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

佛山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

扫一扫下载界面新闻APP

佛山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包括受处理处分干部评估任用机制在内的一系列容错纠错工作举措,释放出鼓励担当作为、宽容失误错误的强烈信号。

作者:李静

“你不用悲观消极,对受处分干部我们出台了帮扶教育和评估任用机制,只要改好了,仍然可以争取重新任用。”近日,南海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某镇党委委员赵刚(化名)告知处理结果,将处分决定书给其签收时,还给他一封《致受处分干部的关爱提醒信》。

赵刚因失职失责受到处分,并被免去党委委员职务。看了关爱提醒信,又听了南海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话,他表示要更用心工作,纠正错误、努力作为。

今后,佛山市各级党员干部如果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后及时主动纠错的,有了一条重新评估任用的制度通道。日前,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包括受处理处分干部评估任用机制在内的一系列容错纠错工作举措,释放出鼓励担当作为、宽容失误错误的强烈信号。

激励:从容误到容错13种情形可容错免责

中央高度重视激励干部积极性。11月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激发干部积极性。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015年8月,我市就曾出台《关于落实省委“三个区分”激发改革创业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的工作规程,大胆提出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意见》起草组负责人介绍,从过去的“容误”到今天的“容错”,就是要切切实实做到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工作新局面。

《意见》明确,对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但仍然出现失误错误的,只要不违反党纪国法,不存在主观故意,没有谋取私利,且未直接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都可以按要求启动容错工作程序。根据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6个标准,认定是否容错,其中落实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对13种情形可直接认定为“容错免责”情形。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容错结果运用。凡是认定容错但仍需追责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理;经认定容错免责的,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多个方面都不受负面影响。

市法律顾问团成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林瑞青表示,相比此前“容误”探索,《意见》 关于“容错启动条件”的规定,适用范围更广、操作更加简易清晰,更能凸显“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

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改革既需要顶层的科学设计,也需要基层的创新探索,尤其是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如果领导干部仍困身于“不愿为”“不敢为”的心理,那么势必落入不闯不试不改革的境地,深化改革就难见成效。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营造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深化改革的内生动力。

保护:及时纠错防止走弯路 体现组织关爱温度

容错机制让干部放开手脚、轻装上阵,纠错机制则树立起“规矩意识”,有错必纠、有过必改,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纠正,对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体现组织最大的关爱和保护。

按照《意见》,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党员干部等是纠错纠偏的五大主体。对具体如何纠错纠偏,《意见》 也进行了对应说明,例如各级党委(党组)要对各类问题抓早抓小、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员干部自身要主动挽回损失认真整改等。这些纠错纠偏的具体指导,就是五大纠错主体贯彻落实纠错的“操作说明书”。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佛山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与中央、省相关工作精神一脉相承。而结合当前佛山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容错纠错的制度链正在探索延展。

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要对出现失误错误的干部开展教育帮扶,建立健全受处理处分干部评估任用机制,这都是对容错纠错机制的进一步具化和落地。如南海区前期就探索建立了“教育帮扶和评估任用机制”,进一步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思路,让受处分干部改正、改好有受到组织关注和重新审视的制度通道。“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帮扶和评估任用,充分体现了鼓励干部积极作为、奋进奋发的导向。”

适用范围

全市公务员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全市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

启动条件

对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但仍然出现失误错误的,只要不违反党纪国法,不存在主观故意,没有谋取私利,且未直接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都可按要求启动容错工作程序。

认定标准

1  看动机态度:是出于公心还是以权谋私,是主动交代问题还是消极对抗组织,分清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

2  看客观条件:是不可抗因素还是可预知可预控造成,是外在条件变化或认知局限、经验不足导致还是玩忽职守、疏忽轻视造成,分清是履职尽责还是失职失责;

3  看程序方法:是经过集体决策还是个人专断独行,分清是民主决策还是肆意妄为;

4  看性质程度:是上级尚未明确规定时的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还是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有禁不止,分清是工作失误还是违纪违法;

5  看后果影响:是促进还是阻碍改革发展,是对局部利益或具体工作有一定影响还是损害了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分清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

6  看挽回损失:是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还是消极应对、放任损失,分清是主动纠错还是放任不管。

结果运用

1  经认定予以容错但仍需追责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理;

2  经认定容错免责的,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单位绩效目标考核、个人年度考核时均不作负面评价。

 

来源:佛山日报

原标题:落实容错纠错激励担当作为——我市进一步为改革创新营造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最新更新时间:12/03 16:53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评论

暂无评论哦,快来评价一下吧!

下载界面新闻

微信公众号

微博

佛山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

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提出了包括受处理处分干部评估任用机制在内的一系列容错纠错工作举措,释放出鼓励担当作为、宽容失误错误的强烈信号。

作者:李静

“你不用悲观消极,对受处分干部我们出台了帮扶教育和评估任用机制,只要改好了,仍然可以争取重新任用。”近日,南海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向某镇党委委员赵刚(化名)告知处理结果,将处分决定书给其签收时,还给他一封《致受处分干部的关爱提醒信》。

赵刚因失职失责受到处分,并被免去党委委员职务。看了关爱提醒信,又听了南海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的话,他表示要更用心工作,纠正错误、努力作为。

今后,佛山市各级党员干部如果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后及时主动纠错的,有了一条重新评估任用的制度通道。日前,中共佛山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提出了包括受处理处分干部评估任用机制在内的一系列容错纠错工作举措,释放出鼓励担当作为、宽容失误错误的强烈信号。

激励:从容误到容错13种情形可容错免责

中央高度重视激励干部积极性。11月26日,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次集体学习时,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激发干部积极性。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是更好促进事业发展,激励干部增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2015年8月,我市就曾出台《关于落实省委“三个区分”激发改革创业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以及相关的工作规程,大胆提出宽容改革创新中的“失误”。《意见》起草组负责人介绍,从过去的“容误”到今天的“容错”,就是要切切实实做到上级为下级担当、组织为个人担当、干部为事业担当,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以新担当新作为开创工作新局面。

《意见》明确,对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但仍然出现失误错误的,只要不违反党纪国法,不存在主观故意,没有谋取私利,且未直接造成严重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都可以按要求启动容错工作程序。根据动机态度、客观条件、程序方法、性质程度、后果影响、挽回损失等6个标准,认定是否容错,其中落实省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对13种情形可直接认定为“容错免责”情形。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容错结果运用。凡是认定容错但仍需追责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理;经认定容错免责的,在评优评先、选拔任用、表彰奖励、年度考核等多个方面都不受负面影响。

市法律顾问团成员、佛山科学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林瑞青表示,相比此前“容误”探索,《意见》 关于“容错启动条件”的规定,适用范围更广、操作更加简易清晰,更能凸显“三个区分开来”的精神。

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化改革既需要顶层的科学设计,也需要基层的创新探索,尤其是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如果领导干部仍困身于“不愿为”“不敢为”的心理,那么势必落入不闯不试不改革的境地,深化改革就难见成效。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就是要营造允许试错、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不断激发深化改革的内生动力。

保护:及时纠错防止走弯路 体现组织关爱温度

容错机制让干部放开手脚、轻装上阵,纠错机制则树立起“规矩意识”,有错必纠、有过必改,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纠正,对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体现组织最大的关爱和保护。

按照《意见》,各级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其他职能部门、党员干部等是纠错纠偏的五大主体。对具体如何纠错纠偏,《意见》 也进行了对应说明,例如各级党委(党组)要对各类问题抓早抓小、纪检监察机关要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党员干部自身要主动挽回损失认真整改等。这些纠错纠偏的具体指导,就是五大纠错主体贯彻落实纠错的“操作说明书”。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佛山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与中央、省相关工作精神一脉相承。而结合当前佛山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容错纠错的制度链正在探索延展。

佛山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意见》明确,要对出现失误错误的干部开展教育帮扶,建立健全受处理处分干部评估任用机制,这都是对容错纠错机制的进一步具化和落地。如南海区前期就探索建立了“教育帮扶和评估任用机制”,进一步落实“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思路,让受处分干部改正、改好有受到组织关注和重新审视的制度通道。“对受处分干部的教育帮扶和评估任用,充分体现了鼓励干部积极作为、奋进奋发的导向。”

适用范围

全市公务员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党员干部,全市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和有关工作人员。

启动条件

对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担当作为、履职尽责但仍然出现失误错误的,只要不违反党纪国法,不存在主观故意,没有谋取私利,且未直接造成严重损失或恶劣影响,都可按要求启动容错工作程序。

认定标准

1  看动机态度:是出于公心还是以权谋私,是主动交代问题还是消极对抗组织,分清是无心之过还是有意为之;

2  看客观条件:是不可抗因素还是可预知可预控造成,是外在条件变化或认知局限、经验不足导致还是玩忽职守、疏忽轻视造成,分清是履职尽责还是失职失责;

3  看程序方法:是经过集体决策还是个人专断独行,分清是民主决策还是肆意妄为;

4  看性质程度:是上级尚未明确规定时的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还是明令禁止后的有规不依、有禁不止,分清是工作失误还是违纪违法;

5  看后果影响:是促进还是阻碍改革发展,是对局部利益或具体工作有一定影响还是损害了全局利益和长远发展,分清是轻微影响还是严重危害;

6  看挽回损失:是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还是消极应对、放任损失,分清是主动纠错还是放任不管。

结果运用

1  经认定予以容错但仍需追责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理;

2  经认定容错免责的,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优评先、表彰奖励、选拔任用、单位绩效目标考核、个人年度考核时均不作负面评价。

 

来源:佛山日报

原标题:落实容错纠错激励担当作为——我市进一步为改革创新营造允许试错、宽容失误的良好氛围

最新更新时间:12/03 16:53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