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农业银行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大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
今年下半年以来,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等现象受到高层重点关注,从国务院到一行两会均密集发声,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的政策密集出台。进入十月,国有大行纷纷出台措施纾解民企融资难问题。继中国银行《支持民营企业二十条》、工商银行“十条措施”后,农业银行今日出台二十二条措施支持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意见》围绕加大信贷投入、完善政策制度、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推进减费让利、拓宽融资渠道、助力企业纾困、确保商业可持续、加强组织领导与正向激励等八个方面,提出了二十二条针对性措施,着力破解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从《意见》内容具体来看:
一是建立民营企业“白名单”、增配战略性信贷计划、单列小微企业信贷增长计划等多种方式,加大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信贷投入;
二是完善政策制度,增强区域政策的差异化与分类指导能力,下沉小微企业信贷审批层级,建立重点民营企业审查审批“绿色通道”,推行“预授信”等方式提升办贷效率;
三是创新产品与服务模式,扩大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股权等抵质押物范围;加大与各级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的合作,推动完善政府增信机制。对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治理完善、信用记录良好、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民营企业,可发放信用贷款;
四是推进减费让利。对于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可提前开展贷款调查与评审,实现无还本续贷。
五是拓宽融资渠道。通过创新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拓宽投资标的范围、适度拉长资产久期,加大民营企业债券承销和投资力度。积极运用理财资金支持优质民营上市公司再融资、国企混改等股权融资需求。
六是助力企业纾困解困。实行“区分情况、一户一策”的风险化解策略,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不“一刀切”强行平仓,择优投资民营企业纾困专项债券和股权质押纾困基金。
近日,监管层多次表态支持以民企为主的小微企业发展。10月20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第十次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完善商业银行考核体系,提高民营企业授信业务的考核权重。11月5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实地督导”第四组前往浙江进行专项督导工作。6日,中国人民银行邀请了全国30家城商行主要负责人,在浙江泰隆商业银行的杭州总部召开了“全国城商行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经验交流暨现场推进会”。在这一背景下,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等各大金融机构纷纷行动,落实国家政策。
10月16日,工商银行与百家民营骨干企业签署《总对总合作协议》。据悉,截至目前,工行已通过多种渠道为民营企业提供了近百亿的融资支持,其中净增贷款42亿元,增幅5.15%;新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券24.5亿元;帮助三家民营企业完成共计15亿元的债券发行。
截至今年10月末,在工行有融资余额的民营企业近8万户,较年初增长8%,占全部融资企业客户数量近八成;融资余额2.1万亿元;平均贷款利率5.1%。
11月9日,中国银行发布《支持民营企业二十条》,并与超百家民营企业签署《总对总合作协议》,随后召开支持民营企业稳外贸稳投资座谈会。此外,中行推出两支信用风险缓释凭证。
11月9日,农业银行在宁波举行助力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推介会,宁波地区50余家优秀民营企业参加了本次推介会。农行投资银行部总裁彭向东表示,近三年来该行为民营企业累计发行债券超1000亿元。在10月2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后,农行承销发行了4期民企债务融资工具。
对于近日扶持民营企业的种种利好,华创证券固定收益分析师吉灵浩称,从目前决策层传达出来的信号来看,未来政策和金融机构将大力扶持民营企业融资。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占整个贷款的比例不到1/4,未来三年如果要实现“一二五”的目标,民营企业贷款在银行新增公司类贷款中的占比有望翻倍,根据目前的数据粗略估算,民营企业每年新增信贷有望达到5万亿以上,比目前多出3万亿左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