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郑州祭城路更名引争议 最高法驳回再审申请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郑州祭城路更名引争议 最高法驳回再审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称,地名更改的乱象,呼唤着地名管理更加法治化。如果能为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等行政决策设置一个犹豫期,让公民有机会提起一个预防性的禁止诉讼,无疑将会减少盲目决策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和财政成本。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3年前,郑州市一条道路因更名引起当地居民争议,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街道办的居民朱广义等人提起行政诉讼,将郑州市政府告上法庭。近日,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公开了驳回此案再审申请的行政裁定书。

在这份裁定书中,最高人民法院称,地名更改的乱象,呼唤着地名管理更加法治化。如果能为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等行政决策设置一个犹豫期,让公民有机会提起一个预防性的禁止诉讼,无疑将会减少盲目决策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和财政成本。“但在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之前,我们只能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驳回再审申请人对本案所提起的再审申请。”

2015年9月,因不服郑州市政府发布的公告,将祭城路更名为平安大道,居住在该街道的朱广义等五名居民将郑州市政府告上法庭。

“2013年起,民政所的工作人员多次向社区发放民意调查表,所有人都不同意改动祭城路的名字。直到2015年5月,我从报纸上看到市政府发布的更名公告,便去找地名管理办公室问询。负责人告诉我,‘祭’不吉利,改成‘平安大道’好听。”朱广义告诉界面新闻记者,“随意更改地名是违法的行为。我开始申请信息公开,市政府答复说,‘平安大道’是经过专家反复论证,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同意,最后由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再次论证才由政府法定命名的。”

朱广义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书显示,朱广义等人请求依法判决郑州市政府撤销更名公告,恢复原祭城路路名。2015年9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受理该案。当时,朱广义收到了3000多名居民的支持签名。

郑州市政府应诉时答辩称,“祭城路”的更名与原告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至于更名的原因,是因为“祭(zhà)”字读音生僻,沿线单位提出了更名申请,郑州新区作为商务金融中心,外来人口众多,生僻字也给外来客商造成诸多不便。且更名经过了必要的公示和政府常务会议的讨论。

2016年8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郑州市政府的说法,以五人不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起诉。之后,朱广义等人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2017年11月,河南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以相同的理由维持了原判。省高院认为,原告的利益诉求虽反映了公民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但尚未形成行政诉讼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提请法院审查被诉道路更名行为的起诉资格。

朱广义遂向最高法申请再审。代理该案的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党青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地名本身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祭城路的地名具有悠久的历史,涉及到申诉人的历史传承、文化认同、乡愁情结、灵魂归宿等精神文化权益,肯定是一种合法权益。“这部分在目前行政诉讼中缺失了,应当有指引实务操作的司法解释或批复,弥补法律的漏洞。否则,地方法院不能随意作出裁判。”

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在这份裁定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再审理由难以推翻驳回起诉的原审裁判。“原告主张的精神文化权益,即使某些权益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权利保护范围,但如果被诉行政行为并非针对特定个人,原告只是有可能受到其影响的不特定公众中的一个或者一部分,那他也不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

对于再审申请被驳回,朱广义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还会为此案继续努力。该案的另一位代理律师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张锦宏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是依据法律关于行政诉讼主体是否适格作的程序性审查,没有实体审查修改地名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一直关注此案的文化遗产保护学者彭保红对界面新闻说,祭城路历史上叫祭国,最早为商朝的邦国,有3500多年的历史传承。“我之前在祭城镇政府任职,祭城镇有一百多平方公里,几乎人人知道它的历史。现在祭城镇只剩下了祭城办事处和祭城路。且遗址保护做得并不好,遗址保护面积只剩下48亩。”

彭保红指出,有关祭城的地名一直在消失。道路对人的感官意识强。“祭城路”的名字一改,祭城的保护名存实亡。“如果不是老人们提起诉讼,祭城办事处也要被撤掉。这个案子本身最重要的意义也是增强公民对于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意识。”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郑州祭城路更名引争议 最高法驳回再审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称,地名更改的乱象,呼唤着地名管理更加法治化。如果能为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等行政决策设置一个犹豫期,让公民有机会提起一个预防性的禁止诉讼,无疑将会减少盲目决策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和财政成本。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3年前,郑州市一条道路因更名引起当地居民争议,郑州市郑东新区祭城街道办的居民朱广义等人提起行政诉讼,将郑州市政府告上法庭。近日,最高法第四巡回法庭公开了驳回此案再审申请的行政裁定书。

在这份裁定书中,最高人民法院称,地名更改的乱象,呼唤着地名管理更加法治化。如果能为地名的命名、更名、销名等行政决策设置一个犹豫期,让公民有机会提起一个预防性的禁止诉讼,无疑将会减少盲目决策所造成的社会成本和财政成本。“但在法律制度进一步完善之前,我们只能依据现行法律规定驳回再审申请人对本案所提起的再审申请。”

2015年9月,因不服郑州市政府发布的公告,将祭城路更名为平安大道,居住在该街道的朱广义等五名居民将郑州市政府告上法庭。

“2013年起,民政所的工作人员多次向社区发放民意调查表,所有人都不同意改动祭城路的名字。直到2015年5月,我从报纸上看到市政府发布的更名公告,便去找地名管理办公室问询。负责人告诉我,‘祭’不吉利,改成‘平安大道’好听。”朱广义告诉界面新闻记者,“随意更改地名是违法的行为。我开始申请信息公开,市政府答复说,‘平安大道’是经过专家反复论证,相关部门和人民群众同意,最后由民政部地名研究所再次论证才由政府法定命名的。”

朱广义决定提起行政诉讼。起诉书显示,朱广义等人请求依法判决郑州市政府撤销更名公告,恢复原祭城路路名。2015年9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受理该案。当时,朱广义收到了3000多名居民的支持签名。

郑州市政府应诉时答辩称,“祭城路”的更名与原告无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至于更名的原因,是因为“祭(zhà)”字读音生僻,沿线单位提出了更名申请,郑州新区作为商务金融中心,外来人口众多,生僻字也给外来客商造成诸多不便。且更名经过了必要的公示和政府常务会议的讨论。

2016年8月,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郑州市政府的说法,以五人不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资格为由,驳回起诉。之后,朱广义等人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2017年11月,河南省高院作出二审裁定,以相同的理由维持了原判。省高院认为,原告的利益诉求虽反映了公民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但尚未形成行政诉讼上的利害关系,不具有提请法院审查被诉道路更名行为的起诉资格。

朱广义遂向最高法申请再审。代理该案的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党青告诉界面新闻记者,地名本身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祭城路的地名具有悠久的历史,涉及到申诉人的历史传承、文化认同、乡愁情结、灵魂归宿等精神文化权益,肯定是一种合法权益。“这部分在目前行政诉讼中缺失了,应当有指引实务操作的司法解释或批复,弥补法律的漏洞。否则,地方法院不能随意作出裁判。”

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驳回了再审申请。在这份裁定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再审理由难以推翻驳回起诉的原审裁判。“原告主张的精神文化权益,即使某些权益属于行政诉讼法规定的权利保护范围,但如果被诉行政行为并非针对特定个人,原告只是有可能受到其影响的不特定公众中的一个或者一部分,那他也不具有提起行政诉讼的资格。”

对于再审申请被驳回,朱广义告诉界面新闻记者,还会为此案继续努力。该案的另一位代理律师河南帅法律师事务所张锦宏接受界面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法院是依据法律关于行政诉讼主体是否适格作的程序性审查,没有实体审查修改地名的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一直关注此案的文化遗产保护学者彭保红对界面新闻说,祭城路历史上叫祭国,最早为商朝的邦国,有3500多年的历史传承。“我之前在祭城镇政府任职,祭城镇有一百多平方公里,几乎人人知道它的历史。现在祭城镇只剩下了祭城办事处和祭城路。且遗址保护做得并不好,遗址保护面积只剩下48亩。”

彭保红指出,有关祭城的地名一直在消失。道路对人的感官意识强。“祭城路”的名字一改,祭城的保护名存实亡。“如果不是老人们提起诉讼,祭城办事处也要被撤掉。这个案子本身最重要的意义也是增强公民对于历史文化遗址的保护意识。”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