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于2018年11月27日收到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通知,中国信达及其全资子公司信达投资已分别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信达拟将其持有的全部信达地产796,570,892股股份(均为限售流通股,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27.93%)协议转让给信达投资。
公告指出,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财政部审批,目前双方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据查阅,本次国有股权协议转让前,中国信达持有信达地产796,570,892股股份(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27.93%);信达投资直接持有信达地产774,518,291股股份,通过海南建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建信”)间接持有信达地产10,369,100股股份,信达投资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信达地产784,887,391股股份(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27.52%)。
2018年9月28日,中国信达与信达投资签署《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信达投资有限公司之股权托管协议》,中国信达将所持信达地产796,570,892股股份(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27.93%)除收益权、处分权、认股权之外的权利全部委托给信达投资管理。
2018年11月1日,信达投资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豁免信达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744号),核准豁免信达投资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截至本公告日,信达投资持有信达地产的表决权比例合计为55.45%。
本次国有股权协议转让后,中国信达将不再直接持有信达地产的股份;信达投资将直接持有信达地产1,571,089,183股股份(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55.09%),通过海南建信间接持有信达地产10,369,100股股份(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0.36%),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持有信达地产1,581,458,283股股份,占信达地产总股本的55.45%。本次国有股权协议转让后,信达投资成为信达地产的第一大股东,信达地产的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因本次协议转让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因此不受发行完成后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限制,但信达投资应遵守本次协议受让的股份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的承诺。
来源:观点地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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