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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涉犬新规出台:遛狗必须携带免疫证明或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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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涉犬新规出台:遛狗必须携带免疫证明或标牌

11月29日,广东省通过了《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对动物饲养管理责任作出专款规定。

文/詹丹晴

11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下称《条例》),对动物饲养管理责任作出专款规定,其中提出,禁止携带犬类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否则最高将处以200元罚款,此外,携带犬类外出时必须携带免疫证明或标牌,加戴口嚼或嘴套。

此前,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已出台了相关的养犬管理条例,但在实际操作中,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发生。记者从广州市卫计委了解到,2017年广州被犬咬伤的人数高达105555人,日均约289人被狗咬伤。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秘书长何卫民告诉记者,《条例》出台后,最关键的还是宣传和执行。

遛狗不带嘴套将被罚款

根据《条例》规定,饲养动物应当依法进行疫病检疫免疫。依法需要进行疫病强制免疫的动物,未经免疫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外出的,应当同时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动物佩戴相应标牌。

针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或其他指定的部门予以处罚。

《条例》对不携带免疫证明的行为也增加相应罚则,规定携带已免疫饲养动物外出,但未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动物佩戴相应标牌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猫等动物外出的,应当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犬(猫)笼,主动避让行人,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犬只应当佩戴口嚼或者嘴套,并禁止进入人口密集区域。

记者走访发现,许多市民平时遛狗并未有携带疫苗证明的习惯,也很少给狗狗戴上狗套。不过,家住白云区的吴女士告诉记者,规定出台后就会给自家爱狗戴上狗套,虽然有点丑,但对狗狗好,不会乱吃东西,而且也不会轻易对他人造成伤害。

不及时清理粪便最高罚款200元

面对近年来频发的犬类伤人、扰民事件,最新《条例》也规定,除携带工作犬、导盲犬、扶助犬或者为动物开设专门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猫、家禽及观赏鸟类等动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未经同意的室外公共场所。对于违反者,由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对未即时清理狗狗粪便作出了罚款规定:未即时清理动物的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县级以上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广州深圳养狗逾期不登记将被没收犬只

在《条例》出台以前,广州、深圳、珠海已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其中对养犬免疫证明、养犬登记、出入场所等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1月28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对《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作出相关修改,删去了养狗管理费制度,对养犬登记制度做了更细化的规定:未经登记养犬的,每只处以500元罚款;逾期仍不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2000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珠海亦实行养犬登记制度,《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龄满三个月的,在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后,养犬人应当凭犬只免疫证明,到居住地或者单位住所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签署依法养犬承诺书。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

《广州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本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对养犬不登记、不按时续期的,将按照规定给予三天的补办期限,对经警告教育拒不整改的,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处罚,可没收犬只并处2000元罚款。

除了以上三个城市外,广东省各地已经加快推动养犬条例的出台。据悉,东莞、佛山的养犬管理条例或有望明年能出台。《条例》中亦明确规定,各地级以上市应当制定养犬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就养犬免疫及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多地对遛狗时间作出限制 广东尚未有规定

除了对养犬疫苗、犬只出入场所、养犬作出规定外,记者梳理发现,省外一些地方还对遛狗时间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

11月8日,杭州市城管委决定从11月15日起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犬类整治专项行动,并对小型观赏犬的外出时间作出规定,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违反规定的,将面临200-1000元的罚款。

10月29日,云南省文山市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其中规定,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溜犬。

早在2009年,福建省福州市就出台条例规定,携犬出户的时间为每日晚19点至次日凌晨7点。

目前《条例》中对遛狗时间并未作出相关规定。何卫民向记者表示,限制遛狗时间执行起来会非常困难,即使不在规定时间内遛狗,也很难有相关执法人员能及时到场。

被犬咬伤人数高企 执行难度大

《条例》的出台,为今后犬只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不少市民对此表示认可。家住潮州市湘桥区的苏先生表示,从立法层面规范养狗和狗主人的行为,保障他人安全,这样市民可以拥有一个比较好的环境。

不过,记者走访发现,尽管广州市已经出台了养犬条例,但在实际执行中,遛狗不牵绳的情况仍然非常常见,部分街坊甚至没有为爱犬办理登记。2018年,广州登记在册犬只累计达到约10万只,不过这一数字与广州实际保有犬只数仍有较大差距。

家住白云区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对广州养犬条例不太了解,已经给家中的狗狗打了疫苗针,但没有带其办理登记。她向记者透露,周边养狗的特别多,但是很少人会注意这个。

根据广州市卫计委的相关数据,近十年来因犬咬致狂犬病维持在低水平,自2014年起广州市没有被本地犬只所伤而致发病的报告,但犬伤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17年,广州市统计暴露例数166324人,比2016年增加了25.79%,其中被犬咬伤的人数高达105555人,日均约289人被狗咬伤。

何卫民告诉记者,《条例》出台后,宣传和执行是关键。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除了媒体外,社区物业也要更多地宣传这个条例,让老百姓知道这些不文明行为会被罚款,这样效果会好一点。

此外,何卫民表示,虽然《条例》已经有了,但执行起来仍然很有难度,当诸如不牵狗绳、不处理犬只排泄物的不文明行为发生时,除非能够当场发现,当场查获,否则事后很难处理,再加上执法力量有限,也很难每天都能进行巡查。

何卫民建议,相关的执法部门也要跟得上,不要把这个当小事,真正重视起来,定期举行不文明养犬的专项执法活动,才能对不文明养犬起到一个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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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涉犬新规出台:遛狗必须携带免疫证明或标牌

11月29日,广东省通过了《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工作条例(修订草案)》,对动物饲养管理责任作出专款规定。

文/詹丹晴

11月29日,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广东省爱国卫生条例工作条例(修订草案)》(下称《条例》),对动物饲养管理责任作出专款规定,其中提出,禁止携带犬类进入公共交通工具、室内公共场所,否则最高将处以200元罚款,此外,携带犬类外出时必须携带免疫证明或标牌,加戴口嚼或嘴套。

此前,广州、深圳、珠海等地已出台了相关的养犬管理条例,但在实际操作中,不文明养犬行为时有发生。记者从广州市卫计委了解到,2017年广州被犬咬伤的人数高达105555人,日均约289人被狗咬伤。广东省宠物行业协会秘书长何卫民告诉记者,《条例》出台后,最关键的还是宣传和执行。

遛狗不带嘴套将被罚款

根据《条例》规定,饲养动物应当依法进行疫病检疫免疫。依法需要进行疫病强制免疫的动物,未经免疫不得携带外出,需要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外出的,应当同时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动物佩戴相应标牌。

针对违反该规定的行为,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由公安部门或其他指定的部门予以处罚。

《条例》对不携带免疫证明的行为也增加相应罚则,规定携带已免疫饲养动物外出,但未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动物佩戴相应标牌的,对单位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此外,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猫等动物外出的,应当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犬(猫)笼,主动避让行人,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犬只应当佩戴口嚼或者嘴套,并禁止进入人口密集区域。

记者走访发现,许多市民平时遛狗并未有携带疫苗证明的习惯,也很少给狗狗戴上狗套。不过,家住白云区的吴女士告诉记者,规定出台后就会给自家爱狗戴上狗套,虽然有点丑,但对狗狗好,不会乱吃东西,而且也不会轻易对他人造成伤害。

不及时清理粪便最高罚款200元

面对近年来频发的犬类伤人、扰民事件,最新《条例》也规定,除携带工作犬、导盲犬、扶助犬或者为动物开设专门服务区域外,禁止携带犬、猫、家禽及观赏鸟类等动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以及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未经同意的室外公共场所。对于违反者,由公安机关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以下罚款。

此外,《条例》还对未即时清理狗狗粪便作出了罚款规定:未即时清理动物的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县级以上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广州深圳养狗逾期不登记将被没收犬只

在《条例》出台以前,广州、深圳、珠海已出台了养犬管理条例,其中对养犬免疫证明、养犬登记、出入场所等都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11月28日,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对《深圳市养犬管理条例》作出相关修改,删去了养狗管理费制度,对养犬登记制度做了更细化的规定:未经登记养犬的,每只处以500元罚款;逾期仍不补办登记的,每只处以2000元罚款,并可没收犬只。

珠海亦实行养犬登记制度,《珠海经济特区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犬龄满三个月的,在接受狂犬病免疫接种后,养犬人应当凭犬只免疫证明,到居住地或者单位住所地的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领取《养犬登记证》和犬牌,并签署依法养犬承诺书。未经登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饲养犬龄满三个月的犬只。

《广州养犬管理条例》规定,本市行政街辖区为养犬严格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镇辖区为养犬一般管理区,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制度。对养犬不登记、不按时续期的,将按照规定给予三天的补办期限,对经警告教育拒不整改的,将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处罚,可没收犬只并处2000元罚款。

除了以上三个城市外,广东省各地已经加快推动养犬条例的出台。据悉,东莞、佛山的养犬管理条例或有望明年能出台。《条例》中亦明确规定,各地级以上市应当制定养犬管理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就养犬免疫及管理作出具体规定。

多地对遛狗时间作出限制 广东尚未有规定

除了对养犬疫苗、犬只出入场所、养犬作出规定外,记者梳理发现,省外一些地方还对遛狗时间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

11月8日,杭州市城管委决定从11月15日起到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犬类整治专项行动,并对小型观赏犬的外出时间作出规定,小型观赏犬出户的时间为每日19时至次日7时,违反规定的,将面临200-1000元的罚款。

10月29日,云南省文山市政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山市区犬类管理的通告》,其中规定,携犬出户时,犬只必须使用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米,并由成年人牵引。早上7:00至晚上22:00禁止溜犬。

早在2009年,福建省福州市就出台条例规定,携犬出户的时间为每日晚19点至次日凌晨7点。

目前《条例》中对遛狗时间并未作出相关规定。何卫民向记者表示,限制遛狗时间执行起来会非常困难,即使不在规定时间内遛狗,也很难有相关执法人员能及时到场。

被犬咬伤人数高企 执行难度大

《条例》的出台,为今后犬只的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不少市民对此表示认可。家住潮州市湘桥区的苏先生表示,从立法层面规范养狗和狗主人的行为,保障他人安全,这样市民可以拥有一个比较好的环境。

不过,记者走访发现,尽管广州市已经出台了养犬条例,但在实际执行中,遛狗不牵绳的情况仍然非常常见,部分街坊甚至没有为爱犬办理登记。2018年,广州登记在册犬只累计达到约10万只,不过这一数字与广州实际保有犬只数仍有较大差距。

家住白云区的吴女士告诉记者,她对广州养犬条例不太了解,已经给家中的狗狗打了疫苗针,但没有带其办理登记。她向记者透露,周边养狗的特别多,但是很少人会注意这个。

根据广州市卫计委的相关数据,近十年来因犬咬致狂犬病维持在低水平,自2014年起广州市没有被本地犬只所伤而致发病的报告,但犬伤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2017年,广州市统计暴露例数166324人,比2016年增加了25.79%,其中被犬咬伤的人数高达105555人,日均约289人被狗咬伤。

何卫民告诉记者,《条例》出台后,宣传和执行是关键。政府应该加大宣传力度,除了媒体外,社区物业也要更多地宣传这个条例,让老百姓知道这些不文明行为会被罚款,这样效果会好一点。

此外,何卫民表示,虽然《条例》已经有了,但执行起来仍然很有难度,当诸如不牵狗绳、不处理犬只排泄物的不文明行为发生时,除非能够当场发现,当场查获,否则事后很难处理,再加上执法力量有限,也很难每天都能进行巡查。

何卫民建议,相关的执法部门也要跟得上,不要把这个当小事,真正重视起来,定期举行不文明养犬的专项执法活动,才能对不文明养犬起到一个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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