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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深圳副市长张思平:根本解决民企融资难须深化国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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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深圳副市长张思平:根本解决民企融资难须深化国企改革

原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思平指出,造成民营企业长期融资难、融资贵的最根本原因是,在当前制度、体制、机制下,国有企业在获得金融资源以及风险评估方面,与民营企业处于严重不平等地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张思平  原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

自习近平总书记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目前来看,部分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已初步得到控制,但整个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中央讲了很多年,为什么一直得不到解决,反复出现,甚至越来越严重?我认为,这并不完全是银行本身认识的问题,也不是业务和技术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在当前制度、体制、机制下,国有企业在获得金融资源以及风险评估方面,与民营企业处于严重不平等地位。

这些年,随着金融机构改革,银行风险意识日益增强,风险控制体系日趋完善。从银行本身的利益来看,钱借给国有企业几乎万无一失,但贷给民营企业风险就要大得多。

这是因为民营企业活力不足、效率不高、信誉不好?国有企业效率高、活力强、信誉好?当然不完全是。民营经济在全国GDP中占60%,而银行给民营企业的贷款只占30%,说明民营企业资金运用效率远远高于国有企业。那为什么银行体系会发生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错配呢?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深层次的原因。

第一,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长期以来,政府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显性或隐性地实行差异化政策,国有企业在获取土地、矿权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政府项目、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尤其这几年在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指导思想下,国有企业通过享有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和特别支持,自身实力不断增强,尤其是在土地、物业等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质押物上,具有民营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

第二,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成为国有企业贷款风险的重要防风险屏障。当一个国有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或资金发生风险的时候,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庞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成为消化银行贷款风险的重要屏障。各级国资委对贷款风险大,资金运转困难,甚至需要关闭破产的企业,或是直接出资增加资本金,或是通过内部资金调度系统予以弥补,或是通过其他优势企业进行国有资产内部系统重组,从而使得难以经营的国有企业得以生存,形成国有企业只能进不能退,只能生不能死的机制。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怎么会不给国有企业贷款呢?

第三,国有企业有政府的最后背书。政府实际上成为国有企业贷款的最后“买单人”。本来不管是什么所有制,企业的生生死死是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动态优化调整的过程,但由于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在政企不分的体制下,政府既把国有企业作为用行政手段进行资源配置的平台和载体,又要对国有企业承担无限的责任,尤其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考虑,一般不会让国有企业破产的,没有哪一届政府愿意让一个国企在自己任期内关闭破产的。所以对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政府会不断地使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进行输血、挽救,即使造成大批“僵尸企业”也在所不惜。有了政府这个背书和最后“买单人”,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基本上无风险可言,自然愿意把更多的贷款资源投放给国有企业。

由于上述三个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银行出于规避自身风险、追求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正常的借贷业务中,尤其是在金融系统去杠杆、防风险中,自然会把大量的金融资源配置给国有企业。因此,从长期来看,要真正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本上还是要靠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从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首先,要保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市场中的平等竞争地位,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些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条例等,但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完全落实,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为此,要进一步打破“国有”与“民营”之间的所有制鸿沟,毫不动摇地发展民营经济,激发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真正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使民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良好运行的基础。

其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形成国有企业有进有退、有生有死的动态调整机制。近期而言,对处于严重产能过剩的“僵尸企业”,对处于竞争激烈领域的商业、物流、外贸、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的国有企业,除极少数已经做强做优做大的以外,绝大多数要抓紧退出。从长远来看,在竞争领域可以生存发展但不符合国有经济长远发展方向的国有企业,以及经营风险大、企业内部动力机制和风险承受机制不能适应的国有企业都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退出。通过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退出,形成有进有退的国有企业发展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未来国有企业应主要在关系到国家全局的重大战略性产业,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正常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领域,以及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最后,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方向。政企分开是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的重要前提。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情况下,一方面,国有企业成为政府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工具、平台、载体,扭曲了资源配置在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长远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造成国有企业对政府的长期依赖,使政府成为国有企业负债经营的最后“买单人”。

当前,对中小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高科技企业来说,是资金周转的困难时期,但同时也是风险投资开展业务、开拓市场的有利时机。从风险投资发展的实践来看,需要政府抓紧解决好两个基本问题。

一是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应在鼓励发展中规范监管,而不是以规范监管为名,扼杀风险投资的发展。前几年一些风险投资基金出现了问题,在国家防范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规范监管是必要的。但有关部门和地区全面暂停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风险基金的注册、变更等审核业务,对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此,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该调整政策,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恢复有关风险投资注册等的审核业务,在发展中规范,通过规范促进发展。

二是减少对风险投资行业市场准入的审批。这几年国务院在简政放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在减少行政审批方面力度加大,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完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并提出要取消审批中间层,防止“二政府”的出现。但是目前风险投资基金的成立,还需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所谓“备案”,备案审核等实际上是审批。这种作法与国务院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背道而驰,应尽快予以纠正。

未经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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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深圳副市长张思平:根本解决民企融资难须深化国企改革

原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张思平指出,造成民营企业长期融资难、融资贵的最根本原因是,在当前制度、体制、机制下,国有企业在获得金融资源以及风险评估方面,与民营企业处于严重不平等地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张思平  原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

自习近平总书记11月1日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改革举措。目前来看,部分民营上市公司股权质押平仓风险已初步得到控制,但整个民营经济融资难、融资贵,甚至融不到资的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

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中央讲了很多年,为什么一直得不到解决,反复出现,甚至越来越严重?我认为,这并不完全是银行本身认识的问题,也不是业务和技术问题,最根本的原因是在当前制度、体制、机制下,国有企业在获得金融资源以及风险评估方面,与民营企业处于严重不平等地位。

这些年,随着金融机构改革,银行风险意识日益增强,风险控制体系日趋完善。从银行本身的利益来看,钱借给国有企业几乎万无一失,但贷给民营企业风险就要大得多。

这是因为民营企业活力不足、效率不高、信誉不好?国有企业效率高、活力强、信誉好?当然不完全是。民营经济在全国GDP中占60%,而银行给民营企业的贷款只占30%,说明民营企业资金运用效率远远高于国有企业。那为什么银行体系会发生如此大规模的资金错配呢?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深层次的原因。

第一,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处于不平等的竞争地位。长期以来,政府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显性或隐性地实行差异化政策,国有企业在获取土地、矿权等自然资源、特许经营权、政府项目、银行贷款、资本市场融资以及市场准入等方面处于优势地位。尤其这几年在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指导思想下,国有企业通过享有各级政府优惠政策和特别支持,自身实力不断增强,尤其是在土地、物业等银行贷款所需要的质押物上,具有民营企业无法比拟的优势。

第二,国有资产管理体系成为国有企业贷款风险的重要防风险屏障。当一个国有企业经营出现困难或资金发生风险的时候,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庞大国有资产管理系统,成为消化银行贷款风险的重要屏障。各级国资委对贷款风险大,资金运转困难,甚至需要关闭破产的企业,或是直接出资增加资本金,或是通过内部资金调度系统予以弥补,或是通过其他优势企业进行国有资产内部系统重组,从而使得难以经营的国有企业得以生存,形成国有企业只能进不能退,只能生不能死的机制。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怎么会不给国有企业贷款呢?

第三,国有企业有政府的最后背书。政府实际上成为国有企业贷款的最后“买单人”。本来不管是什么所有制,企业的生生死死是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动态优化调整的过程,但由于政府作为国有企业的出资人,在政企不分的体制下,政府既把国有企业作为用行政手段进行资源配置的平台和载体,又要对国有企业承担无限的责任,尤其是出于维护社会稳定等多方面的考虑,一般不会让国有企业破产的,没有哪一届政府愿意让一个国企在自己任期内关闭破产的。所以对有困难的国有企业,政府会不断地使用经济手段、行政手段进行输血、挽救,即使造成大批“僵尸企业”也在所不惜。有了政府这个背书和最后“买单人”,银行对国有企业贷款基本上无风险可言,自然愿意把更多的贷款资源投放给国有企业。

由于上述三个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银行出于规避自身风险、追求自身利益的考虑,在正常的借贷业务中,尤其是在金融系统去杠杆、防风险中,自然会把大量的金融资源配置给国有企业。因此,从长期来看,要真正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根本上还是要靠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从制度上、体制上、机制上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首先,要保证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市场中的平等竞争地位,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近年来,中央出台了一些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意见、条例等,但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完全落实,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还没有完全建立。为此,要进一步打破“国有”与“民营”之间的所有制鸿沟,毫不动摇地发展民营经济,激发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真正实现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使民营经济成为国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和市场经济体制良好运行的基础。

其次,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形成国有企业有进有退、有生有死的动态调整机制。近期而言,对处于严重产能过剩的“僵尸企业”,对处于竞争激烈领域的商业、物流、外贸、服务业、制造业等行业的国有企业,除极少数已经做强做优做大的以外,绝大多数要抓紧退出。从长远来看,在竞争领域可以生存发展但不符合国有经济长远发展方向的国有企业,以及经营风险大、企业内部动力机制和风险承受机制不能适应的国有企业都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退出。通过竞争性领域国有企业的退出,形成有进有退的国有企业发展机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未来国有企业应主要在关系到国家全局的重大战略性产业,保障国家经济和社会正常安全运行的重要基础设施领域,以及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公共服务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

最后,坚持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改革方向。政企分开是国有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竞争主体的重要前提。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情况下,一方面,国有企业成为政府用行政手段配置资源的工具、平台、载体,扭曲了资源配置在政府、市场、企业之间的关系,给国民经济发展带来长远不利影响。另一方面,也造成国有企业对政府的长期依赖,使政府成为国有企业负债经营的最后“买单人”。

当前,对中小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高科技企业来说,是资金周转的困难时期,但同时也是风险投资开展业务、开拓市场的有利时机。从风险投资发展的实践来看,需要政府抓紧解决好两个基本问题。

一是处理好发展与监管的关系。应在鼓励发展中规范监管,而不是以规范监管为名,扼杀风险投资的发展。前几年一些风险投资基金出现了问题,在国家防范金融风险的大背景下,规范监管是必要的。但有关部门和地区全面暂停了资产管理、投资管理、风险基金的注册、变更等审核业务,对风险投资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为此,有关地区和部门应该调整政策,鼓励风险投资的发展,恢复有关风险投资注册等的审核业务,在发展中规范,通过规范促进发展。

二是减少对风险投资行业市场准入的审批。这几年国务院在简政放权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成就,尤其是在减少行政审批方面力度加大,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项目,完全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并提出要取消审批中间层,防止“二政府”的出现。但是目前风险投资基金的成立,还需要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所谓“备案”,备案审核等实际上是审批。这种作法与国务院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背道而驰,应尽快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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