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门诊大额疾病用药管理

近日,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印发新组建成立后的1号文件——《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医保门诊大额疾病用药管理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1月15日起将17种抗癌药纳入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按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门诊大额疾病(门诊慢性病)用药管理,全省统一执行。文件同时明确了17种抗癌药医保支付比例和经办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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