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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热议科创板门槛:高于新三板低于创业板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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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热议科创板门槛:高于新三板低于创业板成共识

“并不是简单的设立投资者门槛,科创板挂牌企业门槛要更细化,投资者保护制度也应较主板市场更为完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当下金融圈最火的莫过于“科创板”和“注册制”。

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消息公布后,A股创投板块迎来连日上涨。另已有上市公司表示旗下参股的企业有望受益于科创板的设立。

券商投行方面自然也对科创板保持高度关注。“最近因为科创板的事,公司高层也在频繁去上交所开会,”沪上地区某券商投行人员向界面新闻表示,“不过因为目前科创板的制度细则还没落地,我们能做的工作也不多,还是停留在对现有客户进行筛查。”

“高于新三板,低于创业板”,对于这一科创板企业的挂牌门槛市场上已无异议,但具体如何落实尚无定论。虽然如此,我们仍可以从此前监管层的表态中,找出科创板可能挂牌标准的些许痕迹。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提出试点的创新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

其中,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也表示,将推动资本市场支持互联网等高科技企业做强做优。调整创新企业上市的财务准入门槛,针对其高成长、高投入、盈利周期长的特点,明确纳入试点的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和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证监会定义的创新企业及其上市门槛,对科创板未来的制度设立极具参考性。”北京地区某券商行业分析师认为,在今年港股允许未有收入或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权的创新产业公司以及已在海外上市的创新产业企业上市后,新兴的科创板也有望吸纳同股不同权的红筹公司,以及尚在亏损的科创行业公司。

国泰君安新股研究员王政之也表示,区别于传统IPO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是境内注册企业,科创板在股权机构上或采取更为灵活的手段,不仅是境内注册企业可以上市,境外红筹企业也可以经过证监会批准后在科创板上市。

同时,科创板也或将放宽盈利要求,以所属行业(比如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科技类行业)、企业估值或者营业收入等多重标准来判断是否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考核标准多元化,整体将会沿袭部分战略新兴板和创新类企业存托凭证的发行要求。

虽然有了大致的方向和前述政策的借鉴,采访中,券商投行人士还是表示,具体的行动仍需静待科创板细化的准入门槛下发。

北京地区某大型券商人员就表示,目前为迎接科创板能做的准备工作不多。“市面上优质的科创企业早都被券商‘淘走’,现阶段已经很难再找出新的科创企业,毕竟新经济的概念也不是火了一天两天”。

“在具体细则下发前,想要找到创业板企业与新三板企业的中间点,也就是科创板的挂牌标准,对我们而言并不容易。”上述沪上地区券商投行人员解释称,科创板必然要有别于新三板实现连续竞价,又存在极大可能有别于创新板,放开对挂牌企业的盈利要求。另外,科创类企业多处在发展初期,其盈利模式模式也更不便于投资者理解。这种情况下,简单挂牌门槛筛选出的科创板挂牌企业就存在很大的隐患。

“并不是简单的设立投资者门槛,由投资者自负盈亏就可以。科创板挂牌企业门槛要更细化,投资者保护制度也应较主板市场更为完善。”该名投行人员表示。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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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热议科创板门槛:高于新三板低于创业板成共识

“并不是简单的设立投资者门槛,科创板挂牌企业门槛要更细化,投资者保护制度也应较主板市场更为完善。”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当下金融圈最火的莫过于“科创板”和“注册制”。

在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消息公布后,A股创投板块迎来连日上涨。另已有上市公司表示旗下参股的企业有望受益于科创板的设立。

券商投行方面自然也对科创板保持高度关注。“最近因为科创板的事,公司高层也在频繁去上交所开会,”沪上地区某券商投行人员向界面新闻表示,“不过因为目前科创板的制度细则还没落地,我们能做的工作也不多,还是停留在对现有客户进行筛查。”

“高于新三板,低于创业板”,对于这一科创板企业的挂牌门槛市场上已无异议,但具体如何落实尚无定论。虽然如此,我们仍可以从此前监管层的表态中,找出科创板可能挂牌标准的些许痕迹。

今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的若干意见》,提出试点的创新企业应当是符合国家战略、掌握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属于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软件和集成电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且达到相当规模的创新企业。

其中,已在境外上市的大型红筹企业,市值不低于2000亿元人民币;尚未在境外上市的创新企业(包括红筹企业和境内注册企业),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亿元人民币且估值不低于200亿元人民币,或者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

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世界互联网大会上也表示,将推动资本市场支持互联网等高科技企业做强做优。调整创新企业上市的财务准入门槛,针对其高成长、高投入、盈利周期长的特点,明确纳入试点的企业不再适用有关盈利和不存在未弥补亏损的发行条件。

“证监会定义的创新企业及其上市门槛,对科创板未来的制度设立极具参考性。”北京地区某券商行业分析师认为,在今年港股允许未有收入或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同股不同权的创新产业公司以及已在海外上市的创新产业企业上市后,新兴的科创板也有望吸纳同股不同权的红筹公司,以及尚在亏损的科创行业公司。

国泰君安新股研究员王政之也表示,区别于传统IPO要求上市公司必须是境内注册企业,科创板在股权机构上或采取更为灵活的手段,不仅是境内注册企业可以上市,境外红筹企业也可以经过证监会批准后在科创板上市。

同时,科创板也或将放宽盈利要求,以所属行业(比如互联网、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新兴科技类行业)、企业估值或者营业收入等多重标准来判断是否符合科创板上市条件,考核标准多元化,整体将会沿袭部分战略新兴板和创新类企业存托凭证的发行要求。

虽然有了大致的方向和前述政策的借鉴,采访中,券商投行人士还是表示,具体的行动仍需静待科创板细化的准入门槛下发。

北京地区某大型券商人员就表示,目前为迎接科创板能做的准备工作不多。“市面上优质的科创企业早都被券商‘淘走’,现阶段已经很难再找出新的科创企业,毕竟新经济的概念也不是火了一天两天”。

“在具体细则下发前,想要找到创业板企业与新三板企业的中间点,也就是科创板的挂牌标准,对我们而言并不容易。”上述沪上地区券商投行人员解释称,科创板必然要有别于新三板实现连续竞价,又存在极大可能有别于创新板,放开对挂牌企业的盈利要求。另外,科创类企业多处在发展初期,其盈利模式模式也更不便于投资者理解。这种情况下,简单挂牌门槛筛选出的科创板挂牌企业就存在很大的隐患。

“并不是简单的设立投资者门槛,由投资者自负盈亏就可以。科创板挂牌企业门槛要更细化,投资者保护制度也应较主板市场更为完善。”该名投行人员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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