室等机构化形式投资到创业投资基金。

第二,投资阶段中早期化。前些年,不时有人批评我国创业投资机构热衷于投资成熟企业,做“摘桃子”的事。为有力支持创业型中小企业的创业创新活动,推进我国经济发展实现创新驱动型动能转换,培育全球领先国家竞争优势,创业投资应该努力增加对中早期期创业企业的投资,多做“种桃树”的事业,更好发挥“苖莆”功能。

第三,投资领域专业化。要实现投资阶段中早期化,除了前面讲到的要实现资本来源机构化外,更重要的是还要努力实现投资领域专业化。我国目前创业投资机构的投资领域多为综合性、全能性的,甚至与股权投资基金同质化竞争。

刘健钧指出,在国外成熟市场,创业投资基金和狭义股权投资基金的专业化分工是很清晰的:狭义股权投资基金主要专注于从事财务性并购投资;创业投资专注于投资中早期创业企业,而为了能够独具慧眼地发现中早期创业企业的价值,往往又专注于自己非常熟悉的行业。

“所以,无论是从实现投资阶段中早期化、更好支持创业创新考虑,还是从培育创业投资管理品牌考虑,都需要加快实现投资领域专业化。”他说。

第四,投资管理精细化。创业投资为了有效支持创业创新,还能有效防范高风险,并给投资者带来应有的回报,就必须在投资管理上做精做细三个环节的功课:一是必须在投资项目筛选环节,做周密的尽职调查,将风险不可控的项目排除掉;二是必须在投资安排环节时,借助差异化的股权安排、分阶段投资、适当组合投资等方式,预先防范风险;三是在投资后管理环节,通过全方位全过程增值服务和项目监控,切实帮助企业并控制住风险。显然,要做精做细上述三个环节的功课,就必须实现投资管理精细化。

第五,资本退出多元化。创业投资作为一种财务投资活动,从满足投资者财务回报要求考虑,基金必须适时退出,进而实现“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因此,拓宽投资退出通道至关重要。

“在创业投资资本退出的五种通道中,通过IPO退出无疑是最重要的通道之一。所以,证监会私募基金监管部将持之以恒地推进IPO退出通道的便利化。”刘健钧指出,由于“投资规模巨大而IPO规模有限”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市场也不宜过度依赖IPO退出,而是要预先谋划,积极开拓,通过协议转让、将所投资企业被整体收购等多元通道,实现资本退出多元化。

第六,基金运作规范化。为确保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健康发展,保护投资者权益,真正肩负起“支持创业创新,促进长期资本形成”使命,股权和创业投资行业必须尽快实现基金运作规范化。

第七,管理运营低成本化。一是加快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完善创业环境,降低创业投资基金在“募、投、管、退”各个环节的交易成本;二是在规范运作前提下,通过适度差异化监管,避免市场机构承担过高的监管成本;三是加快完善创业投资基金税收政策体系,降低创业投资基金的税负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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