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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公交车安全谁来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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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公交车安全谁来守护?

公交公司规定、隔离门、安全员、法律约束都需要,更重要的是乘客自觉维护与己相关的公交安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22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上与一辆小轿车相撞,紧接着撞断大桥栏杆坠入长江,当时车上包括司机共有15人,无一人生还。

监控视频显示,事件完全是一场人祸。一位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导致车辆失控,冲突原因仅仅是因为其错过了站下车。

更令人震惊的是,因乘客与司机的冲突导致公交车出现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此次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将其推向了极端,才引发了大众的关注。据界面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一年,全国就至少发生过36起乘客袭击司机驾驶的案例。

面对如此频发的公交车安全事件,到底谁来守护行车安全?

司机遇到冲突只能忍

通常一辆公交车要搭乘几十甚至上百名乘客,司机承担着按线路安全准时运行的职责,而随着售票系统自动化,越来越多公交车取消了售票人员,一名司机又可能要处理乘客问询、乘车秩序等情况。一旦遇到司乘矛盾,司机处置方式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

北京公交集团宣传负责人张福顺对界面新闻表示,对于驾驶员在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公交集团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乘客与司机产生冲突,司机首先要注意自己的语言和行为,不要激化矛盾;在冲突无法解决时,应安全靠边停车;如果发生影响乘客安全的情况,需要及时报警。

据悉,北京有一万多辆公交车上装有报警装置,如果驾驶员遇到棘手问题,可以选择安全停车后,启动报警。报警之后,车辆的GPS信息、监控视频都会传输到公交集团的指挥中心,后方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给司机提供帮助。

不过记者在采访各地公交司机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似乎已经成为行业默认的规则。界面记者采访到北京、济南、杭州、南京、汉中,甚至新加坡的公交司机都表示,在遇到乘客打闹时,公司要求他们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在北京开了十年公交车的王师傅对此深有感触。

王师傅所在的线路属于通勤线,如果有人大意忘记下车,在安全的情况下会为对方“踩一脚”开门;如果过站很多或车流量较大的情况就不会再次开门,乘客一般也都会理解。

有一年夏天,王师傅照例早6点钟发车,因为早上比较凉快便没有开空调,这算是不成文的规定;后排有乘客因此抱怨,但王师傅距离太远并未听清,最后乘客走到前门破口大骂,到站后拒绝下车。王师傅心中也有怨气,但为了避免冲突升级,并未与对方做更多的争辩,委屈只能往自己肚子里咽。

北京一位跑617路公交车的司机也表示,在遇到吵闹的乘客时,一般是冷处理。

在新加坡开了8年公交车的张先生对界面新闻表示,在新加坡遇到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和中国差不多,尽量不要和乘客起冲突。新加坡的公交车上也有一个报警按钮,和北京公交类似,按下后车内的录像和声音会传输到控制中心,后方工作人员可以提供帮助。

公交司机对于无条件的容忍内心多少会有些怨气。“比如乘客招手追车,没看到就开走了的话,被投诉也是司机的责任,公司不给分辩的机会,永远是我们的错。”王师傅说。

从公交公司的角度来看,毕竟公交还是属于服务行业,要在保证乘客安全的情况下,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

但作为服务者,公交司机有气不能对乘客撒,公交公司又难以一一做到保障司机权益绝对公平,可谓是两端受气。

一些公交公司没有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出了交通事故需要司机自己赔付,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司机的负担。

在济南开了十年公交车的苏师傅,有一次因为没有看清后方乘客情况,急停导致乘客在车内摔倒,公交公司没有任何补偿,最终是苏师傅自己送乘客就医并赔偿相关费用。

在陕西汉中开了七年公交车的王志(化名)称,他所在的公交公司只给公交车购买了交强险,没有商业险,出了事故司机赔付压力较大。王志说,他们在进入公交公司的时候需要先缴纳一万的押金,如果在开车途中出现事故,一万以内是自己赔付。如果数额比较大的话,需要交30%的罚款,剩余的由保险公司和公交公司赔付。

司机工作状态安全是全车乘客安全的必要条件。但目前管理、运营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公交司机承受工作压力大,反应到工作状态中,可能影响到行车安全。

隔离门与安全员奏效了吗

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发生后,有人呼吁应该给所有的司机加装隔离门,避免乘客干扰司机驾驶。

实际上,已有多个城市的公交司机有独立驾驶室了。目前北京70%以上的公交车有安全隔离门;南京的8000辆公交车有一半以上装有防护隔离门;西安约有七成公交司机有独立驾驶室;武汉有近三成公交车拥有安全门。

南京公交集团表示,将尽快在过江公交线上加装驾驶室防护隔离门,预计到2019年,将覆盖到所有公交车上;西安市公交总公司也计划逐步把剩余公交更新成有独立全包驾驶室的车辆;武汉则表示大约到2025年将全部采用配有驾驶室安全门的公交车。

北京公交集团表示,因为车辆结构限制等原因,暂时不对不具备条件的老旧车型进行盲目改造,而订购新车直接选择有安全门的车型。

不过,杭州公交集团安全生产部副经理周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把驾驶台)封起来,在应急处置方面可能会有所冲突,”

还有公交车上没有了售票员,司机成为了唯一兼顾驾驶、乘客乘车秩序多项工作的人。于是,给公交车增加安全员的呼声也开始出现。

目前只有北京基本做到了每车配备一位安全员(北京叫乘务管理员),其他一些城市如天津、西宁的公交车也配有安保人员,更多的城市则没有这项措施。

佟先生是北京公交一位乘务管理员班长,负责协调他所在线路安全员的工作。佟先生对界面新闻表示,北京的乘务管理员是属于保安公司的员工,他们在公交车上工作是公交集团和保安公司的合作。

乘务管理员在北京公交车上工作之前需取得两个证件——保安上岗证和公交乘务管理员证,前者是公安部门颁发的,后者是公交集团颁发的,二者都需要经过培训和考核才能取得。

乘务管理员的工作内容是协助司机保证车辆安全行驶,上岗前的培训包括灭火器的使用、反恐检查、乘客纠纷处理等方面。当遇到安全问题时,乘务管理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给负责人。

佟先生称,公交车上小的磕磕碰碰太多了,经常能遇到乘客之间吵架,但像殴打司机这类事情还没有碰到过。对于发生在重庆的公交坠江事件,佟先生认为如果当时车上有一位安全员的话,或许能及时制止殴打司机的乘客,不至于导致最后惨剧的发生。

不过,乘务管理员这个群体也并不稳定。北京的乘务管理员大多是外地人,一个月的工资是2900元,有的长途线路一趟来回要三四个小时,经常赶不上饭点;由于不是公交公司的员工,乘务管理员在公交站点不能到休息室休息,冬天也只能站在户外等待发车。

低工资与并不好的待遇让乘务管理员的流动性很大。在佟先生的班组里,干的最久的也只是一年而已,且年轻人多不愿意做这个工作,乘务管理员的年龄也偏大。

虽然2900元对于一个乘务管理员来说是比较低的工资,但对于公交公司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据《法制晚报》报道,北京公交车乘务管理员数量约为4万名,也就是说公交集团每年要为此付出13.92亿元的成本。

而北京公交集团2017年全年的营运收入为31.99亿元,并且呈下降趋势,较2015年相比下降近三成。如果没有政府补贴,地方公交公司的运营将会变得更加困难。

危害公共安全将被判刑

根据界面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的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一年,全国就至少发生过36起乘客袭击司机驾驶的案例。

2017各地司乘纠纷案件,数据分析来源:OpenLaw

这其中,将近一半的冲突是因为乘客要求在没有公交站点的地方下车,第二大原因为车费支付问题,约占到两成。

这36起案件均是由检察院起诉的,法院均支持了检察院的诉求,被告乘客均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受到刑事处罚,刑期在一至三年。

比如,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在2017年6月1日宣判的案件:乘客赵某在淮安市区乘坐5路公交车回家,因公交车驾驶员未能让其在没有公交站台的地点下车而心生恼怒,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辱骂,最后冲向驾驶员身边拖拽驾驶员胳膊,导致车辆失控冲向道路右侧绿化带,致使车辆右后轮爆胎、车上乘客钱某在车厢内摔倒。

法院认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在这36起之外,还有更多司乘冲突没有最终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但同样存在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

相对而言,在飞机上使用暴力构成犯罪已明确认定。《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杨航胜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只要危害公共安全就应判刑,这个罪名本身就是行为犯,意思是只要该行为发生了,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罪名;后果的严重程度只是与量刑有关。

杨航胜律师认为对于干扰公交车安全行为有法律规范,从社会治安管理的角度、刑法的角度,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都是有法律条文和相关罪名明文规定,乘客屡屡发生与司机冲突、甚至抢夺方向盘情况,一方面是乘客公共安全意识缺乏,另一方面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结果缺乏认知,认为违法成本很低。

关于是否可以加大惩罚的力度,杨航胜律师表示,面对这类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问题,完善、修改刑法并不容易,但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让大家对相关法律的适用更加明确。公交公司、宣传部门,应该让已发生事故起到警示作用,借此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公共安全维护靠谁

面对不断发生的司乘纠纷,到底应该谁来守护公交车,特别是司机的安全?

隔离门、安全员固然加强了环境的安全性,而法律法规的监管、秩序到位,更有效的规范了公众安全行为。但公共交通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关系到每个人自身的安全,因此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也需要每个人参与其中。此次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事后引发的舆论就有不少人感慨,如果有乘客及时劝阻司乘的争执,就有可能阻止惨剧的发生。

在2007年上半年,新加坡发生了18起袭击巴士司机的案件,比2006年全年的14起还多。于是新加坡巴士公司SBS Transit发起了一项“阻止司机被袭击”的运动,在车站张贴海报,鼓励乘客对受攻击的司机施以援手、及时报警。

2014年,加拿大温哥华警方连同公交公司发起了“别碰公交司机”运动(Don't touch the operator),发起者在每一辆公交车上贴上安全标志,预防司机被袭击和骚扰,以及鼓励乘客报告他们见到的袭击司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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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公交车安全谁来守护?

公交公司规定、隔离门、安全员、法律约束都需要,更重要的是乘客自觉维护与己相关的公交安全。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22路公交车在万州长江二桥上与一辆小轿车相撞,紧接着撞断大桥栏杆坠入长江,当时车上包括司机共有15人,无一人生还。

监控视频显示,事件完全是一场人祸。一位乘客与司机激烈争执互殴导致车辆失控,冲突原因仅仅是因为其错过了站下车。

更令人震惊的是,因乘客与司机的冲突导致公交车出现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此次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将其推向了极端,才引发了大众的关注。据界面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一年,全国就至少发生过36起乘客袭击司机驾驶的案例。

面对如此频发的公交车安全事件,到底谁来守护行车安全?

司机遇到冲突只能忍

通常一辆公交车要搭乘几十甚至上百名乘客,司机承担着按线路安全准时运行的职责,而随着售票系统自动化,越来越多公交车取消了售票人员,一名司机又可能要处理乘客问询、乘车秩序等情况。一旦遇到司乘矛盾,司机处置方式直接关系到行车安全。

北京公交集团宣传负责人张福顺对界面新闻表示,对于驾驶员在运行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类问题,公交集团规定了相应的处理办法。乘客与司机产生冲突,司机首先要注意自己的语言和行为,不要激化矛盾;在冲突无法解决时,应安全靠边停车;如果发生影响乘客安全的情况,需要及时报警。

据悉,北京有一万多辆公交车上装有报警装置,如果驾驶员遇到棘手问题,可以选择安全停车后,启动报警。报警之后,车辆的GPS信息、监控视频都会传输到公交集团的指挥中心,后方工作人员可以根据现场情况给司机提供帮助。

不过记者在采访各地公交司机时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这似乎已经成为行业默认的规则。界面记者采访到北京、济南、杭州、南京、汉中,甚至新加坡的公交司机都表示,在遇到乘客打闹时,公司要求他们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在北京开了十年公交车的王师傅对此深有感触。

王师傅所在的线路属于通勤线,如果有人大意忘记下车,在安全的情况下会为对方“踩一脚”开门;如果过站很多或车流量较大的情况就不会再次开门,乘客一般也都会理解。

有一年夏天,王师傅照例早6点钟发车,因为早上比较凉快便没有开空调,这算是不成文的规定;后排有乘客因此抱怨,但王师傅距离太远并未听清,最后乘客走到前门破口大骂,到站后拒绝下车。王师傅心中也有怨气,但为了避免冲突升级,并未与对方做更多的争辩,委屈只能往自己肚子里咽。

北京一位跑617路公交车的司机也表示,在遇到吵闹的乘客时,一般是冷处理。

在新加坡开了8年公交车的张先生对界面新闻表示,在新加坡遇到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和中国差不多,尽量不要和乘客起冲突。新加坡的公交车上也有一个报警按钮,和北京公交类似,按下后车内的录像和声音会传输到控制中心,后方工作人员可以提供帮助。

公交司机对于无条件的容忍内心多少会有些怨气。“比如乘客招手追车,没看到就开走了的话,被投诉也是司机的责任,公司不给分辩的机会,永远是我们的错。”王师傅说。

从公交公司的角度来看,毕竟公交还是属于服务行业,要在保证乘客安全的情况下,提供尽可能好的服务。

但作为服务者,公交司机有气不能对乘客撒,公交公司又难以一一做到保障司机权益绝对公平,可谓是两端受气。

一些公交公司没有购买额外的商业保险,出了交通事故需要司机自己赔付,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司机的负担。

在济南开了十年公交车的苏师傅,有一次因为没有看清后方乘客情况,急停导致乘客在车内摔倒,公交公司没有任何补偿,最终是苏师傅自己送乘客就医并赔偿相关费用。

在陕西汉中开了七年公交车的王志(化名)称,他所在的公交公司只给公交车购买了交强险,没有商业险,出了事故司机赔付压力较大。王志说,他们在进入公交公司的时候需要先缴纳一万的押金,如果在开车途中出现事故,一万以内是自己赔付。如果数额比较大的话,需要交30%的罚款,剩余的由保险公司和公交公司赔付。

司机工作状态安全是全车乘客安全的必要条件。但目前管理、运营制度的不完善,导致公交司机承受工作压力大,反应到工作状态中,可能影响到行车安全。

隔离门与安全员奏效了吗

重庆公交坠江事件发生后,有人呼吁应该给所有的司机加装隔离门,避免乘客干扰司机驾驶。

实际上,已有多个城市的公交司机有独立驾驶室了。目前北京70%以上的公交车有安全隔离门;南京的8000辆公交车有一半以上装有防护隔离门;西安约有七成公交司机有独立驾驶室;武汉有近三成公交车拥有安全门。

南京公交集团表示,将尽快在过江公交线上加装驾驶室防护隔离门,预计到2019年,将覆盖到所有公交车上;西安市公交总公司也计划逐步把剩余公交更新成有独立全包驾驶室的车辆;武汉则表示大约到2025年将全部采用配有驾驶室安全门的公交车。

北京公交集团表示,因为车辆结构限制等原因,暂时不对不具备条件的老旧车型进行盲目改造,而订购新车直接选择有安全门的车型。

不过,杭州公交集团安全生产部副经理周明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则表示:“(把驾驶台)封起来,在应急处置方面可能会有所冲突,”

还有公交车上没有了售票员,司机成为了唯一兼顾驾驶、乘客乘车秩序多项工作的人。于是,给公交车增加安全员的呼声也开始出现。

目前只有北京基本做到了每车配备一位安全员(北京叫乘务管理员),其他一些城市如天津、西宁的公交车也配有安保人员,更多的城市则没有这项措施。

佟先生是北京公交一位乘务管理员班长,负责协调他所在线路安全员的工作。佟先生对界面新闻表示,北京的乘务管理员是属于保安公司的员工,他们在公交车上工作是公交集团和保安公司的合作。

乘务管理员在北京公交车上工作之前需取得两个证件——保安上岗证和公交乘务管理员证,前者是公安部门颁发的,后者是公交集团颁发的,二者都需要经过培训和考核才能取得。

乘务管理员的工作内容是协助司机保证车辆安全行驶,上岗前的培训包括灭火器的使用、反恐检查、乘客纠纷处理等方面。当遇到安全问题时,乘务管理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给负责人。

佟先生称,公交车上小的磕磕碰碰太多了,经常能遇到乘客之间吵架,但像殴打司机这类事情还没有碰到过。对于发生在重庆的公交坠江事件,佟先生认为如果当时车上有一位安全员的话,或许能及时制止殴打司机的乘客,不至于导致最后惨剧的发生。

不过,乘务管理员这个群体也并不稳定。北京的乘务管理员大多是外地人,一个月的工资是2900元,有的长途线路一趟来回要三四个小时,经常赶不上饭点;由于不是公交公司的员工,乘务管理员在公交站点不能到休息室休息,冬天也只能站在户外等待发车。

低工资与并不好的待遇让乘务管理员的流动性很大。在佟先生的班组里,干的最久的也只是一年而已,且年轻人多不愿意做这个工作,乘务管理员的年龄也偏大。

虽然2900元对于一个乘务管理员来说是比较低的工资,但对于公交公司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据《法制晚报》报道,北京公交车乘务管理员数量约为4万名,也就是说公交集团每年要为此付出13.92亿元的成本。

而北京公交集团2017年全年的营运收入为31.99亿元,并且呈下降趋势,较2015年相比下降近三成。如果没有政府补贴,地方公交公司的运营将会变得更加困难。

危害公共安全将被判刑

根据界面新闻记者从裁判文书网的不完全统计,仅2017年一年,全国就至少发生过36起乘客袭击司机驾驶的案例。

2017各地司乘纠纷案件,数据分析来源:OpenLaw

这其中,将近一半的冲突是因为乘客要求在没有公交站点的地方下车,第二大原因为车费支付问题,约占到两成。

这36起案件均是由检察院起诉的,法院均支持了检察院的诉求,被告乘客均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受到刑事处罚,刑期在一至三年。

比如,淮安市淮阴区人民法院在2017年6月1日宣判的案件:乘客赵某在淮安市区乘坐5路公交车回家,因公交车驾驶员未能让其在没有公交站台的地点下车而心生恼怒,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辱骂,最后冲向驾驶员身边拖拽驾驶员胳膊,导致车辆失控冲向道路右侧绿化带,致使车辆右后轮爆胎、车上乘客钱某在车厢内摔倒。

法院认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

在这36起之外,还有更多司乘冲突没有最终导致严重交通事故,但同样存在对公共交通安全的危害。

相对而言,在飞机上使用暴力构成犯罪已明确认定。《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规定,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北京同创律师事务所杨航胜律师对界面新闻表示,只要危害公共安全就应判刑,这个罪名本身就是行为犯,意思是只要该行为发生了,不管是否造成严重后果,均构成罪名;后果的严重程度只是与量刑有关。

杨航胜律师认为对于干扰公交车安全行为有法律规范,从社会治安管理的角度、刑法的角度,对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都是有法律条文和相关罪名明文规定,乘客屡屡发生与司机冲突、甚至抢夺方向盘情况,一方面是乘客公共安全意识缺乏,另一方面是对相关法律法规处罚结果缺乏认知,认为违法成本很低。

关于是否可以加大惩罚的力度,杨航胜律师表示,面对这类可能造成严重危害的问题,完善、修改刑法并不容易,但最高法院可以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让大家对相关法律的适用更加明确。公交公司、宣传部门,应该让已发生事故起到警示作用,借此提高公众安全意识、法律意识。

公共安全维护靠谁

面对不断发生的司乘纠纷,到底应该谁来守护公交车,特别是司机的安全?

隔离门、安全员固然加强了环境的安全性,而法律法规的监管、秩序到位,更有效的规范了公众安全行为。但公共交通是为公众提供服务的,关系到每个人自身的安全,因此维护公共交通安全也需要每个人参与其中。此次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事后引发的舆论就有不少人感慨,如果有乘客及时劝阻司乘的争执,就有可能阻止惨剧的发生。

在2007年上半年,新加坡发生了18起袭击巴士司机的案件,比2006年全年的14起还多。于是新加坡巴士公司SBS Transit发起了一项“阻止司机被袭击”的运动,在车站张贴海报,鼓励乘客对受攻击的司机施以援手、及时报警。

2014年,加拿大温哥华警方连同公交公司发起了“别碰公交司机”运动(Don't touch the operator),发起者在每一辆公交车上贴上安全标志,预防司机被袭击和骚扰,以及鼓励乘客报告他们见到的袭击司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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