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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外资控股券商诞生,瑞银证券拔得头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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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外资控股券商诞生,瑞银证券拔得头筹

这是《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证监会核准的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3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于近日依法核准瑞银(UBS AG)增持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由24.99%增加至51%,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这是《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证监会核准的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5月2日,证监会受理瑞银证券的《证券公司变更5%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审批》;7月17日,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至11月30日核准股权变更,共历时212天。

据悉,瑞银将收购中国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12.01%及14%瑞银证券股权。此次股权收购交易完成后,瑞银证券的股东方及持股比例将相应变更为:瑞银集团(51%)、北京国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4.01%),以及中国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99%)。

瑞银证券原股权结构

 

“在监管机构与股东方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很荣幸瑞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上再创‘第一’。控股瑞银证券后,我们能更好地实现中国资本市场的机遇,以期为瑞银集团作出更大的贡献。”瑞银证券总经理钱于军先生表示。

瑞银集团亚太区总裁施许怡敏女士认为,对于瑞银来说,这是一个值得骄傲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瑞银中国业务战略的重要一环。“瑞银证券是我们在国内的投资银行业务平台。未来我们与瑞银证券更紧密的联结将加强亚太区内业务协作,这对我们为客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非常关键。

据了解,瑞银集团以全球的财富管理以及在瑞士的银行为核心,2017年公司290.67亿瑞士法郎(约合291亿美元)营收中,55%来自于财富管理业务, 是全球最大的财富管理公司。

而从其全球财富管理业务的管理资产分布情况来看,亚太地区财富管理规模占比不断提升,2011年占比仅为22%,到2017年已经提升至33%,已成为目前亚太地区资产管理财模最大的外国财富管理公司。公司也在17年年报中指明了在亚太地区尤其是中国的巨大市场潜力与机遇,将中国市场列为战略核心。

“拓展中国业务是我们的战略重点。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对瑞银在中国的业务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机遇,包括旗下财富管理,投资银行以及资产管理三大业务。自1989年正式在中国内地市场开展业务,瑞银一直以来都是外商投资中国的领跑者。控股瑞银证券印证了我们对中国市场的长期承诺,我们将继续寻求更多业务机会。”瑞银集团首席执行官安思杰先生表示。

事实上,谋求控股地位一直是大多数外资机构在华发展业务的一大诉求。

2017年初,摩根士丹利和瑞银集团获准对其在华证券合资企业(分别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和瑞银证券)增持股份比例至49%, 这已经是当时的监管上限。

2018年4月28日,证监会公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同时宣布,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该办法和服务指南的要求,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5月2日,瑞银向证监会申请将瑞银证券的股权比例从24.99%增至51%,成为首家在中国内地申请控股证券公司的外资机构。

随后,野村控股株式会社、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等多家海外机构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拟持股比例均为51%。目前,上述两家的申请材料均已获得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

平安证券非银分析师陈雯认为,由于分支机构网点的限制,外资券商在个人经纪业务方面没有优势,而对于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将会成为其主攻方向,同时拥有银证牌照的外资投行更具优势,并对研究业务提出要求;创新业务、跨境并购以及外汇交易业务方面外资将具有明显优势,而资管业务以及信用类业务也将会成为部分券商发力点。

“整体来看外资券商的冲击影响有限,我国现有业务的市场规模和较强的监管会对外资券商产生影响,而对于资本金的需求将会成为制约外资券商扩大业务规模的重要因素。”她表示,“此外资源基础的先天不足也会使得外资券商存在木桶效应,缺乏发展成为综合型券商的能力。预计未来行业集中度会有进一步提升的趋势,中小券商的竞争加剧需警惕。”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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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家外资控股券商诞生,瑞银证券拔得头筹

这是《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证监会核准的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11月30日晚间,证监会发布消息称,于近日依法核准瑞银(UBS AG)增持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比由24.99%增加至51%,核准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实际控制人。这是《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证监会核准的首家外资控股证券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5月2日,证监会受理瑞银证券的《证券公司变更5%以上股权的实际控制人审批》;7月17日,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至11月30日核准股权变更,共历时212天。

据悉,瑞银将收购中国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及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12.01%及14%瑞银证券股权。此次股权收购交易完成后,瑞银证券的股东方及持股比例将相应变更为:瑞银集团(51%)、北京国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3%)、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4.01%),以及中国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1.99%)。

瑞银证券原股权结构

 

“在监管机构与股东方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很荣幸瑞银在中国的发展历程上再创‘第一’。控股瑞银证券后,我们能更好地实现中国资本市场的机遇,以期为瑞银集团作出更大的贡献。”瑞银证券总经理钱于军先生表示。

瑞银集团亚太区总裁施许怡敏女士认为,对于瑞银来说,这是一个值得骄傲的重要里程碑,也是瑞银中国业务战略的重要一环。“瑞银证券是我们在国内的投资银行业务平台。未来我们与瑞银证券更紧密的联结将加强亚太区内业务协作,这对我们为客户提供全面解决方案非常关键。

据了解,瑞银集团以全球的财富管理以及在瑞士的银行为核心,2017年公司290.67亿瑞士法郎(约合291亿美元)营收中,55%来自于财富管理业务, 是全球最大的财富管理公司。

而从其全球财富管理业务的管理资产分布情况来看,亚太地区财富管理规模占比不断提升,2011年占比仅为22%,到2017年已经提升至33%,已成为目前亚太地区资产管理财模最大的外国财富管理公司。公司也在17年年报中指明了在亚太地区尤其是中国的巨大市场潜力与机遇,将中国市场列为战略核心。

“拓展中国业务是我们的战略重点。中国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对瑞银在中国的业务来说是一个重大的机遇,包括旗下财富管理,投资银行以及资产管理三大业务。自1989年正式在中国内地市场开展业务,瑞银一直以来都是外商投资中国的领跑者。控股瑞银证券印证了我们对中国市场的长期承诺,我们将继续寻求更多业务机会。”瑞银集团首席执行官安思杰先生表示。

事实上,谋求控股地位一直是大多数外资机构在华发展业务的一大诉求。

2017年初,摩根士丹利和瑞银集团获准对其在华证券合资企业(分别为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和瑞银证券)增持股份比例至49%, 这已经是当时的监管上限。

2018年4月28日,证监会公布《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允许外资持股比例最高可达51%,同时宣布,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根据该办法和服务指南的要求,向证监会提交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者设立合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

5月2日,瑞银向证监会申请将瑞银证券的股权比例从24.99%增至51%,成为首家在中国内地申请控股证券公司的外资机构。

随后,野村控股株式会社、J.P. Morgan Broking (Hong Kong) Limited等多家海外机构先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设立外商投资证券公司的申请材料,拟持股比例均为51%。目前,上述两家的申请材料均已获得证监会第一次反馈意见。

平安证券非银分析师陈雯认为,由于分支机构网点的限制,外资券商在个人经纪业务方面没有优势,而对于高净值客户的财富管理将会成为其主攻方向,同时拥有银证牌照的外资投行更具优势,并对研究业务提出要求;创新业务、跨境并购以及外汇交易业务方面外资将具有明显优势,而资管业务以及信用类业务也将会成为部分券商发力点。

“整体来看外资券商的冲击影响有限,我国现有业务的市场规模和较强的监管会对外资券商产生影响,而对于资本金的需求将会成为制约外资券商扩大业务规模的重要因素。”她表示,“此外资源基础的先天不足也会使得外资券商存在木桶效应,缺乏发展成为综合型券商的能力。预计未来行业集中度会有进一步提升的趋势,中小券商的竞争加剧需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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