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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再通报杠岗香食品被曝生产劣质外卖料理包: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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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再通报杠岗香食品被曝生产劣质外卖料理包:责令停产停业

针对网络上曝出的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每天生产40万份劣质外卖料理包事件,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通报称,未发现该企业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但因生产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停产停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针对网络上曝出的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每天生产40万份劣质外卖料理包事件,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通报称,未发现该企业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但因生产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停产停业。

梨视频11月16日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食品制作劣质料理包。视频还显示,加工车间的工人直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肉,用手搅拌酱汁,并感叹“太恶心了”,有员工称,“自己看了都不想吃”。还有员工称,为了增加重量,会往牛肉里面注射大豆蛋白。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杠岗香料理包在全国排在第一梯队,一天产40万份,为全国最高,用于外卖的超过50%,每个省都有代理商,其中,仅华东地区的外卖月销量就高达300万份,主要消费群体是白领和学生。

该视频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合肥市食药监随即介入调查,并于11月17日发布调查通报称,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排骨、牛肉、大豆蛋白等食品原料进货验证资料齐全,未发现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大豆蛋白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1月22日上午,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再次通报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称,该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该企业库存的排骨、牛肉、大豆分离蛋白等食品原料进货验证资料齐全,未发现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查阅一年来的冷库温度监测记录未发现异常。

通报称,2018年该企业采购使用过的排骨粒生产日期介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5月30日之间,均在保质期内(保质期12个月),购进单价20.5-22元/公斤。剩余库存的排骨粒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大豆分离蛋白属于普通食品原料,可用于料理包生产。该企业将其用于牛肉类料理包制作,与调味料一起采取注射滚揉或直接滚揉工艺加入,起到改善口感、调味等作用。

此外,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在库的食品原料和成品进行全面抽样送检(共计12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不过通报也指出,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存在下列问题:生产车间地面破损不平整,有积水。生产环节操作存在不规范:部分待解冻物料直接接触地面;拌揉腌制中存在半成品落地,捡起后直接使用;徒手转运腌制物料及料液,转运工具直接放置地面;接触过地面的托盘叠放于半成品上。人员卫生管理不规范:部分操作工工作服不整洁,包装工口罩佩戴不规范,包装操作时使用手机。

通报称,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目前,合肥市食药监部门已启动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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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再通报杠岗香食品被曝生产劣质外卖料理包:责令停产停业

针对网络上曝出的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每天生产40万份劣质外卖料理包事件,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通报称,未发现该企业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但因生产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停产停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针对网络上曝出的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每天生产40万份劣质外卖料理包事件,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最新通报称,未发现该企业使用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但因生产过程中存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已责令停产停业。

梨视频11月16日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涉嫌使用过期食品制作劣质料理包。视频还显示,加工车间的工人直接捡起掉落在地上的肉,用手搅拌酱汁,并感叹“太恶心了”,有员工称,“自己看了都不想吃”。还有员工称,为了增加重量,会往牛肉里面注射大豆蛋白。

该企业负责人表示,目前杠岗香料理包在全国排在第一梯队,一天产40万份,为全国最高,用于外卖的超过50%,每个省都有代理商,其中,仅华东地区的外卖月销量就高达300万份,主要消费群体是白领和学生。

该视频被曝光后引发广泛关注。合肥市食药监随即介入调查,并于11月17日发布调查通报称,合肥杠岗香食品有限公司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排骨、牛肉、大豆蛋白等食品原料进货验证资料齐全,未发现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大豆蛋白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11月22日上午,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再次通报调查处理结果。通报称,该企业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该企业库存的排骨、牛肉、大豆分离蛋白等食品原料进货验证资料齐全,未发现过期食品原料和成品。查阅一年来的冷库温度监测记录未发现异常。

通报称,2018年该企业采购使用过的排骨粒生产日期介于2017年12月19日至2018年5月30日之间,均在保质期内(保质期12个月),购进单价20.5-22元/公斤。剩余库存的排骨粒生产日期为2018年4月24日。大豆分离蛋白属于普通食品原料,可用于料理包生产。该企业将其用于牛肉类料理包制作,与调味料一起采取注射滚揉或直接滚揉工艺加入,起到改善口感、调味等作用。

此外,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在库的食品原料和成品进行全面抽样送检(共计12批次),检验结果均为合格。

不过通报也指出,该企业生产过程控制存在下列问题:生产车间地面破损不平整,有积水。生产环节操作存在不规范:部分待解冻物料直接接触地面;拌揉腌制中存在半成品落地,捡起后直接使用;徒手转运腌制物料及料液,转运工具直接放置地面;接触过地面的托盘叠放于半成品上。人员卫生管理不规范:部分操作工工作服不整洁,包装工口罩佩戴不规范,包装操作时使用手机。

通报称,该企业未按规定实施生产过程控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六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给予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目前,合肥市食药监部门已启动全市肉制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进一步排查食品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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