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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2成用户对小区宽带垄断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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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2成用户对小区宽带垄断不满

要想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还不够,还要有公平竞争的环境。

记者:左永君

对于上网体验不好的宽带,你肯定想过换一家。但是如果小区物业跟你说只能选这一家时,结果可能是“宽带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在前期的调查采访中,《消费者报道》记者曾致电多家运营商表示希望报装宽带,不过,无一例外地每家运营商客服都会首先询问记者所在小区。随后,有的运营商便表示无法安装宽带,原因是他们“进不来”该小区。

2015年2月,《消费者报道》对近200名用户的随机调查发现,20%的用户对家庭宽带的“小区垄断”现象表示不满。

随着民间资本进入宽带接入市场,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打破小区宽带垄断。而据本刊记者调查发现,要想真正还用户以自由选择宽带的权利,更重要的还在于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小区宽带垄断已是沉疴痼疾

2014年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其中规定:民营企业“禁止和房地产商、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签署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这一规定只不过是一次重申。早在2000年施行的《电信条例》就对“排他性协议”亮了红灯,此后十余年间国家相关部委和各地政府对此也多次发文。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多年过去,小区宽带的垄断现象依旧。

据了解,小区宽带垄断虽然违反了新《消法》第九条关于消费者享有选择权的相关规定,但是面对强势的物管公司和开发商,业主常常只能选择无奈接受事实。而对于一些宽带运营商来说,他们也常常会在物管那里吃“闭门羹”,进入小区每拉一条网线收费数百元,这也让部分运营商望而却步。

2015年3月1日,工信部开通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管理系统,首批试点16个城市。这标志着中国的宽带接入市场正式向民间资本开放。

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秘书长邹学勇向《消费者报道》透露,目前有很多企业对申请宽带接入试点牌照有兴趣,继3月21日首期培训成功举办后,宽带运营商第二期培训将于4月底举办。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民资入场有利于打破小区的宽带垄断。然而也有专家担心“会形成新的垄断”。“每一家做宽带的可能都会为了打造自己的品牌,跟物业勾结,说我在你这个小区埋一根光纤,然后开展自己的业务。”邹学勇说。

要想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还不够,还要有公平竞争的环境。

管道与业务分离或是解决方向

宽带入户线俗称“最后一公里”,由开发商投资建设;而开发商为了转嫁建设费用,通常会找一家宽带运营商来“埋单”。对宽带运营商而言,谁占领了这“最后一公里”,谁就拥有了长期而稳定的丰厚收益。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配套的通信设施归业主共用,业主理应有权自由选择宽带运营商;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已经为小区通信设施“埋单”的宽带运营商,无疑也能“理直气壮”地垄断小区的宽带运营。“

管道和业务一定要分离,不分离就意味着可能形成垄断。”邹学勇认为。他建议可以效仿移动通信领域的铁塔公司建立智能宽带的“铁塔公司”,即由独立的第三方负责小区宽带管线的铺设,在此基础上各运营商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供用户自由选择。

据媒体报道,早在2011年上海就已成立了国内首家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统一运营“最后一公里”。彼时上海电信某高层在受访时表示,在这种模式下“各运营商进小区将实现公平竞争”,有利于各家的“网络升级与服务提升”。

在“互联网+”时代,作为基础设施的宽带将快速普及,“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价格战”营销很快就将走到尽头。而如果宽带运营商不用再纠结于小区通信设施的建设,无疑将有助于他们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与内容。而且可以预见的是,宽带的管道与业务分离将避免大量的重复建设。

【特别提示:《消费者报道》欢迎媒体转载,但检测结果未经授权不得用于商业宣传】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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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想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还不够,还要有公平竞争的环境。

记者:左永君

对于上网体验不好的宽带,你肯定想过换一家。但是如果小区物业跟你说只能选这一家时,结果可能是“宽带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在前期的调查采访中,《消费者报道》记者曾致电多家运营商表示希望报装宽带,不过,无一例外地每家运营商客服都会首先询问记者所在小区。随后,有的运营商便表示无法安装宽带,原因是他们“进不来”该小区。

2015年2月,《消费者报道》对近200名用户的随机调查发现,20%的用户对家庭宽带的“小区垄断”现象表示不满。

随着民间资本进入宽带接入市场,有业内人士认为这将打破小区宽带垄断。而据本刊记者调查发现,要想真正还用户以自由选择宽带的权利,更重要的还在于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小区宽带垄断已是沉疴痼疾

2014年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关于向民间资本开放宽带接入市场的通告》,其中规定:民营企业“禁止和房地产商、物业管理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等第三方签署含有排他性条款的协议”。

这一规定只不过是一次重申。早在2000年施行的《电信条例》就对“排他性协议”亮了红灯,此后十余年间国家相关部委和各地政府对此也多次发文。然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多年过去,小区宽带的垄断现象依旧。

据了解,小区宽带垄断虽然违反了新《消法》第九条关于消费者享有选择权的相关规定,但是面对强势的物管公司和开发商,业主常常只能选择无奈接受事实。而对于一些宽带运营商来说,他们也常常会在物管那里吃“闭门羹”,进入小区每拉一条网线收费数百元,这也让部分运营商望而却步。

2015年3月1日,工信部开通宽带接入网业务开放试点管理系统,首批试点16个城市。这标志着中国的宽带接入市场正式向民间资本开放。

虚拟运营商产业联盟秘书长邹学勇向《消费者报道》透露,目前有很多企业对申请宽带接入试点牌照有兴趣,继3月21日首期培训成功举办后,宽带运营商第二期培训将于4月底举办。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民资入场有利于打破小区的宽带垄断。然而也有专家担心“会形成新的垄断”。“每一家做宽带的可能都会为了打造自己的品牌,跟物业勾结,说我在你这个小区埋一根光纤,然后开展自己的业务。”邹学勇说。

要想打破垄断,引入竞争还不够,还要有公平竞争的环境。

管道与业务分离或是解决方向

宽带入户线俗称“最后一公里”,由开发商投资建设;而开发商为了转嫁建设费用,通常会找一家宽带运营商来“埋单”。对宽带运营商而言,谁占领了这“最后一公里”,谁就拥有了长期而稳定的丰厚收益。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小区配套的通信设施归业主共用,业主理应有权自由选择宽带运营商;而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已经为小区通信设施“埋单”的宽带运营商,无疑也能“理直气壮”地垄断小区的宽带运营。“

管道和业务一定要分离,不分离就意味着可能形成垄断。”邹学勇认为。他建议可以效仿移动通信领域的铁塔公司建立智能宽带的“铁塔公司”,即由独立的第三方负责小区宽带管线的铺设,在此基础上各运营商提供有竞争力的服务供用户自由选择。

据媒体报道,早在2011年上海就已成立了国内首家独立的第三方机构统一运营“最后一公里”。彼时上海电信某高层在受访时表示,在这种模式下“各运营商进小区将实现公平竞争”,有利于各家的“网络升级与服务提升”。

在“互联网+”时代,作为基础设施的宽带将快速普及,“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价格战”营销很快就将走到尽头。而如果宽带运营商不用再纠结于小区通信设施的建设,无疑将有助于他们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与内容。而且可以预见的是,宽带的管道与业务分离将避免大量的重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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