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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暂停IPO”谣言 证监会罚款王利坚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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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暂停IPO”谣言 证监会罚款王利坚3万元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王利坚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官网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网民王利坚因在今年6月传播“暂停新股IPO了”的信息,被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王利坚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指出,经查明,王利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8年6月19日16:40左右,王利坚在手机上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发布“证监会暂停新股IPO”的截图,于当日16:48使用注册的“口水杭州”论坛用户“hzer”账号在论坛子栏目“口水楼市”中发布了题为“暂停新股IPO了”的帖子,内容包括“新股”和上述截图。6月20日上午9:35左右,经提醒,王利坚在其同事帮助下删除该帖子。该帖子在“口水杭州”论坛发布至删除期间,共有28个回复和5029个查看。

浙江省证监局认为,上述“证监会将暂停新股IPO”截图系一张伪造的证监会官网截图,该截图显示“2018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临时会议,决定从2018年6月20日起暂停新股IPO”。证监会官网下“新闻发布会”栏目内容,并没有“2018年6月19日新闻发布会”这一页面。2018年6月19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辟谣澄清“证监会召开临时会议叫停IPO”为假消息,并表示该行为严重干扰市场正常传播秩序,编造虚假消息,应严肃处理。

处罚决定书称,上述事实,有相关截屏页面、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处罚决定书显示,王利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责令王利坚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事实上,最近几年新股发行进入常态化,每周五公布的IPO批文一直受到市场关注。尤其是在市场产生较大波动时,投资者往往将IPO视为维稳的工具。在A股历史上出现过9次IPO暂停情况,均是在市场出现下跌的情况。

就在11月2日证监会暂停IPO批文之后,也曾一度引发市场猜测,但有业内人士迅速表示“这并不意味着IPO暂停”,时隔一周之后,证监会恢复了IPO批文的下发。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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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暂停IPO”谣言 证监会罚款王利坚3万元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王利坚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官网披露的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网民王利坚因在今年6月传播“暂停新股IPO了”的信息,被责令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处罚决定书显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对王利坚传播虚假信息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依法向当事人告知了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指出,经查明,王利坚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8年6月19日16:40左右,王利坚在手机上看到微信朋友圈有人发布“证监会暂停新股IPO”的截图,于当日16:48使用注册的“口水杭州”论坛用户“hzer”账号在论坛子栏目“口水楼市”中发布了题为“暂停新股IPO了”的帖子,内容包括“新股”和上述截图。6月20日上午9:35左右,经提醒,王利坚在其同事帮助下删除该帖子。该帖子在“口水杭州”论坛发布至删除期间,共有28个回复和5029个查看。

浙江省证监局认为,上述“证监会将暂停新股IPO”截图系一张伪造的证监会官网截图,该截图显示“2018年6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召开临时会议,决定从2018年6月20日起暂停新股IPO”。证监会官网下“新闻发布会”栏目内容,并没有“2018年6月19日新闻发布会”这一页面。2018年6月19日下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辟谣澄清“证监会召开临时会议叫停IPO”为假消息,并表示该行为严重干扰市场正常传播秩序,编造虚假消息,应严肃处理。

处罚决定书称,上述事实,有相关截屏页面、情况说明、相关人员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处罚决定书显示,王利坚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关于“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传播媒介从业人员和有关人员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证券市场”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所述“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决定:责令王利坚改正,并处以3万元罚款。

事实上,最近几年新股发行进入常态化,每周五公布的IPO批文一直受到市场关注。尤其是在市场产生较大波动时,投资者往往将IPO视为维稳的工具。在A股历史上出现过9次IPO暂停情况,均是在市场出现下跌的情况。

就在11月2日证监会暂停IPO批文之后,也曾一度引发市场猜测,但有业内人士迅速表示“这并不意味着IPO暂停”,时隔一周之后,证监会恢复了IPO批文的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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